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燕赵人民代表网>>公民与法治电子版>>2009年第10期
预防老年人犯罪亦不容忽视
◎ 唐宝莉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加上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人们的寿命不断延长,老年人口数量日益增加。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字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人数已达1.3亿,占总人口数的10.41%,其中65岁以上人口达到8811万,占总人口数的6.96%。依照人口年龄结构的标准,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的老年人口数还将以较快的速度增长,老年人犯罪的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且具有新的特点,老年人犯罪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
  一件老年人盗窃案件引起了我的很多思索。一位72岁的老人,自己家里有一辆小货车,按说应该不愁吃穿,是什么促使他去偷别人的手机呢?我决定尽快让老人到检察院来履行法律程序,因为案子一天不了结,就会使老人在惶恐中多生活一天,这无疑是一种煎熬。第二天,老人在儿子的陪伴下来到我院,当我问起案情时,老人的脸红了。他只是反复地说他没有手机,想让儿子给他买,这样跟家里人联系也方便,但是儿子却不给他买,他去浴池洗澡时,看到长凳子上的手机就拿了。我先做老人儿子的工作,我说作为子女应关心老年人的生活,满足他的合理需求,在老人犯错误时也不要只是一味地责备,应该分析原因,耐心教育。对老人,我则从法律角度解释了他的行为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危害,同时从老年人的心理特点出发,让他不要有太多的心理负担,注意身体,平时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多同别人交流。在我的耐心解释下,老人和他的儿子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积极地配合了我的工作。很快,我将此案审查完毕,起诉到了法院,这件案子从受案到起诉只用很短的时间,使犯罪嫌疑人和他的家庭的生活尽快恢复了正常。
  在本案中,这位老人之所以犯罪,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老人的文化水平较低,其往往都是依照自己的经验和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人处事,法律知识缺乏,法制意识淡薄。当前我国正在加大普法宣传工作,但往往忽略了对老年人,尤其是对农村老年人的宣传教育;二是老年人本身心理机能发生了变化,正需要儿女照顾,而儿女由于种种原因,忽视了老人的正常物质、心理需求,往往认为老人没事找事,老人的部分合理要求如果不能得到满足,在某些情况下其中的意志薄弱者就会通过犯罪的方式满足自己的需求。
  如何正确引导和安排好老年人的闲余时间,让他们度过一个安祥、幸福的晚年,预防和减少老年人犯罪,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应成为我们共同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我认为,首先,司法部门要加大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的力度,特别是要把法律宣传深入到农村去,从而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之自觉遵纪守法,并能在遇到不法行为时能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其次,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该来关心老年人这个特殊的群体,特别是老年人的家人、子女,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要抽出时间多陪伴老人,为他们排解孤独和空虚。不能常陪在老人身边的子女,应该想办法安排好老人的生活。子女应尊重老人的人格尊严,全社会应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风气。再次,应把维护老年人的权益摆在司法工作的重要位置。我国1996年10月1日起实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们要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老年人的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慎重对待、妥善处理老年人犯罪案件。对老年人犯罪的案件,须根据老年人的犯罪特点、犯罪的原因、犯罪的情节和危害的结果综合考虑,尽量照顾老年人身心特点,注意说服教育,保护老年人的自尊。最后,应从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入手,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教育和科学健身活动,使他们在学习、健身中得到快乐和知识,培养老年人的健康心理,增强其对不良生活因素、突发生活变故的抵御能力。
  老年人犯罪的预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我们真正做到实处,充分发挥行政的、法律的、政策的、社会的多方面的积极作用,才能实现老有所用、老有所养,保证老年人安享晚年,保证社会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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