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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12期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 孔令印
监督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工作一个永恒的主题。保定市人大常委会结合监督法精神,解放思想,科学谋划,致力于创新监督方式、致力于突出监督重点、致力于提高监督实效,深入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努力打造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新亮点”。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广泛讨论的基础上,选择了“一府两院”的八项工作进行评议。按照《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意见》,8月底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市政府“雨污分流工程”和市检察院“涉农检察工作”这两项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专项工作评议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主任会议组织实施。分为准备、调查、评议和整改四个阶段。为了保证专项工作评议顺利进行并收到预期的效果,我们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准备阶段是搞好专项工作评议的基础和前提,领导高度重视给评议提供了组织保障。一是制定好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方案的基本内容包括评议的指导思想、形式、对象与内容、日程安排、步骤、组织领导和要求等。二是确定专项工作评议内容。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坚持对事不对人;由市“一府两院”提请重点评议内容,主任会议提交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三是评议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四是召开专项工作评议协调会议。五是组建专项工作评议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及相关委员会的工作人员组成。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六是进行学习培训,为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做好准备。七是各专项工作评议小组与被评议单位联系,了解被评议单位的职能,交代评议有关事项。
2、深入调查,征求意见。调查阶段是专项工作评议的重要环节。一是各专项工作评议小组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走访被评议单位的服务对象、接待来访、问卷调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民意测验、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电子邮箱等多种方法了解情况、收集意见,较全面地掌握被评议单位的情况,包括客观存在的问题。同时,还征求被评议单位上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如实写出调查报告,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评议提供客观的参考依据。二是被评议单位向评议小组提交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征求意见,经修改后于常委会召开前10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三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被评议单位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和专项工作评议小组的调查报告。
3、严谨规范,搞好测评。满意度测评是整个专项工作评议的关键环节。一是被评议单位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专项工作情况报告。二是专项工作评议小组将专项工作评议调查报告提前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三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加评议的人大代表分组进行评议。四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专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档。五是测评结果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认后,在常委会会议上公布。六是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向社会公告评议结果。
4、抓好整改,善始善终。整改阶段是专项工作评议的根本。专项工作评议是监督的手段,改进工作才是根本目的。专项工作评议结束后,一是专项工作评议小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评议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成常委会评议意见,并根据整改任务提出整改时限,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交被评议单位研究处理。二是被评议单位根据主任会议提出的整改意见,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后10日内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三是市人大常委会对被评议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被评议单位按主任会议明确的整改时限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专项工作评议始终贯彻公开、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则。由于领导重视,组织有力,真正评出了动力、评出了干劲、评出了实效。
1、增强了被评议单位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专项工作评议后,被评议单位认识到人大的监督是法律赋予的,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不仅领导干部深受触动和教育,而且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反响,被评议单位一致表示,今后要正确对待权力,积极争取人大的监督,把人大的监督视为信任和支持,作为推进工作和改进作风的有效形式。
2、促进了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理念是,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评议是监督,也是支持,是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改进工作。在专项工作评议中,与会人员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既充分肯定成绩,又客观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评议意见。这对被评议单位来说,既是鼓励又是鞭策,既有动力又有压力,有利于明确整改目标和努力方向,促进被评议单位的工作。
3、丰富了人大代表的活动内容。在专项工作评议中,市人大常委会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让代表参与专项工作评议的全过程,既为准确把握广大群众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建议、提高评议时效和质量提供了保证,也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既丰富和充实了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又提高了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调动了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活动的积极性,增强了主人翁责任感。
4、强化了人大监督的手段。专项工作评议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是人大监督方式的创新,是人大监督职责的探索,是人大监督内容的深化,使人大监督更加具体化、规范化、系统化。此外,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专项工作评议,促使自己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了解人大监督的方式方法和程序规则,提高了履行职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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