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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探析
◎ 李泽佳

互联网时代,网络实现了人类信息共享、便捷交流,但也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因网络而引发的犯罪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更是值得关注的焦点问题。
  一、网络犯罪的特点
  网络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犯罪现象,它除一般犯罪学特征外,还具有其本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犯罪主体低龄化趋势。信息技术普及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网络犯罪主体低龄化便是其中最严峻的问题。青少年好奇心强烈、喜欢模仿、缺乏理智、自我约束和是非辨别能力不强,使未成年人成为网络犯罪的“易发人群”。网吧不同程度地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的违规行为,也使其有机会接触大量的暴力和色情信息,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教唆犯”。
  二是犯罪主体高学历高智商趋势。在网络犯罪案件中,高学历、高智商人员占很大比例。大学生具有接受新事物强,相比文化水平低的体力劳动者,他们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关注网络,一旦其产生犯罪念头,便有能力完成违法行为。
  三是网络犯罪具有隐蔽性。网络犯罪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犯罪活动操作起来极为方便,甚至可以从头至尾不接触被害人。网络虚拟空间的特性,决定网络犯罪的隐蔽性。由于网络犯罪的证据主要存在于软件之中,这也使得犯罪分子很容易转移或毁灭罪证,尤其是利用远程计算机通信网络实施的犯罪,罪犯往往难以追寻。网络也会在犯罪手段和反侦查方式上提供一些非法的知识,这不仅加剧了犯罪的可能性,更加大了侦查的难度。
  四是网络犯罪社会危害性严重。网络的广域性、变异性、快速性,网络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近年来网络威胁案件引人关注,利用网络挑动社会矛盾的案件更加突出,跨地域、跨国犯罪也呈现高发趋势。
  二、网络犯罪的类型
  网络犯罪是网络主体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者犯罪对象而实施的严重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可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以网络为工具的犯罪。如浏览、下载、传播黄、赌、邪信息,编造虚假信息对他人进行诽谤或制造社会混乱;二是以网络为攻击目标的犯罪,如电脑黑客、计算机病毒、非法侵入攻击或破坏他人信息系统等;三是以网络为获利来源的犯罪。如建立色情网站、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窃取他人商业秘密、公开兜售或抄袭他人智力成果、侵犯知识产权、窃取“网络虚拟财物”、窃取商业秘密和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
  三、网络犯罪的原因
  1、网络主体人格不健全。行为人将自己置身于虚拟的、自由的空间中,由于性格孤僻偏激,把现实生活中的不满寄于在网络中宣泄。长时间泡在网上,极容易形成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生存方式,他们沉湎于个人的倾向与偏好,不愿意面对现实,不关心真实世界,漠视他人、集体和国家利益。
  2、价值观念冲突的影响。网络是一个没有国界的世界,全球各种不同的文化形态、思想观念在这里汇集交织,客观造成了网络空间普遍缺乏起码的伦理道德屏障,减弱了犯罪行为人的道德警醒和责任感,淡化了罪恶感。享乐、奢侈、冒险、刺激、性自由等不健康的价值观念正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判断和理想信仰,是网络犯罪的思想温床。
  3、网络监管不到位。技术管理措施滞后导致防范不力,网络安全意识、技术防范措和安全标准制定的“三滞后”,为网络犯罪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环境和空间。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甚至采取默许态度,为网络犯罪行为提供了保护伞。
  4、网络法规不健全。虽然我们国家对网络使用也出台了一些条例、法规,但立法滞后,可操作性不强,缺乏网络犯罪预防前瞻性,加之宣传普及力度不够,许多人对网络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或全然不知。
  5、网络道德教育缺失。
  网络主文化缺失是违法犯罪的根源。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与网络伦理道德教育缺失现象并存。一是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普及中忽视网络文化和规则的教育,在各类学校开设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课程中,极少涉及网络道德与规范问题。学生对于关于网络安全、惩治计算机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了解程度几近无知。二是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忽视新技术带来的文化和规则变化,教育内容和方式不能适应网络时代的特点。
  四、网络犯罪的对策
  1、加大网络监管力度。要从源头对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有关运营商严格要求,进一步发展网络技术,研究抵御暴力、色情信息的高科技,自动阻断浏览色情和非法网站。最大限度地实现对网吧的有效管理,设立信息网络举报中心,发挥网民的自我监管作用。建立公益性上网场所,构建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
  2、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加强“网德网风”教育,在各类学校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教育课程中融入网络规范意识教育,明确网络犯罪及其危害、处罚等。发挥网络伦理教育在预防网络行为失范中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使伦理道德成为网络文明最坚实的深层依托。
  3、提高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是综合各种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技术,将安全操作系统技术、防火墙技术、病毒防护技术、入侵检测技术、安全扫描技术等综合起来,形成一套完整的、协调一致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立国家级漏洞库,加强数据加密技术研究,加强对有害信息的技术过滤,规范“网上警务室”运行机制等措施,是预防网络犯罪的技术支撑。
  4、加强网络法治建设。网络法律规范是网上自我保护的重要武器,要培养网民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对网络陷阱的识别能力,明辨网络行为的合法性。完善我国关于网络犯罪的罪名,拓宽打击面,体现罪刑均衡原则。建立专门的网络安全执法队伍,加强网络警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建立网际间的司法合作,对于已经发现的网络失范行为要认真处理,让法律法规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预防网络犯罪,计算机安全技术是保障,司法打击是威慑,道德防范是基础。只有综合多种社会力量,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才能营造绿色安全的网络环境,使网络技术为社会和人类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责编:马丽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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