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燕赵人民代表网
>>
公民与法治电子版
>>
2011年第13期
让老百姓喝“明白水”和“放心水”
◎ 翟 峰
据近日《四川日报》报道,《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草案重点从确保供水安全、规范供水市场秩序、加大节约用水力度三方面进行了修订,呈现诸多亮点。
如该“修订草案”拟推出在全国率先实行城市供水企业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城市水价实行听证和公示制度,就是其最大的一个亮点。而这个亮点所彰显的现实意义,已不仅仅在于四川通过地方性立法把在全国率先实行的城市供水企业成本公开、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和城市水价实行听证、公示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的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机统一,更在于其已实实在在地把水价成本和保障用水质量透明给老百姓了!因此,我要说这不仅是切实维护老百姓现实利益而让老百姓喝上“明白”水,更在于要保障老百姓长远利益而让其子孙后代都能喝上“放心”水的透明善举!为何这样说呢?
首先,该“修订草案”把水价成本的几个关键性的信息,如供水企业的成本状况,城市用水收费的分类管理制度,非居民类用户用水与定额用水、超计划和超定额用水分级累计加价及居民生活用水推行的阶梯式计量水价等制度,透明给了广大老百姓。特别是让老百姓清清楚楚地了解供水企业的成本状况之后,能够有效地督促供水企业加强其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主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从这个意义上说,四川在全国率先实行城市供水企业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城市水价听证和公示制度,确实应是其尊重民意和改善民生的一个透明善举。
其次,该“修订草案”为逐步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不仅明确规定城市供水实行城乡统筹,逐步推动实施由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和城市供水企业共同制定的城市供水应急预案,以逐渐完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而且还增设了专章对水源头到水龙头的每个环节都进行严格规范,以确保供水安全的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和水质安全管理,从而切实保障群众能够喝上“放心”水。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本站声明 | 网群单位 | 网站地图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