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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力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河北省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旅游立法与监督侧记
◎ 兰丽萍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是唐山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确定的主要任务,也是唐山这座被誉为“中国近代工业摇篮”的典型资源型城市近年来发出的最强音。为此,唐山市委市政府在确定“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大三产”思路的同时,把旅游业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列入“三产”的重要内容,先后提出了“把旅游业打造成为服务业发展的引擎”、“全力建设京津冀城市旅游休闲度假基地”的目标和定位,并列为全市重点发展的七大产业链条之一积极培育。经过十多年特别是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唐山的旅游业实现了大发展、大跨越。继2007年12月13日,经国家旅游局正式验收成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后,2010年10月6日,在国际园艺生产者协会上,又获得了2016年世界园艺博览会的举办权,成为中国第一个承办世界园艺博览会的地市级城市。在唐山旅游业实现质的飞跃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审时度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各项职权,切实加大立法监督力度,为促进全市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一、加强执法检查,为旅游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河北省旅游条例》缓解了旅游业发展“无法可依”的滞后局面,成为我省旅游业发展的依据和指导。为贯彻落实市委的要求,巩固唐山“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成果,常委会强化了对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为旅游业的发展积极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全面深入地了解《河北省旅游条例》在全市的贯彻落实情况,自2006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对该法律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中,以旅游项目的开发运营情况,环境保护、配套设施、安全设施的建设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资源利用、旅游公路的建设和畅通情况为重点,视察了重点旅游项目的建设,抽查了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的依法经营情况。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存在的重点问题及时与当地政府进行现场研讨并交换意见,要求旅游主管部门将整改结果及时进行反馈,使执法检查取得了应有的效果,同时也提高了旅游管理部门及涉旅企业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权威性、积极性和主动性。随后,在新修订的《旅行社条例》和《唐山市旅游业促进条例》相继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2010年11月,常委会又组成调研组,由分管副主任带队开展了深入的执法调研。调研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建议要切实提高加快旅游业发展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完善规划,整合资源、塑造品牌,以2016年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的举办为契机,进一步学习、研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加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把旅游业的发展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核心内容切实抓实抓好。
  二、启动地方立法,为旅游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面对唐山市旅游产业规模日益扩大,旅游管理任务渐趋繁重的状况,在对《河北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中,常委会深刻感受到国家级旅游立法相对滞后,而《河北省旅游条例》内容又比较宏观,侧重于行业管理,在旅游促进与发展方面内容不能完全涵盖唐山发展旅游业的需要,法律、法规的缺失已成为制约唐山旅游业发展的主要瓶颈,根据全市旅游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快速启动旅游地方立法已显得十分迫切。为此,常委会将《唐山市旅游业促进条例》提前列入立法规划。
      之后,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组成立法调研小组对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专题调研,同时,紧密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起草条例草案并为其提供技术指导,使立法计划得以快速、高效、优质实施,于2009年4月24日经唐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7月30日经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2009年8月4日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使《唐山市旅游业促进条例》成为《河北省旅游条例》的有力补充。按照《条例》中“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立专职旅游执法机构,依法开展旅游市场监察,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级财政状况在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旅游发展专项基金,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的规定,唐山市旅游局专门成立了执法大队负责旅游市场监管,唐海、滦县等地将旅游管理部门从其它部门中独立出来;迁西、遵化、丰南、滦县等地切实加大投入、创新思路,积极开发建设旅游项目。
      《条例》的出台,极大地推动了全市旅游行政执法机构和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使全市上下形成了注重发展旅游产业的良好氛围。至此,唐山市旅游业在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大格局、大环境下,步入了更加健康的良性发展轨道。
     三、听取专项报告,强化对旅游业发展的监督力度
      “十二五”时期,是加速旅游业发展的黄金期和战略转型期。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强调“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的战略重点”;河北省更是在《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了“大力发展旅游业,建设旅游强省”的宏伟目标,其中涉及唐山20个重点项目和13个精品景区建设。面对党和国家及省对旅游业发展的更新更高要求和唐山加快发展方式与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常委会认为,大力推进旅游业发展时不我待,必须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对旅游业的发展给予进一步的推动和支持,督促市政府进一步提升对旅游产业地位的认识并加快发展步伐。针对全市旅游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将市政府贯彻执行《唐山市旅游业促进条例》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列入2011年常委会会议议题,于6月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专题听取并审议了该项工作报告。会议召开前,专门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通过听取汇报、组织座谈、实地察看等形式对市政府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较为广泛深入的调研。
      审议中,常委会充分肯定了《唐山市旅游业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的贯彻执行情况,深刻指出了旅游目的地形象不够突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旅游文化挖掘不够、景区之间尚未形成链条、缺乏高层次管理人才等问题。建议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培育优势旅游目的地,切实增强核心产品吸引力,进一步提高旅游接待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营造文明、健康、优质的旅游环境。会后,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市政府予以落实。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把旅游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根据《审议意见》的要求,针对当前唐山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旅游业“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市政府在落实报告中提出,将把旅游业发展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更加有利于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适当增加旅游项目用地指标,同时强化旅游形象宣传、加大公益性宣传力度,引导全市上下树立大旅游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形成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几年来,在唐山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进程中,常委会坚持围绕和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对旅游业高度关注,通过行使各项职权积极保障和促进全市旅游业发展,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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