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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建议办理机制增强建议办理实效
——访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薛兰英
  2017年1月5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77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其中,代表所提建议被采纳、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50件,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50件。
  那么,774件代表建议都集中在哪些领域?代表建议办理取得了哪些成效?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有哪些主要做法?围绕这些问题,本刊记者专访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建军。
  建议数量创新高 质量再提升
  问:与往年相比,2016年的代表建议数量和质量有哪些变化?
  答: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774件。从建议数量来说,是历年人代会最多的一次。从建议总体质量看,增强了前瞻性、针对性,内容更加客观,研究分析更加深入;既有宏观视野,又有微观分析;建言献策更具启示性,解决方案更具操作性。这反映出代表们通过提出建议方式依法履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很高。
  问:从建议内容来看,代表们最关心哪些问题?
  答:经逐件分析分类,774件建议中,工建交方面的325件,占建议总数的41.99%;科教文卫方面的133件,占17.18%;农林水方面的86件,占11.11%;财贸金融方面的54件,占6.97%;政法、司法方面的128件,占16.53%;党群部门的35件,占4.52%;其它方面的13件,占1.68%。
  代表建议涉及面较宽,综合性较强,大多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或改革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较集中的方面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气污染防治,供给侧改革,精准扶贫以及加强养老、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其中,75件建议涉及养老、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内容,占建议总数的9.68%,这也反映了代表们越来越关注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事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意识越来越强烈。
  问:建议的审理、交办和办理的总体情况是怎样的?
  答:代表建议经审理,交省政府系统承办715件、省法院承办10件、省检察院承办2件、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承办12件、省直党群部门承办35件。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计来出席会议,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后,省政府办公厅对省政府系统承办的代表建议进行了分析梳理,归纳出22个重点事项并进行了任务分解。省长张庆伟在随后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强调,各承办单位要确保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省法院、省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也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
  774件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代表所提建议被采纳、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50件,占71.06%;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50件,占19.38%;因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限制未解决,向代表作出说明解释的74件,占9.56%。
  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
  问:代表建议的办理重在取得实效。目前看,具体效果如何?
  答:代表建议的办理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气污染防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扶贫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都取得了实效。
  比如:李广恩等100多名代表提出了30多件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的建议,各承办单位在开展相关工作中,积极吸纳代表建议,省人大法制委专门就京津冀协同立法召开了三地协调会,就有关立法项目进行座谈和论证,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省政府加快落实功能定位,顶层规划体系框架初步形成;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落地;集中承载地建设扎实推进;建立京津冀信息共享网络,从项目审批等政务对接入手,在交通出行、商贸合作、市场监管、产业合作、人才资源等方面积极构建区域信息共享平台等相关措施,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
  夏先德等60多名代表提出了50多件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建议,涉及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精准治霾等。各承办单位将办理代表建议融入重点工作之中。省人大常委会以贯彻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大气污染条例》为契机,首次开展覆盖全省的“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省政府编制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与各市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目标,压实责任;深化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深入开展重点污染源综合整治。全民防治大气污染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污染防治的效果初步显现。
  贾然等14名代表提出了9件关于河北省经济去产能、调结构、促转型等方面的建议,省政府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与有关设区市政府签订责任书,将压减工作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冯志广等30多名代表提出了14件关于扶贫开发、精准施策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大力开展脱贫攻坚,强化领导责任,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激励各级干部到脱贫攻坚主战场上大显身手。
  边黎明、杜向荣等146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养老、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75件民生方面的建议,各承办单位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切,把办理代表建议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在研究起草政策文件、开展工作时充分吸收采纳代表意见,通过办理建议凝聚社会共识,破解发展难题,涉及的各方面工作都有不同程度的进展。
  问:代表建议办理在推进法治河北建设方面有哪些实效?
  答: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法治河北建设的着力点,推进了社会领域的立法,促进了司法水平的提升。
  省人大内司委在督办贡文英、王贵玉等20多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北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时,积极发挥指导和督导作用,吸纳代表建议,会同省民政厅起草《河北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经过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并通过。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省卫计委重视采纳代表审议建议,提出《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次审议通过,为贯彻人口国策提供了规范和保障。
  省法院吸纳陈建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司法环境支持金融机构盘活信贷资产的建议”,研究制定《关于编制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实施方案》《全省法院防范金融风险处置企业破产重组工作方案》和《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的框架意见》等文件,提高了全省法院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和企业破产案件处理能力。
  不断健全代表建议办理机制
  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有哪些主要做法?
  答:省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力促各承办单位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为使建议办理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富有成效,省人大常委会除例行在2016年11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外,又重点选择确定了承办件数较多、代表提建议相对集中的省财政厅、水利厅和扶贫办三个政府组成部门作为督办重点,在2016年9月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三部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促进建议办理质量的提高。
  制定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主任会议成员联系驻冀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市县人大工作制度的若干意见》,实行主任会议成员定向联系11个设区市全覆盖。主任会议成员采取到代表工作单位走访、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结合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方式,联系基层代表,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建议和感受。
  问:河北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是如何督办代表建议的?
  答:省人大七个专门委员会结合本部门重点工作,确定了37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经过各专门委员会和有关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在督办吴全、李春坡、于贵勤、侯东升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建设一体化”等建议时,专门成立了督办工作小组,把督办代表建议与实施工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组织由北京、天津、河北联合开展的“京津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情况”专题视察活动,推动了相关工作取得扎实进展。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在督办王栋等6名代表分别提出的“关于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6件建议时,认真吸纳代表建议,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实体经济发展政策调研推动人大代表有关建议有效落实的工作方案》,推动了服务企业工作再上新水平。
  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是如何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
  答:为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序开展,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紧紧把握住了几个关键环节。一是强化审理交办。在省人代会建议审理小组的组成上,强调省“一府两院”各单位要派出工作经验丰富、综合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在审理过程中,协助代表修改完善建议内容;建议交办时,准确分配承办任务。二是做好综合分析。人代会结束后,在对代表所提建议内容全面系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印发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综合分析报告和代表建议综合情况表,为各承办单位筛选承办重点、具体谋划承办工作方案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重视信息反馈。通过走访、电话等方式了解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及时发现存在的意见和不足,向承办单位进行反馈。四是推进“开门办案”。积极参加并指导政府部门“开门办案”活动16次,促成了省人大代表工作部门、政府督办部门、具体承办单位和提出建议代表之间的互动交流。五是公开建议办理情况。在征求代表及承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将四次大会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和相应的答复,在“河北人大”官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建议办理情况及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
  问:各建议督办、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采取了那些做法?
  答:各建议督办、承办单位努力提高建议办理水平。一抓责任落实。坚持实行主要负责同志负总则、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责任处室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承办工作责任制,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大力抓部署落实。二抓沟通联系。推广办前联系代表,摸清真实意图;办中联系代表,求计问策;办后联系代表,接受监督。三抓跟踪督办。省政府办公厅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省政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省两院督查部门严格规定各环节办理时限,“定期通报、现场督办、集中催办”,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四抓领导带头。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度各承办单位负责同志共包案办理代表建议432件,促进了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五抓复查落实。对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将问题列入规划解决的,逐一登记在案,继续督查落实。
栏目责编:薛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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