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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11期
仕途路上狂敛财 风光尽头陷囹圄
◎ 天 涯 江 舟
陈波,海南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法人代表,曾任海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副厅级)。到2013年2月案发前,他单独或通过妻子(另案处理)收受贿款699.5万元和购物卡2万元。他也因此成为海南高速公路腐败案的第一大贪官。
2014年2月1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陈波涉嫌受贿案,公诉人关于他受贿701.5万元的指控,以及大量书证、物证、人证、录音、录像资料,将这个贪官的敛财轨迹展现在世人面前。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庄严宣告:被告人陈波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通过妻子林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01.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陈波退出的701.5万元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十三岁登仕途 六年敛财七百万
陈波是在海南省乐东县九所镇农村成长起来的农家子弟,早年就读广东省银行系统电大金融专业,后来又攻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财贸经济系货币银行专业。
由于陈波有着斯文含蓄的学者风度,加之工作不久赶上了学历热的好光景,很快便担任了中国人民银行海南自治州分行调研室副主任,当时仅33岁,从此踏上仕途。接下来,陈波靠着天资聪颖,以及农村青年吃苦耐劳自强不息的精神,很快赢得了领导的赏识。从1997年8月始,他先是被任命为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南高速)副总经理,时隔一年,他又兼任了三亚金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金泰公司)法定代表人。
“时来风送滕王阁”,历史给了陈波一个又一个施展才干的良机。2004年1月,陈波终于摆脱了令他生厌的“副”字,出任了海南高速总经理,翌年12月又担任海南高速法定代表人,直至2012年6月,被提升为海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那些年,陈波的仕途,可谓是吃着甘蔗上楼梯,步步高、节节甜。
然而,在一系列的职务职位变动中,陈波手中的权力逐步加重,他自律的警惕性却在随之而来的诱惑面前不知不觉变得越来越低。而他自己,对这种悄然发生的变化竟浑然不察,发展到与不法地产商黄爱忠勾结,长期埋藏在心底的贪婪欲望开始像火山一样爆发,最终在总经理的位子上,收下了150万元贿赂。
后来,陈波又11次收下黄爱忠450万元,直至案发,他单独或通过妻子,共收受贿款高达701.5万元之巨。案发后,陈波在接受办案检察官审讯时说,自从第一次收下黄老板送的钱,我的“眼界”开了,心也“活”了,胆子也大了,从那以后,我把收好处费当成家常便饭,形成了可怕的“惯性”。
据办案人员介绍,陈波在接受审查期间曾写下了长达13页的悔过书,自从当上海南高速公路总经理后,大权独揽,很多事情是一人说了算,私欲无限膨胀……几十万、几十万地收,百万百万地攒,使自己从一个副厅级党员领导干部,蜕化变质为一名腐败分子。
世路难行钱铺路 低价卖地有玄机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其中国家股占总股本的27%。海南高速公路综合经营服务公司和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属海南高速的下属子公司。
案卷资料显示:海南高速下属的位于陵水县牛岭东侧牛岭发展公司有304亩土地,这块地交通便利,紧靠高速公路,地理位置十分优越。这块地原本是计划建设海南东线高速公路停车场、维修服务站之用。
2004年1月,陈波刚被任命为海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初期,有不少开发商都盯上了这块肥得流油的地,先后多人找陈波商谈这块土地的开发。
2004年5月,这事传到牛岭旅业公司地产老总黄爱忠的耳中,于是,他也找到陈波商谈土地开发之事。经过几次接触,陈波一直没答应。一天下午,黄爱忠又来到陈波办公室,见没有人在场,便直截了当地说:“陈总,土地开发之事您还得多多费心,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陈波听后若有所思,喃喃对黄爱忠说:“如今土地价格涨了几倍,开发土地不易,这块土地不少开发商托关系找我都想开发。如果与你合作开发,可不能用10万20万来应付。”
黄爱忠听后便心知肚明,立即回答:“放心好了,一旦事成,保你陈总心满意足。”
很快,由海南高速下属牛岭发展公司以304亩土地作价出资,黄爱忠以他名下的牛岭旅业公司出资560万元,共同成立银牛岭公司。这样,土地使用权由牛岭发展公司过户至银牛岭公司名下。之后,因为不能变更304亩土地使用权性质,土地项目开发停滞下来。
有了土地却不能开发,黄爱忠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陈波更急,黄不能开发土地他就得不到巨大利益。
“陈波和我一起商议,以政府限期开发以及投资风险较大为借口,将其持有的银牛岭公司股权以相当于这304亩土地的评估价转让。”黄爱忠说。在陈波的运作下,一家“酬勤公司”以440万元的价格购买银牛岭公司44%股权,陈波在签订合作协议、签发转让股权审批文件等方面提供了诸多便利。公司法人代表庄阳说:“股份名义上是我和二姐庄明华的,实际上是姐夫黄爱忠一人出资设立,我并没有出资。”
于是,304亩海南高速公路公司用于建设停车场、维修服务站的国有土地,竟然以每亩一万元的价格进入了黄爱忠的私人“腰包”。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一步步将土地的用途和性质改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同时,黄爱忠很快兑现“重谢”的承诺,先后5次送给陈波150万元。
工程投标掩人耳 暗箱操作为敛财
陈波在海南高速公路主政的7年间,尤其是土地工程之事,绝对是他一人说了算。凡涉及土地项目工程外包之类的事,他的副手们向来不敢过问。
2007年底,投资数千万元的海南高速琼海瑞海水城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黄爱忠闻讯便捷足先登了。他第一时间找到陈波,提出想承建琼海瑞海水城工程项目,并表示事成之后重谢陈波。陈波立即表示同意,并明确告诉黄爱忠,你找的建筑公司必须要各种资质齐全符合要求,争取中标。
在陈波尽心尽力帮助及暗示下,有多家建筑工程公司参与投标,最终,在评标过程中,黄爱忠挂靠的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得了高分,一举中标。这个结果,正是陈波所希望的。
欣喜之余,黄爱忠首先要感谢陈波工程中标帮忙之事。几天后,黄爱忠带了30万元现金,驱车来到某大酒店停车场。几分钟后,陈波的轿车来到,黄将一个装有30万元的提袋送给陈波。二人点头示意后,各自匆匆离去。
在土地开发、工程建设领域摸爬滚打多年的黄爱忠,比谁都清楚,中标工程只是第一步,接下来的工程施工进度拨款、工程验收等,都需要陈波的关照。所以,只送30万元是远远不够的,多年的合作,早使黄爱忠摸清了陈波爱财敛财的心理特征。是年中秋节前一天晚上,他又备下40万元现金,送给了陈波。
法院审理查明,在海南高速琼海瑞海水城工程中,黄爱忠先后分10次送给陈波共计420万元,每次陈波都欣然收下。
为人谋利便受贿 大事小事不忘贪
俗话说,人一旦思想上的防腐堤坝决了口,捞钱的欲望就会无限膨胀,一发而不可收拾。此时的陈波已不满足收受的几百万元贿赂,而是见缝插针,有好处就捞,他凭借手中的职权,采取的是没有好处不办事,看准机会就捞钱的伎俩,贪敛钱财的胃口越来越大。
2007年4月至9月,海南高速东线东红服务区工程项目和海南高速定安综合楼工程项目招投标,黄爱忠先后找到陈波,提出想承建这两项工程,陈波均表示同意,之后,黄爱忠分别以武汉建工第三建筑有限公司和海南腾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中标。
谁料,当工程完工后,海南高速没有及时结算。情急之下,黄爱忠找到陈波恳求帮忙。不料,陈波却是冷眼相待:“有了难事你想到了我,拿到工程你却忘了我。眼下我急需一笔钱,你看着办!”“陈总,这是我粗心了,钱的事我马上办。”黄爱忠说完,走出陈波办公室。
没过几天,黄爱忠约陈波在咖啡厅见面,送上30万元。很快,他承包的那两项工程顺利结算。
案卷资料记载了陈波任海南高速副总经理兼金泰公司法人代表时就通过工程项目受贿。早在2003年初,地产商户红伟为承建海南高速下属金泰公司三亚瑞海城市花园项目附属游泳池、网球场,以及海南高速金银岛酒店客房装修工程项目招投标求陈波帮忙。陈波在工程中标、合同审批及工程款拨付上提供支持和关照。2007年至2008年间,户红伟先后三次送给陈波80万元。
检察机关查明,在6年的时间里,向陈波行贿的几个包工头,行贿款超过700万元,最多的达到16次。在一次次行受贿的往来中,陈波和包工头结成了利益联盟,各取所需。维护这种关系和维系这种联盟的,正是工程建设领域中普遍存在的给回扣、好处费等“潜规则”。
夫妻联手敛钱财 案发退赃悔已晚
据知情人披露,自从陈波出任海南高速公路副总经理后,陈波的妻子林某马上就以高官夫人的身份自居,对丈夫的下属指手画脚。这个“贪内助”似乎比丈夫更懂得“为官一任,富足一族”的道理,生怕丈夫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在陈波受贿的同时,她也搞“夫人衙门”,只要是钱,她都敢拿。
陈波案发后,其妻也被牵连到案。法院审理查明,地产商黄爱忠、户红伟为让陈波之妻林某多在陈波面前说好话,多次送上现金及购物卡。林某收到四笔11.5万元后均告诉了陈波,陈波让她留在家中日常开支用。
2010年8月,陈波被提拔为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时隔两年又被提升为海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不过,陈波被提为副厅级干部却始终高兴不起来,因为他心中有鬼,他总在担心自己受贿的事会露馅。
就在陈波祈盼自己软着陆平安退位之际,他被群众举报了。
从位高权重、春风得意到身陷囹圄、身败名裂,陈波走过了怎样的心路历程,我们不得而知。在庭审中,他对自己收受巨额钱物的行为供认不讳。他说,我接受法庭的审判。
责编:王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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