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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廉洁自律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检察院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王红菲
  一、抓好日常监督, 不留死角
  实行检务督察常态化。成立检务督查小组,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巡查,重点对干警执行上下班制度、在岗工作、禁酒令以及遵守有关活动纪律等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一楼大厅电子屏幕上进行通报,对干警遵规守纪情况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
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落实“一案三卡”和案件回访制度,紧紧抓住立与不立,捕与不捕,诉与不诉,抗与不抗等重点执法环节,特别是加强对执法办案重要岗位、人员,自侦案件和执法不廉、赃款赃物的登记管理等问题,社会关注度高和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监督。
  加强对公车使用监督。对本院公车改革后保留的13辆执法办案用车的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公车使用程序和用途进行抽查,坚决杜绝公车私用问题,保证公车改革落到实处,收到成效。
  二、严格责任追究, 确保监督责任落实
  以强化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在坚持实事求是,“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基础上,进行责任追究,以问责管理干部、教育干部、监督干部,规范干部的用权行为,关口前移,治病救人,切实保护干部。按照“查找风险在前、教育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约束在前”的思路,加强监督关口的前移,注重事先防范,构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将党风廉政责任逐一分解到每个部门、落实到每个检察干警。通过设立“廉政风险”举报箱、监督电话、网络舆情监管等,及时查找风险,预警纠偏,避免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实行“签字背书”,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责任行为报告,必须由领导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签名。一旦出了问题,就能够依据签字追根溯源、实行倒查。全院党员干警都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式两份,一份由自己保留,一份交纪检组留存备案,作为责任倒查的依据。
  三、发挥优势, 开展党风廉政宣传
  结合实际工作,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利用机关检察文化墙张贴名言警句、各级领导关于反腐倡廉的讲话等内容,弘扬了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同时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经验成效。2016年以来共编发纪检信息20篇,其中被中央级采用14篇,被《河北法制报》采用1篇,被石家庄市检察院采用10篇。
  四、务实创新,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选聘干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和要求。作为司法改革试点院,2016年7月份率先进行检察官入额改革,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没有任何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创新纪检工作监督模式,实行全程同步监督,在干警关注点较高的民主测评环节活动,成立了临场监督小组,对民主测评票的发票、收票、计票、打分、当场公布结果全程进行监督,历时2个小时,确保了民主测评公开、公平、公正,顺利完成。
  五、紧扣热点, 提高监督效果
  一是加强领导。根据任丘市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分别成立了“两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为活动开展提供领导和组织保障。二是制定方案。分别制定“两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三是明确责任。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细化活动具体任务,明确每一项任务的责任科室。对组织得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进展迟缓、效果较差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四是开展自查。由各科室队按照方案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由负责人签字上报纪检组存档。通过开展两个专项活动,使全体党员干警进一步绷紧了廉洁自律这根弦。
  (作者单位: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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