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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措并举,为财政预算审查把好初审关
——记河北省人大财经委组织开展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初审工作
 
◎张钧
  为做好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省政府2017年省本级预算的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河北省人大财经委在2016年12月依法组织开展了2017年预算草案初步审查工作。
  一、精心安排,分步实施
  初审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分赴部分市县做好视察调研。2016年12月5日至9日,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经委主任委员王雪峰领导下,组成两个调研组分赴保定、廊坊和邯郸、邢台四市及唐县、武安、内丘三县(市)进行专题调研,听取相关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就发现的问题进行座谈,并深入到一些企业和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调研。二是进行专题审议。2016年12月13日至14日,河北省人大财经委听取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安排的专题汇报,听取河北省发改委等部门有关经济运行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河北省人大财经委对明年经济形势和影响收入的增减收因素进行分析与研究,对收支预算安排和工作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集中审查。2016年12月20日至23日,河北省人大财经委对2017年省本级全口径政府预算及125个省级部门预算草案(初步方案,以下统称草案)进行集中审查。
  二、改革创新,突出重点
  与往年相比,河北省人大财经委的2017年预算初审工作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在指导思想上突出以河北省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2017年预算的编制和初审工作,是在全省全面学习贯彻河北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形势下进行的,突出审查预算安排的原则方向、支出重点和政策是否符合和贯彻党代会精神,是这次预算审查遵循的首要原则。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第九次党代会重大决策部署, 推进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特别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含化解过剩产能)、推进新型工业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财政专项扶贫、预算内基本建设”等6类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政策和具体项目安排进行了重点审查。推进6项专项资金的全过程审查监督,既紧紧契合了河北省九次党代会对重点工作的部署,又有利于推进河北省委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深化人大预算监督职能拓展改革,有利于推进由程序性向实质性监督加快转型。
二是在工作组织上着力民主监督机制创新。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意见》要求,本次初审工作由河北省人大财经委组成人员、22名省人大代表、4名省人大财经委专家顾问和40名省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工作人员参加。同时,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农工委、城建环资工委、教科文卫工委、民侨外工委等5个工作委员会和相应专委人员分别对归口联系的部门预算草案和相关重点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进行了审查。集中审查期间,分别听取省发改委、工信厅、科技厅、环保厅、扶贫办和省财政厅有关处室的专题汇报,召开人大代表、专家顾问座谈会,深入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预算安排和预算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是在审查方式上注重依法规范和标准化建设。坚持依法监督预算,将预算法和河北省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审查要求标准化、制度化,制定了预算草案审查要点规范,对河北省政府四本预算及部门预算草案审查重点内容予以明确,审查标准予以规范,着力增强预算审查的全面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努力破解过去预算审查内容不全面、不细化,重点内容存在缺项,缺乏具体审查标准规范,审查工作存在随意性等突出问题。
  三、注重质量,成效明显
  经过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预算初审工作圆满完成,取得明显成效。
  形成了初审工作情况报告。初审工作报告对2017年预算安排进行了全面客观分析评价,结合初审中发现的问题,就做好2017年预算工作初步提出四方面意见建议: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二是推进完善财政预算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三是继续加强预算管理,增强依法理财的规范性;四是加强财政调控和监督,切实防范财政风险。河北省人大财经委按要求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汇报,得到了主任会议的充分肯定。
  提出了预算草案初审意见。在集中审查预算草案文本时,初审人员本着对人民和人大代表高度负责的态度,辛勤工作,严谨细致,共发现各类问题138条,提出意见和建议71条,另有一些技术上、数据上、印刷上错误和问题,都当场与河北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修改。河北省人大财经委对初步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综合整理,最后撰写了正式初审意见,充分肯定了2017年河北省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草案编制取得的可喜进步,同时提出七个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预算内基建资金未能及时细化编入预算草案,项目立项依据不充分,管理费用较高;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安排存在散碎现象;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按因素法分配下达市县问题;涉农资金对贫困县的分配政策需进一步优化;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过于笼统,标准不规范,可操作性差;部门公用经费预算与部门基础信息、工作实际不相吻合;预算法明确要求的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重要事项报告不清等。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财经委将初审意见及时转交省财政厅研究处理,财经委初审意见和省财政厅处理情况报告印发参加河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参阅,这是新预算法实施后河北省第一次实行这种做法。
  河北省人大财经委2017年预算初审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依规、人民主体地位、社会参与、问题导向等原则,通过严格的预算初审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部门依法理财的意识,促进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推动了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为给河北省十二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交高质量的预算草案、服务人大代表预算审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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