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青龙县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寻求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有效激发了人大工作活力,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以新理念谋划人大工作,找准工作定位 我们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揽人大工作,自觉把握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切实增强预见性、前瞻性、针对性。一是坚持以党的领导理念谋划人大工作。把县委主张与人民意志高度统一,把县委核心领导与人大行使权力高度统一,把执行政策与依法办事高度统一,把突出经济中心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高度统一,既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又确保了人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坚持以法律至上理念谋划人大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三是坚持以大有可为理念谋划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用法律赋予的职权来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全县人民幸福安康。 二、以建机制强化人大工作,加强科学领导 我们高度重视机制建设,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法定性和程序性。一是建立定期研究机制。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将对人大工作的定期研究机制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二是完善参与决策机制。坚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制度,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月工作碰头会和重大事项调度会,建立县委重大决策征求县人大常委会意见制度。三是强化代表履职机制。探索深化代表履职考核机制,要求人大代表每年回选区述职,建立代表联络点和接待站,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教育培训机制,不断强化代表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履职素质、能力和水平。 三、以硬举措提升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 我们坚持从五个方面尊重、引导、支持人大充分发挥作用,更好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发挥服务发展的作用。把服务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主要任务,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推行县级领导“点线面”捆绑责任制,人大领导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二是发挥依法监督的作用。每年都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提要求、交任务,支持人大常委会以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形式开展监督,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三是发挥人事任免的作用。坚持把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有机结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对需要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的干部,事前征求人大党组的意见和建议。对人代会选举的干部,提交代表充分酝酿讨论。支持人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供职报告制度、颁发任命书制度和提交述职报告制度。四是发挥民族立法的作用。县委把发挥民族立法优势作为加快发展的三大优势之一,把重大决策和立法决策有机结合。制定了《关于打好民族牌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意见》,全力支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立法项目,帮助解决立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五是发挥促进和谐的作用。高度重视人大及代表提出的民生方面的议案,列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督办督查的重点,紧盯不放、全力解决。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注重发挥人大信访渠道的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连接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四、以强保障支持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坚持把强化保障作为支持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人大开展各项工作有条件、有权威。一是营造良好氛围。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宣传纳入县委宣传的工作计划,营造有利于人大开展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健全人大机构设置,恢复了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设立了信访办公室。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培养、选拔和使用纳入县委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3年来提拔重用5名人大机关干部,2名乡镇领导和多名年轻公务员充实到人大机关。优化代表结构,坚持“三升一降”(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原则,健全完善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机制,提高了基层代表比例。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将人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所需专项经费都依法依规列入预算,逐渐增加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