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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啊,人仅中年为何就成了“啃嫩族”?
◎ 颜梅生
  2010年5月6 日,《武汉晚报》刊登了《准媳妇网上抱怨“啃嫩”公婆》一文,披露今年“五一”期间,文女士第一次上门拜见准公婆时,年纪尚轻的准公婆一开口便打听其收入、投资、房子等情况,明确提出今后都得靠他们养,文女士觉得难于忍受,以至于上网发帖,抱怨未来的公婆是“啃嫩族”。自始,“啃嫩族”一词便正式诞生。
“啃嫩”,只因不思进取
  【案例】2009年5月17日,一对49岁的丈夫和47岁的妻子夫妻俩来到法院起诉,其诉讼请求让在场者备感意外:要求判令25岁的儿子按月上缴1800元赡养费。庭审中,儿子表示赡养父母天经地义,自己也并非不愿意赡养父母,只是自己参加工作不到两年,结婚不过一年,小两口的月收入只有2000余元,本身生活尚且难以为继,现在哪有能力按月上缴如此“巨额”费用。父母则坚持,为让儿子成年、读书、成家,吃尽了苦,受尽了罪。而今,儿子既已成家,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也应当是苦尽甘来了。虽夫妻俩还有劳动能力,身体尚健,可并不想再创业,反正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儿子该尽责时就得尽责,我们该享受时就得享受。不料,法院的判决驳回了父母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一方面,虽然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作为父母,如果尚有余力,也不应早早地投靠子女,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生活,而应通过自己的劳动,既实现自身的价值,也尽力减轻子女乃至社会的负担。另一方面,《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其中就子女对赡养费用的承担,给定了一个条件,那就是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而本案父母却是有劳动能力、身体尚健,亦非生活困难。同时,《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关于应当得到赡养的老年人也是界定在“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而本案父母的年龄均不到50岁。
“啃嫩”:只为回归亲情
  【案例】现年29岁的康强自2006年结婚后,由于媳妇怀孕、生育,而后又是照料小孩,加上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对父母的关心、沟通,变得就越来越少,甚至连续一年也没有去过相距不到一百公里的父母家。康强48岁的父母见从开始对儿子暗示,到后来公开挑明,都不能达到让儿子、儿媳、孙子常回家看看的目的。他们认为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觉得儿子现在尚且如此,日后更难于指望,不如让儿子从此开始交赡养费,积攒起来也可以应急。于是夫妻俩一合计,便要儿子按月缴纳1500元赡养费。见儿子交了半年后,就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付,父母遂于2009年8月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实,我们最大的愿望,是想儿子能常回家看看,给我们一点关心,回归以往的亲情。”法庭上,父母再次表白了自己的真正心迹。
  【法官点评】一方面,给父母以精神上慰藉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赡养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以及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而精神上慰藉要求子女从精神上感情上关心、抚慰父母,使其心理和情感的要求得到满足,保证其身心健康,这种满足当然地包括了常回家看看。另一方面,“常回家看看”符合公序良俗。随着年龄的增大,父母逐渐会因行动不便,交际的圈子变小等,而产生无依无靠、无奈无助的孤独感,觉得凄凉、寂寞、抑郁乃至认为生活失去了意义。同时,孤独还会损害父母的身体健康。子女常回家看望,能让他们感受亲情,感受快乐,缓解孤独,有益身心健康。也就是说,子女给予的精神抚慰,常常远远大于物质。
“啃嫩”:只为惩罚不孝
  【案例】从儿子就读幼儿园起,父母出于望子成龙,对儿子的管教就非常严格,信奉“棍棒之下出孝子”的父母甚至还不时对儿子施以拳脚。此举虽使儿子有了出息,但儿子对父母的厌恶也与日俱增。自2007年大学毕业,有了自己的工作、收入后,儿子觉得自己终于可以独立,再也不必依靠父母、不需要看父母的眼色行事了,报复之心油然而生。不仅长期对年龄虽不到50的但已双双下岗、身患重症的父母不闻不问,偶尔打个电话也是出口伤人,甚至邀请狐朋狗友将父母用于治病的2万元钱抢去挥霍一空。父母无奈之下,通过儿子公司出面,责成儿子从每月2100余元工资中抽出1000元作为赡养费。由于儿子在10个月后“跳槽”,赡养费变得无法执行,父母遂提起了诉讼。
  【法官点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个人依托父母来到这个世界,又是依靠父母养育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多少父母对病中的孩子忧心如焚,夜不能寐;多少父母为让孩子吃饱穿暖,宁愿自己节衣缩食;多少父母为使孩子过得更好,拼搏奋斗,无怨无悔。“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孩子长大后,为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尽好赡养义务乃是理所当然。本案中,虽然父母的育儿方式欠妥,但毋庸置疑,其主观上是为了儿子,儿子仅因如此而否认父母的养育之恩,继而不择手段对父母实施报复,显然是不对的。更何况,法律对子女赡养义务的确定,仅仅是基于血缘关系,并不因为父母存在过错而否定子女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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