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为位置:公民与法治电子版->2016年第22期(总第238期)->短讯->中办国办:对待信访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可追责等12则
中办国办:对待信访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可追责等12则
 
  中办国办: 对待信访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可追责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提出对待信访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严重后果将追责。根据该办法,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预防和处理本地区信访问题中负有主体责任。垂直管理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对规定中涉及的集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负责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或者行为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涉及的个人责任,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承担直接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 (摘自《北京青年报》)
  国务院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推动我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并做出了全面部署。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统筹,注重实效,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性政府。要汇聚城市智慧化运行所必需的政务数据资源,创新基于大数据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模式,深化民生服务智慧化应用,构建多元化的惠民体系。 (摘自《光明日报》)
  国务院出台 贫困地区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案》,计划从2016年年底至2019年年底,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择约20个水电、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此次改革试点从体制机制创新入手,按照“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思路,水电、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占用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作为资产入股试点项目,形成集体股权,并通过分红制度,使村集体和贫困户能够长期获得资源开发收益。 (摘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国办:城区常住人口不到300万 不得推“积分落户”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方案提出,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大城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中等城市不得超过3年。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确保落户后在住房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义务教育等同城同待遇,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   (摘自《北京青年报》)
  十七部门联合整治互联网金融乱象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提出,加快互联网金融领域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工作,对于各类创新业务,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要求和监管规则。强化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抓紧明确跨界、交叉型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穿透式”监管规则。同时要加强风险监测、完善行业自律、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 (摘自《解放日报》)
  十一部委: 支持利用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拟通过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有效增加供给总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提质增效,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通知要求,充分挖掘闲置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城镇中废弃的厂房、医院等,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增加服务供给。   (摘自《人民日报》)
  《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公布
  民政部通过官网公布了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三部门规定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的列支原则、列支范围、列支比例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明确了各类慈善组织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的列支比例。该规定界定了慈善组织慈善活动支出的范围,包括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以及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摘自《中国青年报》)
  七部门联合发布科技扶贫行动方案
  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防科工局和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科技扶贫行动方案,启动“科技扶贫信息共享暨成果交易平台”。根据方案,七部门将共同开展科技扶贫行动,围绕“精准扶贫、智力扶贫、创业扶贫、协同扶贫”,瞄准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具体需求,通过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平台建设、要素对接、创业扶贫、教学培训、科普惠农等行动,到2020年基本形成贫困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模式。 (摘自《经济参考报》)
  2017年起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提出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17年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通知要求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通知要求确保2017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摘自《南京日报》)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公布
  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文,公布了《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对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者取消当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视情形记录5年或者长期记录。报考者如果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等特别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永远不允许进入公务员队伍。录用工作人员组织、策划有组织作弊或者在有组织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摘自《人民日报》)
  重大案件侦结前核查讯问合法性 防范冤假错案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要求完善讯问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规范的讯问场所讯问犯罪嫌疑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逐步实行对所有案件的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的重大案件,由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并同步录音录像。 (摘自《法制日报》)
  公安部:丢失、被盗身份证即时失效 将建冒用者黑名单
  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并于近日上线试运行。该信息系统具备数据实时更新和动态维护功能,通过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联网核查,实现所有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即时失效,无法在社会上继续使用。该系统将在银行试点后提供社会各用证部门,与现有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联网核查。下一步,公安部将进一步深化与社会各用证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冒用身份证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冒用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健全对不履行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用证单位的责任追究,强化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摘自《北京晨报》)
栏目责编:陆京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