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坚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主权原则,更重要的是它包括了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的内涵。实践证明,坚持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从根本上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是党的工作生命线,也是人大工作的生命线。从法理上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广泛性、基础性、民主性、法制性等特点,是深深扎根于民意基础上的国家意志体现,是和党的群众路线交融交织、一脉相承的理念制度体系。 一、坚持为民履职,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里,把群众路线贯穿在工作中,这是每一位人大工作者的职责、纪律和要求。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因此,人大应该把密切联系群众当作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工程”和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一要树立立法为民理念。立法宗旨要把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要坚持“问法于民”。进一步健全民主开放包容的立法工作机制,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完善法律起草、审议的协调协商机制,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智慧。三要坚持问需于民。积极采取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真正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切、带有共性的问题吸纳上来,并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确定议题,使人大的工作更贴近民情民意,更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四要坚持问计于民。要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直接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立法、监督工作计划,扩大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的数量,适时邀请涉及其切身利益的群众代表参加视察、检查等活动,努力实现公众对人大工作的有效有序参与。五要坚持公开透明。丰富和完善人大网站信息发布的范围,畅通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渠道,公布人大代表邮箱,设立人大代表与选民的互动板块,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坚持务实推进,注重效果促进提高 人大工作必须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严格对照习总书记“三实”要求,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坚持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扎扎实实地把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到实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沉下去,主动倾听群众意见,广泛吸收群众参与,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一府两院”工作好坏的最基本的标准。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努力在群众“最盼”、“最急”、“最怨”的问题上找原因、提建议、定举措、促整改,着力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一要坚持依法履职与跟踪问效并重。对那些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工作和问题,要善于运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方式,适时启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让人民群众在关键问题的解决和推进上,看到变化,见到实效,得到实惠。二要把教育实践活动贯穿于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实现两不误、两促进。结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针对性结合人大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工作评议、专题询问和专题调研等工作,最终实现相得益彰、共同提高。三要注意把握好关键环节,注重边查边改,建章立制,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活动效果的好坏要以民调满意为标准。 三、坚守清廉本色,打造清明政治环境 要时刻牢记习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人大人的浩然正气,切实做到拒腐蚀、永不沾。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积极探索、完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科学决策机制、监督工作机制和代表履职机制,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制度化。二要坚持群众路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坚持群众路线的基本方法,始终贯穿人大各项履职活动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真正使人大工作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三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人民满意的国家权力机关队伍。 四、坚持细“照镜子”,增强监督自觉性 细“照镜子”,就是要对照群众路线理论和监督法律法规,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从人大监督工作来看,目前还存在“四多四少”的问题:一是从监督形式上看,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目前,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于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相对刚性监督方式使用得不多。二是从监督效果上看,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监督主要关注结果,对于“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在职权行程过程中是否依法、依规了解有限。发表审议意见时,重点不够突出,对于审议意见是否落实、存在问题是否解决追问不多。三是从监督范围上看,规定动作监督多,自选动作监督少。制定监督计划时,还没有完全将事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心、自身履职需要的创新等自选动作作为重点。四是从监督能力上看,建议性监督多,强制性监督少。较少关注和解决一些深层次、实质性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敏感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常因缺乏专业人才或深层次的了解而泛泛略过、远而避之,使监督体现不出应有的力度。人大常委会要针对人大工作中存在“四多四少”问题,充分发挥基层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紧紧围绕党章国法,立行立改,服务民生,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坚持严“正衣冠”,突出监督针对性 细“照镜子”、发现问题只是起点,坚持严“正衣冠”,直面矛盾、解决问题才是活动的关键。一要改进监督方式,不断彰显监督刚性。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辅以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方式。同时,还可以将票决、约见、测评等刚性手段,尝试通过制定暂行办法等加以固化。二要改进审议方式,不断增加监督实效。做好会前调研、会中审议和会后督办,使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经济改革中需要完善、群众聚焦中需要推动事项得到促进。三要改进监督重点,不断扩展监督范围。通过制度推动,使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经常化,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常态化,代表参加听证会、评议会、座谈会动态化。四要改进监督机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实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建议、对“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报告实行票决等制度,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六、坚持 “真洗澡”,增加监督的纯洁性 人大常委会要重点从纯洁监督机制上进行,不断拓展监督渠道:一是以制度促规范。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工作制度。同时,出台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暂行规定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二是以创新求提高。改进文风、会风,优化会议流程,严格会议纪律,开短会、说短话。改进审议方式,探索制定《询问暂行办法》和《质询暂行办法》,实行集中报告和集中审议,扩大发言面,使审议更加注重民意民声。三是以考核固成果。建立监督档案,详载“一府两院”及其相关工作部门落实审议意见、工作汇报、资料报送等方面的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部门述职考评内容。 七、坚持“治实病”,提升监督的至高性 一要同心同向谋发展。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主题,按照“与时俱进,固本强基,依法行权,共促发展”的人大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二要围绕中心抓监督。紧紧围绕十八大提出的“双百”奋斗目标,切实抓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三是关注民生促和谐。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监督工作的第一信号,走进实际、融入群众、接触矛盾,听取和审议事关民生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就业、涉法涉诉等诸多领域的事项,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作者单位:河北省磁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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