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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管理 努力开创代表工作新局面
◎ 门秀敏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主体。人大工作的开展靠代表,人大工作的水平看代表,人大工作的潜力在代表。这是对代表工作的精辟概括,也充分突显了代表工作对于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如何促进代表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迫切需要,是我们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一、发挥三种作用,依法履行好代表的神圣职责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整体成效,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一)要充分发挥议政决策作用。人大代表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参加各种形式的代表活动,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促进科学执政。要围绕全市、全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积极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推动政府改进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发展好、维护好、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要在维护法律尊严中发挥积极作用。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在当前工作中,要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典型、疑难司法案件,尤其是群体性信访案件的司法监督;加强对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执法监督,维护好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要切实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人大代表要在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大力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要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进百姓门、知百姓事、解百姓愁、暖百姓心,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深入了解群众的疾苦,全面客观地反映群众的意愿,在上情下达,下情上知,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抓住三个重点,不断提高代表小组活动质量
  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要坚持以深化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代表活动质量。
  (一)找准着力点,保证代表活动方向。一是代表活动要与党委工作合拍。在开展代表活动时,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做到代表活动计划围绕党委和全区中心工作来制定,代表活动内容围绕党委和全区中心工作来安排,代表活动实效体现在服务于党委和全区中心工作上。二是代表活动要与人大工作合力。代表活动要紧扣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紧贴人大常委会将要决定的重大事项来安排和开展,保证人大工作的一致性。要通过各种形式的代表活动,更广泛地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具扎实的群众基础,更加符合实际情况。三是代表活动要与群众愿望合心。要找好代表活动服务民生的切入点,从老百姓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选题,使代表活动真正成为联系群众、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解决民生的重要渠道和有效途径。
  (二)抓住关键点,提高代表活动质量。一是要充分发挥代表小组长的作用,重点是要有“活力”。实践证明,代表小组长,是开展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关键。一个组织能力强、热心代表工作的代表小组长会使代表小组成为一个有凝聚力、有战斗力、有作为的集体。二是要把握代表小组活动的原则,核心是要“求实”。代表小组活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活动内容,明确活动主题,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讲求实效性。要始终坚持真实性的原则,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要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形式,关键是要“有亮点”。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是提高代表活动质量的重要条件。要坚持以小组集体活动为主,以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为基本形式。在保持和放大已有载体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代表活动方式,抓出亮点,为深入开展代表活动提供新的、更加有效的活动载体。
  (三)突出侧重点,增强代表活动实效。代表活动开展得好与否取决于代表活动的实际效果。要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精心制定计划。各代表小组要按照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小组活动指导意见,结合本组实际,制定好年度小组活动计划,做到早考虑、早安排、早部署,让代表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安排好本职工作,按时参加活动。二是要充分做好准备。每次小组活动前,代表小组要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目的和要求。活动方案应提前通知每位代表、代表所在单位。开展调查视察活动,还应提前通知被调查视察单位,并要在活动之前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好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要深入搞好分析。视察后,要认真组织代表讨论分析,综合汇总情况,撰写视察或调研报告,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大胆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同时,还要注意及时将活动情况反馈给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机构,加强信息沟通,促进问题的妥善解决。
  三、完善三项机制,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管理
  健全和完善代表履职管理机制至关重要。要“激活”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代表真正行动起来,使代表工作更具活力。
  (一)完善培训机制,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必须把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作为关键一环来抓,通过集中培训、小组学习、代表自学等方式,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代表业务知识等等,使代表做到了解和熟悉代表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掌握工作的规则和程序,进而提高代表履职本领。
  (二)强化服务机制,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知情知政,是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前提。一是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之间的联系。认真执行代表联系制度,通过走访、接待、座谈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联系代表,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吸收更多的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二是加强“一府两院”与代表的联系。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开展代表旁听庭审,寄送有关公报、简报、刊物资料等多种途径,让代表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行政、审判、检察等工作情况。三是加强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在代表与选民之间建立更宽广的联系平台和更畅通的联系渠道,使代表更广泛、更经常、更直接地接触选民,了解社情民意,使群众的意见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代表渠道得到及时反映和有效解决。
  (三)健全激励机制,激发代表履职意识。建立健全代表履职制度,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前提条件。一是完善约束机制。实行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手册和代表履职档案。二是健全激励机制。深入开展好评选表彰优秀代表小组、优秀代表等“评先进、树典型”活动和代表履职经验宣传交流活动,最大限度地开发代表履职潜能。三是要完善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民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切实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四是健全代表履职保障制度。积极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对妨碍代表执行职务或侵犯代表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代表的合法权益。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建设,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者系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责编:檀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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