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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10期
“开胸验肺”事件的背后
◎ 小 非
河南农民工张海超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一直无法到权威机构申请鉴定,因为曾打工的公司拒绝提供相关证明。张海超向有关部门多次投诉后,终于取得做正式鉴定的证明。但是,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竟然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
2009年6月,28岁的小伙子跑到医院,不顾医生劝阻,坚持“开胸验肺”,用无奈之举揭穿了谎言,此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专家指出,“开胸验肺”看似荒唐,却充分暴露出职业病患者维权的艰难处境,暴露了我国职业病防治体制之弊。当前,要尽快完善职业病鉴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职业病鉴定机构的法律监管……
年轻小伙患上职业病尘肺
张海超是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2004年6月,他到新密市曲梁乡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振东公司)上班。该厂以生产硅砖、耐火材料为主。张海超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
2007年8月,张海超开始出现胸闷、咳嗽、多痰等不适症状,当时还在振东公司上班。刚开始他以为是感冒了,也没太在意,但治疗一段时间后没有任何效果。
2007年10月,张海超从振东公司离职不久,又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检查,医生怀疑是肺结核,但不能确诊,建议到大医院复查。随后,张海超来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生排除了肺癌和肺结核,怀疑是职业病——尘肺。医生问张海超,是否从事过和粉尘相关的工作,张海超这才意识到,可能和在振东公司工作有关,因为车间的粉尘很大,防护措施仅仅是戴一个口罩,有时候连口罩都不戴。他告诉医生说,在振东公司期间做过3次体检,但从没有人告诉过肺有问题。医生建议把当年体检的胸片透视拿来看看。
张海超说,2007年初,振东公司曾在新密市卫生防疫站为600多名职工做过体检,拍过胸片。张海超于是到新密市防疫站查询,工作人员责怪道,说你的肺在2007年体检时就已发现异常了,为什么不来复查?张海超到振东公司询问,才知道单位私自扣下了复查通知。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医生看了张海超从防疫站借出的胸片后,说在2007年初拍这张片子时,肺就已不正常了,建议赶快去北京确诊。张海超听医生这么一说,头都大了,自己才27岁啊!
张海超买了连夜去北京,拿着片子先后得到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首都医科大学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6家医院的确诊,专家们一看片子,都说患的是职业病——尘肺。医生还告诉说,目前这种职业病医学无能为力,只能保守治疗维持现状。
中国煤炭总医院的医生很同情张海超的遭遇。他们说,按照现行的职业病防治办法,职业病必须由属地职业病防治所或有职业病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来认定。医生建议赶快到地方职业病防治部门做鉴定,然后找单位讨说法。
“尘肺”竟然被鉴定为“肺结核”
张海超来到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要求做职业病鉴定。对方答复说职业病的诊断必须要用工单位开具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相关健康档案资料。原来,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譬如,组织机构代码、职工工作时间、从事工种等。
由于振东公司不给开证明,张海超无法进行鉴定,而其他综合类医院又无权对职业病进行鉴定。没办法,张海超只好上访,直到2009年5月碰到了新密市市委书记“接访”,情况才有了转机。协调的结果是,张海超现在的单位——郑州市中岳塑化有限公司出具相关申请职业病鉴定的手续。有了这些手续,鉴定才顺利进行。
2009年5月25日,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终于出具了诊断证明,让张海超震惊的是,鉴定结果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给出的意见是:进行肺结核诊治,建议到综合医院进一步诊治。也就是说,鉴定结果认为是“肺结核”。
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及北京各大医院的专家都诊断是职业病尘肺,就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一家诊断为“肺结核”,张海超怎么可能接受?而且,就在张海超去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正式鉴定前,他曾拿着胸片咨询那里的工作人员,当时有人看后说是尘肺,这是不是有人捣鬼?
2009年6月初,张海超提出复议申请,郑州市卫生局批准了申请,让他把申请递交给郑州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重新鉴定。张海超找到了郑州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当时他感到很纳闷:这不就是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吗?职业病防治所一位负责人说,郑州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和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属于两块牌子、一班人马。他劝说,重新鉴定也可以,但郑州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不可能否定和更改自己先前的结论,否则,那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
张海超听这么一说,就打消了鉴定的念头,直接去了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开胸验肺”后仍无法维权
张海超经过咨询后得知,尽管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职业病的诊断结果在法律上不被认可,但医学权威性和科学性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为了证明自己患的是职业病“尘肺”而非“肺结核”,张海超决定“开胸验肺”。医生们耐心劝说,说从胸片上就能看出来双肺阴影,肉眼就能看出是尘肺,如果是肿瘤,开胸切除还能有效延续生命,但现在是双肺阴影,开胸没有用。医生还说,这样的“开胸验肺”在国内很少,对身体伤害很大,开胸只能缩短寿命,不可能延续生命。
张海超认为,身体都已经这样了,也没有延续生命的药物,即使死了,也要死个明白,出了危险自己承担。
2009年6月22日,张海超不顾医生劝阻,自个儿走进胸外科手术室,爬上了手术台。
结果胸部一打开,医生就发现了他肺上的大量粉尘,肉眼可见。医生还为张海超做了肺部切片检验,排除了肺结核的可能。张海超仿佛看到了希望。
在医院病床上,张海超打电话给新密市信访局有关领导。结果被告知,政府只认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鉴定结果,不承认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手术是白做。还说振东公司是个大企业,你这是一个人在战斗!张海超又打电话给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有关人员反问张海超:你如何能证明做了开胸手术?你如何能证明你的伤口是真的?
张海超听后特别难过。
2009年7月1日,因为家里实在没钱支付高昂的医药费,张海超在手术9天后转到了新密第一人民医院保守观察治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具的出院诊断中载明“尘肺合并感染”,医嘱第1条是:“职业病防治所进一步治疗。”
张海超出院回到家中,每天输廉价的抗生素防止伤口感染。因为肺部粘连,医生让张海超不断地靠吹气球做肺部运动。
对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诊断证明,振东公司一位副总明确告知,综合医院不具备职业病鉴定资质,单位只承认有这一资质的医疗机构的鉴定结果。这位副总说,即便诊断出张海超是尘肺,公司也不会直接赔偿张海超,因为张海超在2007年10月离职,离职后去了中岳塑化有限公司,中岳塑化在接收张海超时就应该为其做体检。而张海超诊治尘肺的时间集中在离职之后,如果牵扯到赔偿,应由中岳塑化向振东公司索赔,振东公司不会和张海超本人联系,因为张海超早不是他们的职工。
对于张海超的手术验肺结果,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一负责人说:医院坚信诊断结果没有任何偏差,绝对不是肺癌和肺结核,虽然我们没有诊断职业病尘肺的资质,但我们更相信我们的技术力量,这是科学!
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有关人员说,张海超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来职防所进行复查,或者向郑州市卫生局申请职业病鉴定。若对鉴定结果不服,可向省卫生厅申请再鉴定。
然而经历了这么多,张海超已无力应付了。近两年维权求医,张海超花费近9万元,早已债台高筑。
“开胸验肺”后的责任追究
“开胸验肺”事件经河南媒体率先披露后,中央电视台等媒体迅速跟进,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7月15日,全国总工会派来工作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河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均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组织联合调查组认真调查、严肃处理。7月15日当天,张海超被告知可以复诊而且复诊时不需企业提供证明。
7月20日,考虑到张海超家庭经济困难,张海超所在的新密市刘寨镇政府分两次向张海超发放了救助金,第一次300元,第二次1万元。
7月24日,卫生部派出督导组赶赴河南,督导该事件尽快解决。郑州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胡荃为组长,由安监、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张海超事件处理小组。
7月26日,在卫生部专家的督导之下,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再次组织省、市专家对张海超职业病问题进行了会诊,明确诊断为“尘肺病Ⅲ期”。郑州市委、市政府要求监察部门对事件涉及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展开全面调查。
7月28日,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对当日《河南日报》刊发的《专家确诊张海超患尘肺病》一文作出批示,严肃表示:如此草菅人命、如此损害河南形象的事,法不容,理不容,情不容。
7月28日,郑州市委决定,对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予通报批评,停止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所长的工作,接受调查。免去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副所长职务。报请省卫生厅撤销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3人的尘肺病诊断资格,并根据调查结果,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与此同时,新密市委决定,免去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防疫站站长职务,责成有关部门对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7月30日,新密市委决定,对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罚款25万元。给予公司党总支书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公司副总经理开除党籍处分,建议公司董事会解除其副总经理职务。
“开胸验肺”背后引发的思考
多家大医院都确诊为“尘肺”病,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开胸验肺”后拿到的“尘肺病”证明也不算数,一个人要证明自己有病到底有多难?一个农民工以如此极端的方式与命运抗争,与其说是个人的无奈,不如说是社会的不幸。
有专家称,“开胸验肺”看似荒唐,却充分暴露出职业病患者维权的艰难处境,暴露了我国职业病防治体制之弊。尘肺病目前并非疑难病症,有经验的医生凭常规检查就可以看出来,而“专业”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竟然诊断不出来。很多网友质疑,是诊断不认真、是漠视生命还是另有不可告人的隐情?还有,如果鉴定机构出现“误诊”的情况怎么办?职业病鉴定的准确性和公平性,究竟由谁来监管?如何打破目前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垄断性。
事实上,这仅仅是揭开了我国职业病患者现状的冰山一角。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职业病人数已达2亿。按照目前的职业病防治法:得了职业病,须所在单位开具证明才能鉴定。这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条致命的打击。还有从政绩工程出发的地方政府,为了所谓的地方利益,势必将立场向企业倾斜。
郑州大学法学于博士认为,通过“开胸验肺”这一事件,应重新修订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法》。目前,我国职业病鉴定的规定不利于职工举证,给劳动者设置了很高的门槛,也就为后面的诊断治疗造成了阻碍。农民工维权的成本太高,作为企业,违法成本太低了。为避免更多的“张海超”出现维权尴尬,希望尽快完善修订职业病鉴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职业病鉴定机构的法律监管。
有专家感叹,张海超是勇敢而可敬的。他以近乎残酷的自戕行为,刺穿了体制的积弊,也刺痛了社会的良知。在热血面前,制度不会永远冰冷。倘若开胸之举能够催生体制变革,让“人人享有职业健康”纳入法治轨道,那将是中国职业病防治之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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