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寒气逼人,室内春意盎然。2012年12月28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应到出、列席人员全部到齐,游江副主任委员开门见山,宣布会议开始…… 在省人代会召开前夕,内司委召开会议对“两院”工作报告进行初步审查,是省人大设立内务司法专门委员会以来,协助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形式和有效做法,已经被列为历次人代会筹备工作的重要环节。内务司法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的是多年担任各级党政的主要领导,有的是长期奋斗在民主法治、政法战线或人民团体等方面的负责同志,他们与群众的联系比较紧密,审议内容与其本职工作有一定的关联性,为其更好地行使话语权提供了条件。内司工委作为常委会工作机构,又实际承担了内司专委活动的日常运转,既便于保持工作连续性,又有掌握情况比较全面的优势,为提出意见建议提供了便利。为发挥智囊团的作用,会议还首次邀请了法律咨询组的同志到会。会前,提前五天将“两院”报告(稿)分送到与会人员手中,以便委员们提前了解审议内容,为审议讨论做准备;会中,要求不照念全稿,只介绍重点并做必要的释明;审议讨论要直奔主题,不求系统完整,提倡畅所欲言,一人发言,他人插话,不重复,不作表态性发言。肯定成绩实在,提出问题具体。从总体情况到专项工作,从规范体例到文字表述,各抒己见,气氛热烈。与会的“两院”同志认真记录,主动收集与会人员事先修改的文本,本议题结束不陪会,返回单位充分吸纳,着手修改。实践证明,与会者从广大人民群众呼声和实际情况出发,换位思考,高站位、多视角,对修改好报告,协助代表大会提高审议质量起到了较好作用,并有效克服了大会时间短、内容多、审议发言受一定局限的弊端。同时,也为市、县级人代会的相继召开提供了有益借鉴。正如“两院”同志说的,初审报告是对“两院”工作的促进,是监督,更是支持。 此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是讨论通过内司委五年工作报告。如果说2008年初本届人大决定设立内司专委后,当初的决心即是承诺的话,这次则是集体研究交好答卷的会议,也是本届人大内司委最后一次会议。专门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在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是其应尽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为此,内司工委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谋划早、动手快、既全面回顾,又突出重点,正确处理“五年”和“当年”的关系;既以事实说话,提炼观点,理出规律,正视不足,又对下届工作负责地提出建议。大家集思广益,使工作报告更好地体现了集体的智慧力量,接受人民的检阅。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到会指导,并满怀深情地发表简短讲话。她对五年来内司委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内司专委和内司工委全体同志的辛勤工作以及法律咨询组同志的智力支持,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求实效,认真谋划好新的一年的工作。以扎实的作风,有序的工作抓好落实,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新局面。 说“干的”,来“实”的,新风扑面,会议开得紧张充实,预示着新开局、新气象的到来……
责编:胡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