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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司法公信关键在基层
——访辛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延生
 
  记者:辛集市检察院作为省直管的基层检察院,势必在规范司法行为、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特别是彰显检察司法公信力方面,会有不少典型案例,请您作一介绍。
  李延生:我院在办理本市天宫营乡明了村村民苏新生上访案件中,不怕麻烦、不辞辛苦,着实解决,当事人亲自给我和主办检察官送来感谢信和“秉公执法、一心为民”锦旗。面对真心实意解决问题的检察官,苏新生激动地说:“辛集检察官就是咱老百姓的贴心人!是检察官让我在最无助的时候感受到了公平和公道,真没想到检察官对百姓的事这么上心!谢谢你们!”
  为了维护在押人员姜某合法权益,主办检察官先后三次到服刑场所把其立功材料落实到位,启动减刑审核程序,将法律监督进行到底。
  通过检察机关真情为民、规范执法的行动,使上述案件的当事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严明和阳光,有效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我们觉得,“司法公信建设”不是挂在口头上的空话,而应是落实在执法实践中的实实在在的行动。
  记者:就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而言,近年来辛集市检察院的务实做法与成效如何?
  李延生:近年来,我院重点围绕规范执法,突出抓好四方面的措施,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建设。
  注重理念引导,提升规范执法素能。我院党组坚持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教育干警在执法办案中,最大限度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始终保持执法者应有的理性,坚持客观公正,慎用执法权力;始终以平和的心态对待群众,善于运用群众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耐心听取诉求,真心解决问题,诚心接受监督;始终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作风文明;始终遵循执法办案程序、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使每一项执法办案活动都严格依法,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都合乎规范。根据不同执法岗位的职责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专门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提高发现违法犯罪、分析研判矛盾、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适用法律政策等法律监督能力,注重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等,努力实现检察队伍由经验型向素质型、由学历型向能力型的转变,努力使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有质的提高。
  注重细节控制,夯实规范执法根基。以《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为内容,以执法过程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为主,强调细节规范,夯实根基。针对公安机关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不规范的问题,以公检法联席会为平台,与公安机关共同制定了《关于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操作规程》,从而达到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更及时、有效的监督目的,确保文明规范执法。针对维护在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进一步加强对看守监管在押未成年人执法活动的监督,制定了《在押未成年人维权监督岗工作办法》,将青少年维权融入到了具体的办案过程中,促进看守所规范文明监管。针对涉法涉诉工作问题,出台《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办法》,形成早察觉、早谋划、早疏导、早化解的工作机制,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矛盾升级的可能性,实现处理涉检信访工作的关口前移和源头治理。
  注重流程管理,坚持规范执法到位。一是实行案件统一“进口”管理,强化执法规范,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二是加强执法流程管理,进一步明确两个重点,即:以加强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及撤案案件的监督为重点;以加强自侦部门和刑检部门配合、形成合力为重点。从而确保侦查监督和诉判案件质量有明显的提高。
  注重事后回访,确保执法效果到位。在案件办结后,执法考评小组采取电话回访、信函回访、直接回访等方式,听取当事人对检察执法办案工作的反馈,重点关注上级院交办、在本地有较大影响以及群众关注案件的回访,确保执法工作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年来,我院不但没有发生一起错捕、错诉案件,还消解了所有的“涉检访”积案,实现了涉检信访“零挂账”,并且没有发生任何越级访。通过扎实有为的工作,树立了辛集检察院的良好社会形象,提高了基层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栏目责编:马丽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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