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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建优秀班子和团队为依托 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访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曲波
 
  记者: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已在全省各地全面展开,请您谈谈唐山市检察机关是如何部署推进该项工作的?
  曲波:我市检察机关切实把“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这一活动的各项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一是切实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把这一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市两级院检察长直接组织实施,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二是形成各尽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坚决防止出现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的问题。三是把“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与全市检察长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全市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以项目化推进方式,纳入《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确定的十一件大事,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
  记者:按照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主要举措确定了六大工程,而办案精细化管理工程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请您重点谈谈唐山市检察机关在提升办案精细化管理工程方面是如何细化质量责任,规范司法行为的?
  曲波:我们始终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基础性、全局性的战略任务来抓。一是细化责任分解,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构建了五大责任体系,集办案人的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责任、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业务部门的诉讼监督责任、市院对基层院的指导监督责任于一体;二是细化办案规程,科学制定了三大“模板”,即司法办案标准化卷宗模板、工作流程模板、法律监督表单模板,使之成为司法办案的基本遵循;三是细化问责机制,实行案件质量自查制,在业务部门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每周对即将办结的案件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正;出台《司法瑕疵责任追究办法》,自查在前,问责在后。
  记者: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核心和生命线。请您结合唐山市检察机关围绕司法公信建设主题和活动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在队伍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曲波:全省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后,我们唐山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党组会、院务会,严格按照省院部署要求,着力提高认识、健全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抓好“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
  一是以“双创”为抓手,凝心聚力保障司法公信。开展“创建优秀领导班子、创建优秀工作团队”活动,全市两级院班子围绕讲政治、守纪律,谋全局、抓大事,抓落实、解难题,讲民主、善团结,抓规范、促长效,严要求、正风纪等六个方面加强班子建设;两级院各部门围绕强化战斗力、提高执行力、培养创新力、扩大影响力、增强凝聚力、加强约束力等六个方面加强队伍和业务建设,形成保障司法公信的强大动力。
  二是以业务实训为基础,提升能力保障司法公信。重点抓好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反渎业务骨干培训、领导素能培训、公诉人论辩赛、书记员业务技能实训、侦监业务骨干培训、民行检察业务骨干实训、公诉业务骨干实训、精品课程评选等活动,实现办案能力、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助推“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三是以科学考核为导向,把握主动保障司法公信。全面推行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领先一流”目标体系的“2+1”考核模式,并将开展司法公信建设情况纳入年度机关考核和对下考核,以考核促进全年各项工作和司法公信建设有效落实。
  四是以刚性问责为保障,规范司法保障司法公信。全面落实市检察院出台的《司法瑕疵责任追究办法》,以追究办案人的司法瑕疵和过错责任为重点,以每周案件质量评查和严格责任追究为抓手,开展处室每周自查自纠和“每周一考”大练兵活动,点准穴位、戳到麻骨,坚持精准发力,把司法不规范问题解决在处室、解决在每名干警的执法办案过程当中,刚性问责,持续推动检察人员养成规范司法的理念信条、司法自觉和行为习惯,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满意的“司法产品”。
  五是以“四个干”机制抓落实,精细管理保障司法公信。将“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作为全年工作重点,按照“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间干成”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推动“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