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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微信钱包5000多元获刑
 
◎章 程  夏江丽
  广州一名男子在捡到别人遗失的手机后,通过修改支付密码的方式盗走对方微信钱包、支付宝以及绑定银行卡内的资金共计5511.99元。记者近日获悉,涉案男子林某因犯盗窃罪被南沙法院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6年8月初的一天晚上,在广州南沙一工厂上班的80后小伙林某在其宿舍附近一路口捡到小王遗失的白色某品牌手机1部,并将手机带回自己宿舍。林某发现该手机未设置锁屏密码,便打开手机,后在手机相册看到机主身份证照片,遂心生邪念,利用身份证号码破解失主手机内支付宝及微信钱包密码,随即修改密码,通过充值手机话费和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小王支付宝、微信钱包及绑定的银行卡里的人民币共5511.99元据为己有。
  近半个月后,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林某被抓获后,后悔不已,当场供述自己罪行,后与小王达成和解协议并自愿签署《认罪从宽协商意愿书》。
  南沙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林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为此判决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摘自2017.01.11《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