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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弱者保驾护航
 
◎风扬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法律规定: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都可以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但是并没有对居住地含义进行明确,也就是说在一个地方居住多久,才可以作为居住地。
  河北定州市的刘丽,常年在北京东城区一家加油站上班。婚前,她跟丈夫感情不错,但婚后,丈夫便动不动拳脚相向。只要刘丽提到“分手”“离婚”等字眼,丈夫王勇便采用暴力手段威胁妻子,甚至拿刀架在妻子脖子上。他把一切都归咎于爱妻子。忍受不了丈夫的“分手暴力”,刘丽多次提出离婚,均没有离成。为了能顺利离婚,远离“分手暴力”,刘丽在多方帮助下拿到了全国第一份跨省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份跨省“人身保护令”的开出,弥补了反家庭暴力法现有的不足。
  说“分手” 遭殴打
  今年32岁的刘丽是河北省定州市人,初中毕业后不久,便来到北京打拼,在天坛东路上的一家加油站上班。工作后不久,刘丽认识了在建筑工地上班的老乡王勇并结成夫妻。结婚后,夫妻俩在北京租房,为买房努力赚钱。
  很快,刘丽怀孕了,便和丈夫回到了老家。一次,她去医院产检,便让丈夫陪她一起去。王勇不愿意:“这点小事,你一个人去就行了,我一个大男人跟在后面像什么。”刘丽听后气极了:“孩子是我一个人的吗?你整天不管不问,这孩子生下来,难道跟我姓?”王勇听后站起来,指着妻子的脸,咄咄逼人:“你再说一遍。”刘丽被吓到了,往后退了两步,抹着眼泪说:“行,这日子过不下去了,我走!”王勇听后,脸色铁青,重重地给了妻子一巴掌,揪着她的衣服狠狠地说道:“再说走,我打死你。”刘丽吓坏了,她双手环抱腹部死死护住肚里的孩子,一边哭一边喊睡在隔壁的公公婆婆。公公婆婆赶紧拉开王勇,扶起摔倒在地的刘丽,一边痛骂儿子犯浑,一边安抚刘丽。冷静之后,王勇似乎知错了,他当着爸妈的面一再给妻子道歉。
  2008年7月3日,刘丽顺利生下儿子小晖。一天中午,刘丽在厨房做饭,把孩子放在摇篮里,让丈夫看一会儿。她叮嘱丈夫道:“宝宝现在什么东西都喜欢放到嘴里,你注意点。”妻子走后,怕孩子哭闹,王勇找了不少玩具放在了摇篮里,让他自己抓着玩。不知何时,孩子把一个小型的玩具小熊卡在了嘴里,弄不出来。刘丽来给孩子喂水时,突然发现孩子异样,吓得她忙把小熊从孩子嘴里拽了出来。
  气急之下,刘丽把孩子放到一边,开始收拾起衣服:“我算是看出来了,你心里根本没这孩子,也没我,这日子还有什么意思。”王勇把身子往门前一堵,一把抢过熟睡的儿子放到摇篮里,一掌就把刘丽推在了地上,掐住她的脖子狠狠地说:“今天你哪儿也别想去,死也要死在这儿。”刘丽几乎窒息,她挣扎着想摆脱开王勇的钳制,可对方力气太大了,她丝毫挣脱不开。很快,便晕了过去。
  刘丽清醒过来后,王勇也知道自己错了,当着爸妈的面,扑通一声跪在妻子面前:“我是一时失手,你看在孩子面子上,再给我一次机会,最后一次机会,我发誓,再也不动手了,一定好好待你。”说完,他把儿子抱到妻子面前,哀求道:“你看看孩子,还这么小,你忍心丢下他吗?”儿子是刘丽的软肋,她搂着孩子大哭起来。王勇再三说道:“只要你以后不提离婚、分手,什么都好说,这个家离不开你,我也离不开你。”
  丈夫家暴难改 妻子决定离婚
  2010年,刘丽把孩子丢给公婆照顾,重新回到加油站工作。可没想到,幸福太短暂,丈夫王勇又惹事了。
  2015年8月,刘丽正在上班,突然接到了丈夫工友打来的电话,说王勇跟工地上一个女工友打架,把对方打伤了,让她赶紧去医院。到了医院,刘丽才了解到,王勇在工地上因为一言不合,竟然跟女工友动起了拳头,把对方的牙给打掉了,左手小指骨折。对方家人要报警,刘丽赔着笑脸,说尽了好话。最后对方同意私了,但要了一笔不菲的赔偿。家里的积蓄就这么一扫而空,刘丽真是欲哭无泪。
  被工地辞退后,王勇便回到了老家,无所事事。没钱了就找刘丽要。自己一个女人不仅依靠不了丈夫,还要养活全家,刘丽觉得很累,再次有了离婚的念头。似乎察觉出了她的这种想法,王勇有事没事就往刘丽单位跑,甚至当着同事的面,对刘丽举止亲昵。刘丽躲闪,王勇便恶语相向。她决定跟丈夫深谈一次,她明确告诉丈夫,要想过下去,他必须振作起来,否则只有离婚。
  妻子多年没提离婚,这次重提,王勇心里的导火索再次被点燃。他站起身,把门反锁威吓道:“你说的是真是假?”刘丽挺直了身子,大着声音说:“日子在这样过下去我也会疯,被你打也是死,不离也是死,我想痛快一点,你要是个男人,就别拖泥带水。”王勇一把揪住妻子的头发:“想离没那么容易,我就算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这次刘丽铁了心要离婚。2015年12月,刘丽向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这时,儿子打电话来哭诉,说爸爸说了,如果离婚,以后就不让他们见面。刘丽知道,王勇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她怕一旦离了婚,自己如果得不到儿子的抚养权,以后怕是真的见不到孩子。在家人的劝说下,刘丽再次心软,最终撤诉。
  这次事后,王勇有了些许改变,他和妻子商量买辆二手车自己跑出租。一开始的时候,王勇干得还不错,早出晚归,一天能挣几百元钱。刘丽为丈夫终于安定下来而感到开心。
  一天,王勇拉了两名女乘客,一个哭一个劝。原来,其中一个女人在家受了欺负来找闺蜜出主意。闺蜜义愤填膺地说:“跟他离,打女人算什么男人。”王勇一听那女人这么说忍不住插了句:“都说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姑娘你要多安慰安慰你朋友才是,哪有上来就劝人离婚的,离不离婚是人家夫妻的事,外人不好多说。”闺蜜叹了口气说道:“这事要是搁您身上,你成天打你媳妇,你媳妇能忍着不离婚?”王勇被问得说不出话来。
  晚上回家,王勇越想越不安。他怕哪天刘丽会再动离婚的念头,于是决定要时时看着妻子。
  有了这个想法,王勇没事就跟着刘丽身后转。刘丽看到丈夫这样,真是恨铁不成钢。很快,两人又变回之前的模样,频繁发生争执,好不容易缓和下来的关系,又变得剑拔弩张。刘丽越是这样,王勇越是担心她提离婚。而王勇的不争气更坚定了刘丽要离婚的决心。没多久,刘丽收拾东西搬到了单位宿舍。
  跨省人身保护令
  刘丽搬走后,王勇更没心思开车,天天给刘丽打电话,对方不接,他就一个劲地打。他甚至给刘丽发短信道:“日子不想过了,大不了鱼死网破,我不好过,你也别想好过。”王勇的威胁让刘丽心惊胆战。从那以后,她天天想着这事,夜不能寐。
  2016年2月19日,刘丽担心的事还是来了。那天她刚走出宿舍门,王勇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一下子勒住了刘丽的脖子,拖着她就往走廊边上走。刘丽拼命反抗,大声呼救。王勇顺势掐住刘丽的脖子,恶狠狠地说:“刘丽,我告诉你,你要再跟我提离婚,我就把你从18楼推下去!”说着就作势要推刘丽下楼。好在宿舍其他员工听到动静,把刘丽救了下来。见来的人多了,王勇骂了几句便离开了。
  没想到第二天王勇又来了,而且直奔刘丽单位。刘丽看王勇来了就想尽办法躲着他。没想到王勇恼羞成怒了,当着刘丽同事的面,揪住刘丽就开始骂:“你躲什么躲?今儿你要敢跟我离婚,我不光杀了你,我还要杀你全家,有胆你就离!”刘丽脸色煞白,差点晕过去。在场的男同事把王勇推了出去,他这才离开。
  没想到刚隔一天,王勇再次出现,还带了一把刀。王勇拿着刀对着刘丽比量:“你是不是觉得我不敢杀你,我跟你说刘丽,你这边一跟我离婚,我第二天就杀光你全家,你信不信?”刘丽边跑边喊,趁着王勇被人拦住,她赶紧报了警,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并对王勇进行了思想教育。
  原以为王勇这下该害怕了,没想到一个星期后,王勇又一次次拿刀威胁她。刘丽的精神快要崩溃了。2016年3月16日,走投无路的刘丽只得向全国妇联求助。
  全国妇联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分手暴力”,并将刘丽的求助情况发函给河北省妇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第二十五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考虑到如果刘丽回到定州起诉离婚,王勇会对她不利,在全国妇联、河北省妇联以及北京市妇联的帮助下,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出了国内第一份跨省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保护令规定:1.禁止王勇对刘丽实施家庭暴力。2.禁止王勇骚扰、跟踪、接触刘丽及其相关近亲属。保护令有效期为六个月,送达之日生效。因为刘丽的案子比较特殊(刘丽的离婚诉求在不到半年时间内第二次起诉),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决定特案特办,在刘丽有人身安全保护令期间受理她的离婚诉求。
  2016年6月3日,在定州市法院和河北省妇联公益律师的共同协调下,刘丽和王勇终于达成了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大致如下:1.男方王勇与女方刘丽自愿离婚。2.离婚后儿子小晖由男方抚养,刘丽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万元。3.女方刘丽自愿支付王勇8000元作为援助。
  离婚后,王勇态度诚恳地说:“咱们离了婚,也不是仇人。以前是我不对,以后有空你多回来看看孩子。放心,我不会再打搅你的生活。”这一刻,刘丽终于可以重新开始生活了。(文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未经作者同意,本文禁止转载,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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