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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21期
尽职履责依法推进民主法治化进程
◎ 任海彬
邢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重要职权。在“十一五”期间,特别是2008年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不辱使命,殚精竭虑,尽职尽责,为全市的政治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一路保驾护航,奏响了推进民主法治化进程的最强音。
一、围绕落实市委部署,依法依规抓好干部人事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坚定不移地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和人事安排,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有机统一,不断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初任法官、检察官资格审查制度等新办法,进一步提高了人事任免质量。5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80余人。
二、围绕推进依法治市,稳定持久搞好执法监督工作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把执法监督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的有效载体常抓不懈,不断提升依法理政素质。5年来,常委会除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畜牧法》、《水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监狱法》、《节约能源法》、《河北省旅游条例》等32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外,还紧密结合我市实际,选取《城乡规划法》、《食品安全法》、《建筑法》、《职业教育法》、《工会法》等36部法律法规,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始终把查找和解决问题、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作为重点,创新检查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督查手段,取得了比较好的理想效果。2007年,我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多处问题,作出审议意见。2008年9月份,新一届常委会第4次会议专门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落实这个审议意见的报告。正是在常委会的持续督办下,市政府对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详细制定整改措施,切实狠抓落实,推动了本地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协助全国人大和省人大进行了《监督法》、《物权法》、《残疾人保障法》等50余部法律、法规立法调研工作,提出100余条立法修改建议,为加强法治建设不遗余力。
三、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严肃高效做好重大事项决策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报告办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反馈办法,修订了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等等。5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0多项,先后作出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110多项,内容涉及财政经济、科教文卫、城乡建设、社会保障、节能减排、农村发展、治安管理、就业分配等方方面面,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市人大常委会在提前介入,搞好初审的基础上,深入有关部门、县(市)区和企业,就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等方面资金落实情况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市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专门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坚定信心,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力推进项目建设,下大力抓好财政增收工作。常委会第11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批准了市政府2008年市本级决算,并特别针对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全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围绕构建和谐邢台,认真仔细开展群众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无小事。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平台,为广大老百姓排忧解难的重要渠道和开展监督工作的对外窗口,不断强化和完善各项信访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131件次,市人大常委会信访部门均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交办,严格督办,尤其是对一些久拖不决或争议较大的涉法涉诉案件加强督办力度,督促“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及时反馈,妥善解决了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邢台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围绕促进公平正义,持之以恒加强司法监督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将“平安邢台”创建工作常抓不放,伸张社会正义。4月下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文的提议和要求,常委会再次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分别深入桥东区、桥西区和市公安局,就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突出重点,明确方向,“稳、狠、准”地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彻底清除各个领域和行业内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为构建和谐邢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日常监督中,在全市开展了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活动,加强对涉法申诉控告案件的审查、批转和督办工作。从2006年起至今,市人大旁听评议小组共评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25次,19个县(市)区人大共组织旁听评议法院庭审286次。
六、围绕改进机关作风,不断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促进“一府两院”作风改进的有力抓手,及时交办,强化督办,不断推动依法行政、服务型机关的建设。一是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及时将代表建议转交“一府两院”承办部门,并加大日常的督办力度,要求有关部门按时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大大推进了其工作效能建设。二是坚持每年从代表建议中选取若干件重要建议作为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建议,以点带面,强化督办工作。常委会并多次组织部分委员和提建议的代表定期不定期地深入承办单位对建议的办理进度进行集中督查,使建议涉及的群众关注的环境治理、食品医药卫生安全、教育乱收费、“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东出西联”交通运输道路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得“一府两院”相关部门承办工作得到大为改观,有力地促进了服务型机关的创建。三是努力办好《人大代表工作》专刊,集中刊发代表提出的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建议,直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地促进了建议的落实,提高了“一府两院”承办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四是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结果量化登记制度,对承办部门的承办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增强了政府、司法等部门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了其工作作风的加快转变。五是对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历年承诺办理的建议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督促“一府两院”承办单位提高办理实效,保证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连续性,有效地监督“一府两院”机关部门切实履行好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服务发展大局的职责。从2006年以来,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178件,经过不懈努力,截至目前,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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