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燕赵人民代表网
>>
公民与法治电子版
>>
2009年第10期
莫让“接访”变“截访”
◎ 华锋
当前,各种矛盾凸显,群体上访不断,有些部门和单位不是采取诸如“便衣”全程“陪同”回家、将“刁民”关进“学习班”,就是采取“铁腕”打压使其不敢再“找事”等手段,虽然把上访群众给拦截回来了,但他们反映的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这种“接访”变“截访”的做法值得警惕。
对待群众上访,是“接”还是“截”,虽只一字之差,但其背后有着深层次的原因。
以“上访率”为主要指标的政绩考核制度是造成“接访”变“截访”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以“上访率”为主要指标的政绩考核办法的诱导下,一些基层部门为了遏制“上访率”的不断攀升,便组织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形形色色的“截访”策略,阻止民众越级上访。致使基层党委政府经常处于围追堵截上访群众的泥潭之中,难以自拔。
一些地方政府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接访”变“截访”的又一个重要原因。信访是公民的权利,接访是各级信访部门的职责。一些政府部门对自己的职责认识不清,没有按照中央的要求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对群众逐级反映的问题敷衍了事。群众为了讨个“说法”,就不得不越级上访。可是,群众的越级上访,常常被基层干部视为“影响稳定”,结果接访变成了针对上访者的“堵截”、“拦截”。
上访尤其是“群体访”不是靠打压、围追堵截就能解决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首先,应当改变以“上访率”为主要指标的政绩考核办法,建立以信访问题解决程度为主要指标的核查制度。从制度上把信访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信访问题、维护公民权益上,信访的根源是无法剪根去净的。还原“接访”工作原貌,深化“接访”工作效能,有效缓解信访工作压力。其次,应当依法办事,着力解决民众利益诉求无法得到满足的问题。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接待群众来访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地方政府要树立法治的权威,充分发挥司法调节普通民众之间关系也调节民众与各级政府之间关系的作用,不仅要让那些自认为权益被侵害的民众能够通过司法渠道来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而且要让党政领导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把关系民众利益的法律、政策原原本本地落到实处,把关系民众的信访问题解决到群众的心坎儿上。只有这样,不惜血本“截访”的怪事才不会再发生。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本站声明 | 网群单位 | 网站地图 | 给我留言 | 联系我们
|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燕赵人民代表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