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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刻不容缓
 
◎罗建华
  网络时代,伴随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而来的恶果令人瞠目。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近一年的时间,国内6.88亿网民因垃圾短信、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估算达915亿元。(8月26日新华社)
  谈起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相信现实生活中的大多数人都有过受到推销、问询、邀请等骚扰的经历。每每遇到这种情况,内心的厌烦和反感自然不言而喻。在这种情形下,大多数人的脑海里都会不约而同地产生一个疑问,对方为什么知道我的联系方式,我的个人信息又是在哪里被泄露出去的?
  事实上,对信息泄露的问题,一直为人们所诟病和痛恨,呼吁保护个人信息也一直是广大民众最强烈的诉求。应该看到,公安机关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的治理不可谓不重视。就以今年为例,4月份以来,公安部部署开展了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截至7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已累计侦破刑事案件75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00余名,缴获信息230亿余条,清理违法有害信息35.2万余条,关停网站、栏目610余个。
  然而,从实际效果和人们感受来看,现状却似乎并不尽如人意。何以会出现个人信息泄露泛滥的现象,在笔者看来,除了公众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强外,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泄密路径和渠道广泛存在,无孔不入,令人防不胜防。揆诸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每一个人几乎都经常处在示明个人信息的端口,比如通讯实名制、网上购物、求职登记等等无不涉及个人信息,可以说是个人信息泄露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从一定意义上说,个人信息被泄露,已呈现出泄密渠道多、范围广、程度深,且形成黑色产业链的特点。
  据记者调查,目前网络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已从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扩展到网络账号和密码、银行账号和密码等,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实施攻击,形成了“源头——中间商——非法使用人员”的黑色产业链。诚如办案民警所说,目前通过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滋生的通讯诈骗、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持续高位运行。从中可见,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已经成为当下一个愈来愈紧迫的沉疴宿疾。
  往细里说,在信息就是资源的当下,除去因管理不力、保护不善而导致的被动泄露之外,主动泄密则成为一条最大量、最常见的产业链。一方面,在中介、银行、保险、航空公司等机构之间,共享客户信息已是一种不成文的行业潜规则。另一方面,趋利之下,花钱买卖信息早已成为一种堂而皇之、肆无忌惮的黑色交易。比如,一些人专门和物业、中介、医院等掌握和占据着大量公民信息的机构建立联系,通过利益交换,形成默契合作。
  更有甚者,有人为此开设钓鱼网站、通讯公司和商业信函公司,专门通过收集、买卖公众相关信息来牟利。此外,黑客的存在也是侵害个人信息的洪水猛兽。据媒体公开披露,黑客实际掌握用户数据库的数量已超过1亿条,中国黑客的黑色产业链规模或高达上百亿元。
  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应该说,造成信息泄露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治理信息泄露频发多发的顽疾,显然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施策:
  从职能部门来说,要密织安全防护网,常态保持对非法收集、泄露、出售个人信息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从快从重给予惩戒,最大限度地提高犯罪分子的违法成本,以此形成警醒和震慑。
  从广大公民来说,要强化和提高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要轻易地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不要随意连接公共场所免费WiFi,不点击不明网址链接,避免个人信息被盗取。特别是在网络购物、网上求职等过程中,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谨防掉入钓鱼网站精心设计的骗局和陷阱。
  从立法层面来说,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虽然2009年刑法将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入罪,民法通则中也有关于保护个人隐私的条款,但由于这些规定过于宽泛零散、抽象模糊,现实中普遍缺乏可操作性。法律上的缺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打击效果。为此,作为国家立法部门要适应现实需要,加快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立法工作,及早补上法律缺位这一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