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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流程要做到 “六要”
 
◎翟 峰
  当前,全国不少地方的乡镇相继召开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并将依法听取乡镇有关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乡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可见,在依法搞好乡镇人大代表的直选之后,新当选的乡镇人大代表就将依法出席本乡镇新一届的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因此,组织召开好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既是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加强乡镇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民主法治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切实安排好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的流程,使会议取得预期效果,要做到 “六要”,即“指导思想要明确、会前准备要充分、会议筹备要细致、会程安排要周全、大会选举要合法、会后工作要完善”。
  第一,指导思想要明确。在安排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流程的工作中所要明确的指导思想,除了与乡镇直选县乡级人大代表的工作中所明确的“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这“三个原则”一致之外,还有一个原则须明确,就是在切实安排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流程的工作中,还要坚持讲求实效的原则。如果在安排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流程时不讲求实效,不解决实际问题,走过场、搞形式,就会降低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的权威性,就有损新一届乡镇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挫伤新当选的乡镇人大代表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因此,安排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流程时讲求实效,不仅有利于把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做扎实,各项工作报告的内容搞实在,各项工作目标的安排定具体,而且还有利于改进会风,节约开支,将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开成团结、奋进、为民、务实的会议。
  第二,会前准备要充分。在安排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流程中,一定不要忘了设计好会前充分准备的工作环节。按照现行选举法规定,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应在本届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并由本乡镇上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团主持。因此,从新一届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完成到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召开的这段时间,正好是安排好会前充分准备的工作流程和做好会前充分准备工作的时间。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的会前准备工作流程应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写好请示报告,向乡镇党委和上级机关请示关于会议召开时间、会期、议程、会议组织和人员安排等。二是成立会议筹备机构,由乡镇党委和本乡镇上届人大主席、副主席等领导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会议开幕后即改为大会秘书处。三是组织起草相关报告,含上届乡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报告、乡镇人大工作报告、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告、新一届人大代表当选资格审查报告。四是组织新一届人大代表学习和调研,安排1~2天时间,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暨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同时,还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研,召开选民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为参加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好发言材料准备等工作。五是召开上一届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听取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乡镇人大工作报告、作出召开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的时间和地点的决定、提出新一届乡镇人大一次会议的日程草案、提出新一届乡镇人大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出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财经审查委员会暨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提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决定列席人员名单、提出各代表团或代表小组临时召集人员名单草案等。
  第三,会议筹备要细致。在安排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流程中,一定要将会议筹备机构及其职责分工安排得尽可能细致,不能出一点差错。例如,既要认真考虑大会秘书处下设的秘书、会务、组织选举、议案、保卫等各组的组长、副组长和组员的人员安排问题,又要认真考虑大会秘书处下设各组的主要职责范围问题。秘书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决议草案暨提交大会预备会议和主席团会议通过的有关事项文件的起草、印刷等项工作;会务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安排会场、分发通知、组织代表报到、食宿安排、卫生保健、宣传报道、证件制作、文件收发等;组织选举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草拟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暨有关选举文件、报表和各种选票,以及印制各项职务候选人的提名登记表和汇总、印发候选人名单和组织会场选举等有关事宜;议案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汇集、整理代表依法提出大会议案、质询案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草拟关于议案的决定及说明文稿,起草议案处理意见报告文稿等;保卫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会议期间会场、代表居住地的安全保卫工作等。各组职责分工,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调整。
  第四,程序安排要周全。在安排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流程中,一定要把会议日程、主要议程、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产生程序等相关程序都要尽可能安排周全,不能遗漏任何一项。具体来说,一是对于会议日程的安排,一定要合理。乡镇召开的新一届人大的第一次会议,由于程序比较多,选举任务比较重,为保证出席会议的人大代表有充足的时间审议好几个主要工作报告,酝酿好候选人,使会议选举依法有序并获圆满成功,建议各乡镇新一届人大的第一次会议的会期至少应安排3 天。二是对于各项会议议程的安排,一定要周到。一般来说,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应召开3 次全体会议和4次主席团会议,对这些不同层次的会议的各项议程,一定要做到全面、周到。三是要注意安排好有关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产生程序。现行地方组织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乡、镇人大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少省域范畴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即明确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由本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在本级人大代表中选举产生,其成员由五至七人组成,人数较多的乡、镇不超过九人;每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候选人名单由上届人大会主席团提出。由此可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是由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的,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级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成员的候选人名单由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与会代表认真讨论后,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会议的预备会议上表决通过。这些规定,都应该在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产生程序中体现。四要注意安排好有关乡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产生程序。按规定,乡镇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委员二至四人,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本届人大代表中提名,在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通过,行使职权至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为止。换届后新选出的乡镇人大代表的资格审查由上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提请乡镇人大主席团确认代表资格有效后公告,然后经确认代表才能正式开会;在每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行使职权到本届人大任期届满为止。
  第五,大会选举要合法。在安排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流程中,对于大会选举程序的安排,一定要紧扣现行地方组织法的相关条款规定(特别是大会选举办法,更要做到条条与现行地方组织法相符)。如现行地方组织法的第二章,也就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章中的第九条的第六和第七款分别规定的乡镇人大会有选举本级人大主席、副主席和选举乡镇长、副乡镇长的职权,以及第十四条关于乡镇人大设主席,并可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主席、副主席由乡镇人大会从代表中选出的规定和关于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的规定;以及第十五条关于乡镇人大会选举主席团的规定;以及第二十条关于乡镇人大会选举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的规定;以及第二十一条关于乡镇的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乡镇长、副乡镇长,可由乡镇人大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提出候选人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乡镇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的规定;以及第二十二条关于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等额选举和乡镇人大副主席,副乡镇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至三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的规定;以及第二十四条关于乡镇人大会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的规定;以及第二十五条关于乡镇人大会补选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乡镇长、副乡镇长时,候选人数可多于应选人数,也可同应选人数相等,其选举办法由乡镇人大会决定的规定等,都应该在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大会选举办法中得到完整的体现。
  第六,会后工作要完善。在安排新一届乡镇人大第一次会议流程中,一定还要有会议结束后有关工作安排的流程环节。如考虑将会议选举结果在一般规定的两天时间内分别报县区组织部和县区人大常委会;将会议总结书面材料在一般规定的4天时间内分别报乡镇党委和县区人大常委会;将会议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封存保管好选票;及时制作新一届乡镇人大代表的代表证,并尽快颁发给代表等,都应该考虑进新一届乡镇人大会第一次会议结束后的有关工作流程环节中。
  (作者系四川省人大代表、广元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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