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斗争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始终坚持以教育、制度、监督、保障为一体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检察机关特点和检察工作实际,通过构建“四个围绕”防控机制,有效保障和促进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清正。 一、围绕教育抓创新,筑牢领导干部思想防线 与时俱进地抓好思想道德教育是推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基本前提。要常抓常新,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一是建立常态机制,抓好学习教育。要按时抓好党政纪条规学习,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规章进行讨论研究,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抓住关键环节,抓好预防教育。要通过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等方式,在党性党风方面向领导干部提出新要求。通过开展预警教育,要求领导干部作出廉政承诺,促使领导干部时刻牢记宗旨,廉洁自律,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三是通过典型事例,深化培训教育。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教育培训活动,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接受反腐倡廉教育。要结合一些腐败案件的典型事例,及时邀请专家学者为领导干部上廉政课,讲解有关条规知识,敲警钟,提要求。 二、围绕制度抓落实,强化领导干部廉洁勤政 要结合《廉政准则》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是提高认识,强化制度的约束力。要强调思想教育和思想改造,坚持走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强化对制度及制度功能的深层次把握和运用。要紧紧围绕上级指示精神要求,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机制。二是完善机制,推进制度的可行性。要不断完善制定、落实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构建闭合的、关联的、科学的制度机制。要加强制度间的联系和对接,对制度的功能进行整合。要加强各项制度之间协调一致,建立一整套约束、规范、激励、监督制度,最大程度地发挥制度的规范和约束功能。三是推进落实,提升制度的效能性。要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及工作具体情况而不断创新。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具有操作性、切实可行的制度,针对每一业务环节、服务环节、管理环节以及利益可能波及到的细小方面,制定全面可行的制度。 三、围绕监督抓管理,推进领导干部拒腐防变 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各项举措抓好监督落实,通过有效监督推进拒腐防变能力。一是不断深化监督意识,提高监督实效。要深刻理解“严是爱,宽是害”的监督理念,牢固树立“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就是对干部的最大关心和爱护”的思想,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加强监督,做到严格自律、廉洁从政。二是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要强化监督渠道的拓宽,坚持专门机关监督与业务部门监督相结合,既要依靠纪检监察部门在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工作中的监督,又要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在执法办案中的监督。坚持社会监督与各业务部门的职能监督相结合,既依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又主动建立内部各部门之间监督的长效机制。三是不断拓展监督领域,实现监督效果。要坚持监督对人与对事的有机统一,既要掌握个人在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还要分析整体存在的问题。要坚持监督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通过事前提醒、事中诫勉、事后追究,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实施提醒,督促其严格自律。 四、围绕组织抓保障,确保领导干部严谨务实 要紧紧围绕检查考核、责任落实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建立由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联席成员的职责,落实工作人员责任,切实形成“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分级实施”的工作领导机制。二是强化检查考核。要将廉政工作同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采取定期抽查、定期报告、领导带队检查等形式对廉政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存在的问题情况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情况,有力推动廉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强化工作实效。建立“每季度联席汇报”和问题分级移送制度,及时分析排查处理问题。要按时组织问题收集分析排查会,确定问题对象和纠正形式,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作者单位: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检察院) 责编:马丽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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