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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人大代表结构要坚持“四个注重”
 
◎司志允
  目前,地方各级人大面临着换届选举任务,结合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也应该是搞好换届选举的重要工作内容。笔者认为,统筹谋划人大代表结构优化,应该切实做到“四个注重”:
  一是注重“一线代表”比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首先在于人民性,核心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与发展,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得到空前的迸发和提升,在各个领域涌现了众多的优秀的“一线工作者”,他们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心系祖国、拼搏进取,创造了不同凡响的业绩,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人大代表中注重提升“一线代表”比例,把更多优秀的农民、工人特别是技术工人、科技工作者等一线工作者选为人大代表,不仅能够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而且能够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扎根基层、扎根人民。因为“一线代表”更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更能够反映基层群众呼声,更能够代表普通群众利益。
  二是注重联系群众能力。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要为人民代言,为人民履职,所以作为人大代表一定要有群众观点,首要的能力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人大代表要经常深入选区了解群众所需所盼,要反映群众呼声;要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要积极帮助选区选民解决实际问题;要定期向选民汇报履职情况。所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但在近几年的人大代表履职实践中,发现有的人大代表感觉自己是基层领导或是当地“能人”,不愿深入群众,不注重倾听、反映群众意见,几年下来写不出一两件代表建议。更有甚者,有的人大代表比如个别农村代表,由于在农村换届选举中没能连任村干部,或是由于忙自己的一些事情,连本地区一年一度的人代会都不参加,更不积极参加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活动,辜负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因此,在人大代表的推荐提名过程中,必须注重群众意识、群众工作能力的考察,必须深入了解被提名者头脑中群众观念强不强、联系群众的能力强不强、服务群众的本领强不强,而不是他们个人想当人大代表的愿望强不强。
  三是注重“议政能力”。“人大代表”不仅仅是荣誉,更主要的是责任。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发展处于转型期,社会处于矛盾凸显期,国家治理处于实现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起步期,客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对人大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对政府收入、支出进行全面的刚性监督;落实依法治国战略,要求不仅对司法领域进行公正司法的监督,而且要对政府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监督;同时面临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要监督、支持政府走生态发展之路、做强支柱产业、实现绿色崛起……,完成好各项人大监督工作,必须以人大代表较高的履职能力做支撑,需要人大代表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素质。加之当前各级人大常委会陆续建立代表网络平台,大力推进代表网上提出建议、网上与选民交流、网上与人大常委会沟通等相关业务,又需要人大代表必须具有一定的网上建言、网上交流能力。因此,必须着眼于人大代表结构优化和监督能力建设,切实突出和注重议政能力考量,同时注重把责任心强、有经济、法律专长的人才纳入人大代表队伍。
  四是注重社会评价。核心是考量好“能人”与“守法”、“能人”与“公益心”的关系。当前,许多地方一些“能人”(民营企业主、有影响力的村干部等)当选人大代表,切实为人大代表队伍注入了活力。但也毋庸讳言,有些“能人”法律意识淡漠,动辄触犯法律,甚至身陷囹圄;有些“能人”高高在上,忽视群众利益,完全脱离群众;有些“能人”工作作风粗暴、行事霸道,缺乏民主意识,这样的“能人”如果被选为人大代表,将损害“人民代表”的形象,在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优化人大代表结构中,一定要对那些“能人”注重考查,多听一听群众意见,充分考查了解其遵守法律情况,是否有社会公益心,是否公道正派,言行中是否凝聚着正能量,确保当选的“能人”人大代表真正担负起人民代表的神圣职责。
  (作者单位:兴隆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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