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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评作风”点个赞
 
◎万石
  据报道,河北省在开展作风公开评议中,对5起工作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河北日报》公开曝光;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移交纪检机关查处,在干部群众中引起震动。
  据悉,为解决省级机关“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等懒政怠政突出问题,督促党员干部调整精神状态,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今年年初以来,河北省委、省政府把作风公开评议作为省级机关作风整顿的有力抓手,把“表决器”交给群众,让群众来评议干部作风,以带动党风、转变政风、促进作风。正如河北省省级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作风公开评议组组长说:“作风好不好,群众来监考。人民群众是最好的评判官,只有真正把‘表决器’交给群众,才能评得准,评得好。”从目前情况看,“群众评作风”动起了真格,收到了实效,值得我们为之点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可以说,群众满意与否是评价作风建设成效如何的根本标准。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和一举一动都时刻处在群众的监督之下。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加强对作风问题突出的领域进行明察暗访,对一些顶风违纪者严惩不贷、公开通报,保持了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但个别地方和部门却依然我行我素,搞“下有对策”。这提醒着我们,转作风既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常抓不懈,需要各部门内部自查自纠,更需要充分依靠群众监督的力量。在以往查处和通报的违纪违规案例中,不乏群众参与举报监督的身影。正是得益于他们的正义“发声”,那些穿上“隐形衣”的“四风”问题被辨识,那些躲进“青纱帐”的不良风气被发现,纠四风、转作风的步子才迈得更实更稳。
  当然,让“群众评作风”,是尺子也是鞭策。对在群众评议中发现的热点问题,下一步具体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也应及时向社会公开、让群众知道。为此,有关部门要克服不敢公开、不愿公开的思想,真实、客观、全面地将重点整改事项向群众公布,防止在公开过程中遮遮掩掩、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要把百姓期盼作为努力方向,随时了解整改措施是否在基层落地、是否让群众受益,真正把列出的“问题清单”转化为群众得到实惠的“幸福清单”。要在健全群众监督机制方面多想办法、多出实策,并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每条线索,严格实行问责制度,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民心与党心贴得越来越近。
栏目责编:陆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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