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要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曹建明检察长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要把内部监督放在与执法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用比监督别人更严格的要求来监督自己。这些要求,为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指明了方向。结合基层检察院实际,我认为强化内部监督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理念
要深化对内部监督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树立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监督自己的观念。内部监督工作对强化法律监督有着十分重要的保证和促进作用,不重视对自身的监督,就不可能在履行检察职责中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法律监督的公信力就会大大降低,最终将损害检察事业的发展,甚至动摇检察制度的根基。正因为如此,针对极少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个案,社会上出现了“检察机关监督别人、谁来监督检察机关”的疑问,进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设计产生非议。可以说,内部监督既是检察机关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基本途径,也是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客观需要,关系到检察事业的发展,关系到检察制度的根基。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对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 要深化对内部监督工作本质的认识,树立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观念。内部监督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是辩证的统一体,强化内部监督不是对干部的不信任,而是对干部政治上的关心、爱护;不是对干部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的损伤,而是对干部的保护;不是对检察工作的束缚,而是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要深化对内部监督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观念。监督靠制度作保障,制度靠监督去落实,在强化内部监督工作中,制度建设至关重要,是实现检察机关内部有效监督的关键。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来规范检察干警的行为,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检察机关特点的内部监督制度体系。尤其是要针对容易发生问题、发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制定完善切实管用的规章制度。
突出重点,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执法活动的监督
第一,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风行于上,俗行于下”,有什么样的领导,必然带出什么样的队伍。加强内部监督,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这就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自觉地严守思想防线,严守政治纪律,严守职业道德准则,严守执法办案规范。要以宽广的胸襟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二是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要敢于动真碰硬,不做老好人。对法律法规和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要求干警必须严格执行。凡违反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规定的,要及时组织查处,进行通报点评,督促整改纠正,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三是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监督,不搞特殊化。领导班子成员在强化内部监督工作中要带头落实制度,摆正位置。通过认真落实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格遵守中纪委、高检院、省政法委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禁令,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对执法办案中的重大问题以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搞一言堂。 第二,要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在对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中,既要全面加强监督,防止监督缺位,又要围绕执法活动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教育、管理、监督和查处,增强监督实效,确保权力不被滥用。一是要围绕执法办案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自侦、公诉、控申、民行等执法岗位和环节都是行使检察权最主要的部位,执法权比较集中,强化监督更具有现实必要性。特别要强化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案以及不抗诉、不支持抗诉、变更强制措施案件的内部监督制约。二是要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针对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建立对执法办案的专项监督机制,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三是要围绕容易发生问题的自侦案件强化监督。自侦部门由于具有启动和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职权,执法人员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是检察权运行的关键环节之一,社会关注度较高。
强化措施,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要把内部监督贯穿于整个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力求做到一个案件或一件事,由谁去干、怎么干、什么时间完成、怎么监督检查、怎么考评、怎么发现和纠正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使每个岗位、每个办案环节都有章可循,保障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依照法定职权、按照法定程序,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有效地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 二是切实抓好内部监督制度的落实。强化内部监督,归根结底是要抓落实。首先是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同时,每一位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其次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事业心,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第三是落实内部监督工作责任制。检察长对本院的内部监督工作负总责,分管院领导要抓好对分管部门的监督,部门负责人抓好本部门的监督。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与政工部门、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是要逐步建立内部监督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要及时对己有制度进行充实和完善,重点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制度,不断提高用制度解决倾向性问题的时效性和灵活性,确保各项制度能够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 (作者系河北省吴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编:马丽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