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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15期
严把关口 创新举措 力促常委会审议质量提升
◎ 颜雪奎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和途径。近年来,任县人大常委会从加强学习、议题遴选、视察调研、审议发言、跟踪督办五个环节入手,创新思维,创新举措,使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一、加强学习培训 提高议政能力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涉及面广,这就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熟悉“一府两院”各方面工作。基于此,任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培训形式,拓展学习内容,加大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一是定期组织集中学。每月组织委员集中参加县委开展的“强素质、转作风、促发展”大讲堂活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拓宽了知识面。二是围绕审议议题学。常委会议题确定后,都要组织委员对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邀请政府部门负责人就有关知识进行专题授课,提高了对审议议题认识的深度和前瞻性,掌握了审议的主动权,确保了议题议得深、审得透。三是引导委员主动学。积极购买发放学习资料,引导委员加强对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人大业务知识及经济、科学、文化、卫生等专业知识学习。定期搜集县委领导参阅、任县信息、政务信息等资料,发给常委会委员阅读学习,充分掌握县情,及时了解工作动态,调动其履职积极性,切实提高议事能力和履职水平。
二、围绕全县大局 精选审议议题
选好审议议题,对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至关重要。每年初,任县人大常委会各职能科室围绕县委工作的中心、政府工作的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分管范围,拿出监督议题的初步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研究初定后,向省、市、县人大代表、党委、政府部门、法检两院、重点企业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对议题进行再次修改,最后由主任会议提交常委会会议审定,确保了人大的监督议题选得更精,把握得更准,更加符合人民意愿,更加符合任县实际。对通过的议题,以正式文件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增加了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议题涉及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每次会议只安排一两个中心议题,保证了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对议题展开审议。
三、深入开展调研 掌握真情实况
调查研究是人大常委会谋事之基、成事之本。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相关科室都要围绕审议议题制定调研方案,成立专题调研组,组织委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围绕审议议题进行为期1~2个月的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掌握真情实况,提出真知灼见,并形成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会上不仅听取“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还同时听取人大相关科室的专题调研报告。切实做到对事物的本来面目搞不清楚不审,对存在的问题找不准不议,专题报告写得质量不高会议不开。2009年,任县人大常委会有关科室起草的全县上半年经济运行、食品安全法执法、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新农合运行等调研报告,引起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特别是经济运行调研报告,县委书记赵子庆同志给予高度评价,并批示指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上半年经济工作的调查,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尤其是下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五点建议,符合当前任县的基本县情,对政府经济工作乃至全县工作开创新局面具有指导借鉴意义。这些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对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改进政府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创新审议方式 提高审议质量
认真审议,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关键。任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实施了委员会前书面审议、主任会议审议和常委会集中审议相结合的三审决定制度。会前按规定将“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人大科室专题调研报告提前7天发给各位委员,由各位委员结合视察调研,对两个报告进行提前审议评价,并拟定书面审议意见和发言提纲交人大相关科室;相关科室根据委员所提意见起草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草案,交主任会议初审;主任会议初步形成决定、决议、审议意见草案交常委会集中审议。在集中审议时,都预先确定4~5名熟悉相关业务的委员作重点发言,再引导其他委员发言,使重点发言与自由发言相结合,克服了审议过程中的“冷场”和“跑题”现象。同时,每次会议都邀请20名省、市、县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并安排专门时间听取他们的发言,增强了审议的深度和广度。通过三审,确保了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更具有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由于会前准备充分,会上议得透彻,问题找得准确,措施定得对路,使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质量有了显著提高,得到县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同。
五、完善督办机制 增强审议实效
落实好审议意见,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实际问题,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归宿。任县人大常委会把抓好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放到极其重要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确保了常委会议定事项的落实。从2009年年初开始每次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都明确承办部门、承办领导和办理时限。并由承办部门在下次常委会就研究办理情况作出专题报告,提交会议审议,由委员及与会人大代表对议定事项的研究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率低于60%的视为办理不力,责成承办部门重新办理、重新报告。对第二次办理仍不满意的,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程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一年来,常委会先后对半年计划、预算执行、刑事检察、民事审判、新农合运行等6个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上述措施的实施,加大了“一府两院”承办部门的责任,有力促进了议定事项的落实,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全县各项重点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项目建设资金不足,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规模较小;新农合运行中存在的参合群众转诊就医手续繁琐,报销难、报销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投入不足,技防手段落后;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办案时效过长,程序不够严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安全隐患较多,检测装备落后;城建工作中小街小巷整治、供水、供气、供暖等便民利民工程实施较少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结合任县实际,提出可行性建议意见,县委、政府均采纳并予以落实,解除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切实维护了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作者系河北省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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