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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联合主动出击
 
◎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检察监督,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安全等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建设,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积极构建平台,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有效运行
  在“两法衔接”工作中,注重转变监督观念,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配合、监督与制约的关系,建立完善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四项制度,共同形成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的合力。
  (一)积极构建与各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一是对于建立平台所需的人力物力及时补充,确保按时建立起符合要求的信息共享平台;二是将信息共享平台设立在侦监科,要求侦监科及时制定切实有效的信息共享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规范工作要求。同时投资经费5000元购置了电脑等设备,实行专人专管,真正将“两法衔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及时掌握行政执法部门案件查处情况,监督有关执法部门及时移送案件,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检察机关也及时将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与运行,为顺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加强内部整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的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各部门职责,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机制,进一步整合力量,形成法律监督合力;二是争取人大常委会等部门支持。联手桥东区法制办共同制定的《桥东区关于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暂行规定》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发放到全区各行政部门,拉开了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序幕。行政检察监督以关注社会民生、舆论热点和公共利益为重点,把加强监督同维护社会和百姓权益相结合。采取事后监督的形式,不干预或参与正常行政执法活动。三是加强外部协调。主动加强和法院、公安、环保、食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召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会签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咨询和会商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互信协作、联合执法机制,以形成工作全力,切实维护民生民利。三是开通“绿色通道”,针对“两法衔接”平台中发现的犯罪案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应强烈的重特大案件,依法从快从重处理。
  (三)借助信息平台,确立四个监督原则。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对行政机关执法监督中,借助信息平台,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四个监督原则,积极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即依法监督原则、及时监督原则、有限监督原则和适当性原则。及时监督原则,即坚持以事后监督为原则,事中事前监督为例外。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相关行政决定后,已经有群众发现有问题并控告到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是否符合法律依据、程序,提前介入,提出检察建议。有限监督原则,即不把检察机关监督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唯一的或主要手段,重点围绕党委政府关注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关系民生民利的问题,如涉及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或重大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适当性原则,即对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采取提出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纠正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监督手段。
  二、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监督氛围
  (一)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依托12309举报热线,通过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宣传“两法衔接”平台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的职责,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工作部署和取得的重大成果。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提供相关犯罪活动和案件线索,形成打击和遏制生态环境、危害食药品安全犯罪的社会氛围。
  (二)检察机关联合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活动宣传。2016年6月2日,桥东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环保局,在市区繁华地段开展了“6·5”世界环境日法律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中,加强了对生态环境监督职能的宣传,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行政不作为和职务犯罪,以及对生态环境领域民事申诉案件办理,环境公益诉讼等监督职能事例制作成小册子向群众发放,使群众进一步了解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遏制和减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产生,促进桥东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三)深入社区、单位、企业等,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宣传。为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选派5名优秀干警,深入到企业、社区、农村,积极了解社区群众和社区单位的疑难问题和对行政执法机关意见,分析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现状,向广大社会受众提供法律服务,提升他们运用法律维权意识,为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监督效果,推进依法治国
  (一)加强日常监督工作,注意发现和移送犯罪线索。在日常的监督工作中,从不同环节、不同角度收集职务犯罪信息,发现行政执法可能存在的犯罪线索。如2016年,邢台市食品安全部门查处的六起制造“毒豆芽”系列案件,其行为人生产、销售“毒豆芽”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行政机关只做行政处罚,未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于是向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将此系列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行政机关接到建议后,迅速将此系列案件移交,后公安机关均立案查处。
  (二)主动出击,深入行政机关开展全面监督检查。桥东区人民检察院侦监科深入公安机关、看守所等地进行全面细致检查,翻阅公安机关案件登记台账60余本,查阅存根500余份,查阅公安派出所案卷共计400余本。在“两法衔接”工作中,侦监科干警多次深入技术监督部门、工商部门等行政机关进行全面检查,共翻阅工商局案件登记台账及案卷176本、环保局案件台账及案卷114本、食品药品监督局案件台账及案卷30本、质量技术监督局案件台账及案卷30本、农业局台账38本、并查阅审计局的审计报告,强化了侦查监督职能,有力地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和不当行为,维护了司法公正。
  (三)结合形势,开展涉及民生民利的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食品安全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关系着广大民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为维护民生民利,积极开展涉及民生民利的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2016年元月,该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邢台市食品安全部门查处的“毒包子、毒油条”系列案件,其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油条、包子中使用中原牌泡打粉,内含铝添加剂,经检验发现,食品中铝残留量超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涉嫌刑事犯罪,于是桥东区检察院向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将此系列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行政机关接到建议后,迅速将此系列案件移交,后公安机关均立案查处。共建议行政机关移交犯罪线索5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件。
  (四)围绕社会热点,开展环保专项整治监督活动。2016年5月,桥东区检察院与区环保局联合在全区开展了以 “还邢台青山绿水”为主题的环保执法监督,开通群众举报和申诉热线,对举报的环境污染的问题督促环保部门查处,对执法人员怠慢执法、违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还配合环保人员,走访辖区重点排污点,对违规排污现象进行督促整改。一个月中,共接群众举报5件,答复5件,协助查封违规排污企业1家,在辖区群众中获得了较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