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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篇:文明守法路畅通
——做自觉守法的“领头羊”
 
◎本刊记者 马丽宽
  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相关部门对交通乱象的整治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史上最严交规”“醉驾入刑”“人脸抓拍曝光”等惩处措施也不能说不严厉,然而不文明、不守法的道路交通顽疾依然难以根除,原因何在?
  “路权之争”
  “非机动车道都被机动车抢占了,只好把自行车抬过路肩,走人行道。”上下班高峰,骑车的上班族面对“消失”的自行车道无不怨声载道。
  “接送孩子的家长每天都把学校门口的机动车道堵得死死的,上下学时间,我们最不愿拉学校周边的客人。”出租车司机也抱怨“路权”被抢。
  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功能不断扩张,人流、物流越来越集中,道路交通建设与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的迅猛发展还不完全适应。同时,学校周边、个别地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机制落实还不到位,容易造成一些道路交通拥堵“瓶颈”和安全隐患路段,愈发加剧了“路权之争”。路权即交通参与者的权利,是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定空间和时间内在道路上进行道路交通活动的权利。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即在机动车道这一范围内享有通行的权利,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都享有各自的权利,其他交通参与者不得侵犯,否则就是侵权行为,就会造成“路权之争”。
  在道路交通资源有限的前提下,争夺路权的可不仅仅局限于机动车之间,还包括机动车与行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对道路行驶权、通行权、先行权、占用权的相互“侵占”。让很多市民感同身受的是,十年前,一个居民小区少则十来辆、多则几十辆的私家车,停车根本不是问题;而到现在,拥有上百辆私家车的居民小区司空见惯,停车位越来越难找,路边上、草地里,凡是能停车的地方,都停满了汽车,居民晚上回家找个停车位越来越难,甚至出现家里留守人员提前几个小时抢占车位的现象。与居民小区难找停车位相呼应的则是城市道路越来越堵,越堵越乱,机动车抢占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抢占人行道,行人走在路上忐忑地躲来躲去,再也没有了往日散步的悠闲和浪漫。人、车、路的矛盾正在考验着一座座城市,路权争夺战愈演愈烈,城市越来越堵,越堵越乱……
  “羊群效应”
  “凑够一拨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相信很多市民都亲眼见到过,甚至亲身“体验”过所谓的“中国式过马路”。出现这种现象是大家受“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影响,从而不顾及交通安全,不顾及文明和秩序。
  “红灯停、绿灯行,斑马线上见文明。”在资源有限,基础设施尚不完备的前提下,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的高低就至关重要了,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交通秩序,直接导致交通“乱象”。在我国台湾地区,坐公交车都必须系安全带,不是司机强迫你系,而是作为乘客的你必须得系——车速太快!即便在市区,也跑得飞快,包括机车(摩托车)。为什么?宝岛台湾寸土寸金,路修得不比大陆宽,路上的行人车辆也不少,还有众多摩托车在机动车道上飞驰——车速从何而来?——源于秩序!因为台湾地区的交通参与者做到了最基本的安全文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车跑在路上,不用担心有其它车辆强行加塞并线,不用担心有行人横穿马路,更不用担心有人闯红灯了。文明出行做到了,相互礼让、有条不紊、井然有序,车跑得快而安全就不奇怪了。
  反观大陆,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了,基础设施进步了,但由于人口数量庞大,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不少人的文明素质和守法意识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一些人生活水平仍处于贫困线以下——小康还没达到,满脑子都是养家糊口过日子,哪在乎什么文明和秩序?!再加上国人固有的“随大流”思想,只要有一个人闯红灯,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一群人跟着闯红灯,进而“成就”了所谓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这就是著名的“羊群效应”,也叫“从众效应”。“无论意识到与否,群体观点的影响足以动摇任何抱怀疑态度的人”:上一秒钟还在意志坚定的“宁等三分钟、不抢一秒钟”,可当看到别人不守规矩时——而且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下一秒种便会意志崩溃产生动摇,放心大胆地跟着人群闯红灯——“群体力量很明显使理性判断失去了作用”。
  除了“中国式过马路”,经常出现的机动车加塞抢行、路口不避让行人不都是这种从众的“羊群效应”在发酵吗?“如果不跟着一起过去,那就会被挡住过不去,就会多等一个红灯,甚至几个红灯的时间。”相信不少司机都这么认为。不过,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应该清醒地明白一个道理,“羊群效应”所导致的后果——从众心理很容易导致盲从,而盲从往往会给自己带来损失或导致恶果。我们每天“龟速”在路上,在很大程度上不都是我们自己造成的吗?!
  “法不责众”
  “别人都没事,我也应该没事。”
  “不凑一拨人闯(红灯)过去,右转车辆不让行,绿灯根本过不去。”
  “这么多人闯个红灯怕什么,管得过来吗?!”
  ……
  “路权之争”伴随着“羊群效应”,而“羊群效应”“造就”的“中国式过马路”又源于“路权之争”。无论是“路权之争”、还是“中国式过马路”都是造成交通拥堵和混乱的重要原因。
  “处理一个简单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般用时十来分钟。可是要处罚或教育一个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经常得磨几十分钟嘴皮子,非常耗时间、耗精力。”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交警告诉记者,“不是‘法不责众’,而是我们警力有限,机动车交通事故还这么多,根本顾不上行人闯红灯。”这位交警无奈地抱怨。他觉得要杜绝这种“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关键靠自律,要让大家明白闯红灯的危害——不仅违法,更重要的是容易导致交通事故。
  “很多人虽然知道闯红灯危险,但总觉得交通事故是小概率事件,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其实,不管是开车还是走路,走在路上就有被撞的概率。因为没有人在出事故前就知道自己被撞,否则就不会有交通事故。因此也可以说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而闯红灯的概率就更大。”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长君表示。据央视财经频道《第一时间》栏目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每天有2.6人死于闯红灯,是欧美等国的数倍。每4个因闯红灯而死亡的人中,有3个人是行人或骑自行车者。正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等道路交通的参与者,还是交警、协警等交通秩序的维护者,无论是一个人、几个人,还是一群人,都应做坚定的“守法者”。“法不责众”不可取,在警力资源有限,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措施尚不完备的前提下,自觉自律就越发重要了。
  生命最可贵,安全最重要,我们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要清醒地认识到文明守法的重要性。保障交通畅通,保障生命安全,自觉摒弃“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自觉抵制“跟大流”的“羊群”作风,自觉守法、文明出行,人人都坐坚守法律秩序的“领头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