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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普法路上的带头人
 
◎段志利 聂银峰
2016年10月27日,石家庄市“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动员大会在石家庄市人民会堂举行。会上,石家庄市栾城区被评为石家庄市“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区,栾城区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被评为石家庄市“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多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栾城区司法局局长胡振玉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六五”普法期间,栾城区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协调、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幸福栾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抓制度,建机制,做好社会普法
  2011年是“六五”普法开局之年,也是胡振玉任栾城区普法办主任初始之年。上任伊始,他就把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作为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抓手,开创了“六五”普法工作新局面。他主动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汇报,如何使普法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如何在推动中心工作中开展普法工作,取得了领导重视和支持。区委、区政府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体制,与经济社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结合栾城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工作制度》《关于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区普法办定期组织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考核通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开展普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先后涌现出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教育局、区交通局等一批先进典型。
  二、抓创新,求突破,开展精准普法
  群众需要什么,就送去什么。栾城区装备制造和医药产业两大基地建设中遇到不少拆迁补偿问题,胡振玉带领司法局工作人员深入到基地周边村开展征地拆迁法制宣传;建筑工地工人缺乏对劳动法、劳动安全法的了解,他就带领律师到工地开展法制宣传;针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案件多发,他亲自组织栾城普法大讲堂及时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心坎上。
  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排查出一批信访隐患,胡振玉主动请缨,承担起23件涉宅基地、责任田积案化解,组织乡镇包案领导、司法所长、村干部听取汇报、深入到户了解情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提出合理解决的新办法,先后化解8件,引导5件进入诉讼程序,其他案件也得到有效稳控,受到区领导好评。
  为了使普法工作变得有声有色,胡振玉组织全区律师针对社会热难点问题和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制作了以案释法节目,并在栾城电视台创办《法治栾城》栏目,每周一、周三黄金时间播放二次,同时,购买了200集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栏目剧,在区电视台定期播放。栏目开播以来,一直保持较高的收视率。另外,还在《栾城报道》上开辟“普法专栏”,定期刊登法律知识;利用“广播村村通”工程,定时播放《农村法律知识讲座》,宣传农村政策法规;利用手机“掌上栾城”平台,及时发布普法信息;在每周一次的彩色周末文艺演出中融入法律常识有奖竞答,吸引众多群众参与,有效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已成为普法的新模式。
  三、抓基础,树典型,建设法治文化
  在普法实践和普法探索中,胡振玉发现要使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内化于心,就必须要注重抓基层、打基础,让普法工作与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传承、发扬。为此,在他的带动下,司法结合“法律八进”的开展,以“法治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通过组织法律大讲堂、律师团现场咨询、法律顾问全覆盖等形式,做到把法律送上门、把服务送上门、把援助送上门,通过系列活动,几年来,在城区、乡镇、农村等场所建立法治公园4个、法治广场2个、法治书屋40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村村建立了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宣传墙,真正让法治理念与乡风民俗、村规民约融合到一起,让法制观念内化于心。2015年,南浪头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多年来,胡振玉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和司法行政人一道不断探索和创新法治宣传工作的新路子,通过辛勤的工作和不懈的努力,已拥有了一支由22名专业人员组成的普法宣讲团、160名勤奋敬业的村居法律顾问和520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这三支队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群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为法治宣传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路走来,胡振玉凭着对普法工作执著的追求和热爱,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汗水和智慧。拂面春风好借力,正是扬帆起航时。2017年,随着“七五”普法的全面启动,胡振玉又开始着手谋划围绕园区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全区中心工作和群众法律需求,积极寻求法治宣传教育的着力点,以实现普法工作更大的作为,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新栾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宣传,普法人永远在路上……
栏目责编:马丽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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