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代表活动日”活动,建立“代表活动日”制度,是今年保定市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市“代表之家”创建工作的拓展、延伸和深化,被写在了今年人代会上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人代会闭幕后,常委会分管领导便立即带领市人大选任委,着手起草了《关于建立“代表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印发给了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各县(市、区)人大按照有关要求,迅速行动,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保证了这项工作的良好开局。目前,多数县(市、区)在3月份都统一组织开展了活动。其中涿州和高碑店便是动作快、起点高、效果好的典型。我们及时在这两个市召开现场会,既交流推广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又对“代表活动日”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这两个市开展的“代表活动日”活动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两个市党委、人大、政府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的专题工作汇报。涿州市委书记、高碑店市委书记专门就开展“代表活动日”活动作出批示,并分别和市长董晓宇、韩晓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邸建民、赵矿生一起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两市人大常委会将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挂帅指挥、主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准备充分。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两市人大常委会都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目的和要求,并提前将活动安排通知代表,保证代表能够按时参加活动,做好发言准备。同时,协调市、乡镇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三是效果明显。两市人大依托“代表之家”这一阵地,从实际出发,组织代表开展了学习培训、视察调研、献计献策、代表述职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了代表的履职能力,又密切了代表与代表之间、代表与群众和选民之间的联系,使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四是代表参与热情高。“代表活动日”中代表出席率都非常高,都超过了95%。特别是担任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代表,能够妥善安排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按要求参加活动,积极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这是“代表活动日”活动能够取得明显效果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代表活动日”活动,是本届人大常委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代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创造的新途径、实施的新举措。一是有利于增强代表履职的意识。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代表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细化了代表的履职行为和规范,加强了代表的履职服务和保障。这就要求各位代表要不断增强履职意识,认真履行好代表职务。但是,在目前代表履职的实践中,存在着一些代表履职意识比较淡薄的问题,还没有真正意识到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历史使命,以至于履职热情不够高,责任心不够强,参加活动不够积极主动,在各种会议上很少发言或者是不发言,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不作为的情况。开展“代表活动日”活动,就是以实际行动学习贯彻代表法的具体体现,就是为了让代表们通过这样一个制度,这样一个平台,进一步调动履职积极性,发挥主观能动性。二是有利于提高代表活动的实效。闭会期间,代表们分散在各条战线,工作在不同岗位。在同一时间,将各级代表们集中组织起来,围绕党委工作重点、政府的工作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开展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这不仅是代表履职的一种重要形式,更重要的是人员集中、时间集中、主题集中,易于营造氛围,易于集中智慧,易于引起重视,易于提高实效。三是有利于发挥“代表之家”的作用。去年,全市创建“代表之家”447个,使保定市五级人大代表都就近有了自己固定的活动场所。创建工作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众多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建“代表之家”不是为了形式,而是为了开展活动,有了活动,“家”才会有活力。开展“代表活动日”活动,就是依托“代表之家”这一活动阵地,让代表们定期进“家”活动,感受“家”的温暖,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发挥好“家”的作用,从而保证每位代表在闭会期间都能够履职尽责、有所作为,更好地为奋进“十二五”、实现新跨越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代表活动日”是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在同一时间,就同一内容或不同内容,统一进行活动,要求从当地的实际出发,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要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代表活动日”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时间为每单月份的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各县(市、区)人大都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到早考虑、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5月和11月的“代表活动日”活动由保定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确定主题、统一制定方案、市县两级人大组织实施。其他的4次“代表活动日”活动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其中,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一般要安排不少于2次的统一活动主题、统一活动方案、统一活动时间。 二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代表活动日”由市、县(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以“代表之家”为依托,组织驻地全国、省、市、县(市、区)、乡镇五级人大代表共同参加。每次活动前都要明确活动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目的和要求。要将活动安排提前通知代表,保证代表的出席率。要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人大代表要提前搞好调研,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充分的发言准备。 三是要把注重实效放在首位。每次“代表活动日”的活动都要紧密结合本地的实际,活动内容要针对性强,讲求实效。既可以组织代表进行学习培训,也可以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重大事项进行视察;既可以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也可以开展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代表述职、座谈交流等活动;既可以听取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也可以接待或走访选民和人民群众。无论是选择哪一项内容开展活动,都要务求活动实效,对于代表在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向县、乡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转办,督导落实,认真答复代表。
三、努力把活动全面推向深入 “代表活动日”活动已经顺利起步,并有了良好开局,但要进一步推动工作还须再接再厉,发扬成绩,把活动全面推向深入。 一是加强领导。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代表活动日”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常委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搞好分工,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并主动向党委汇报,与政府及时沟通,按照《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好这项工作。 二是精心组织。精心组织每一次活动,既要周密严谨,完善各个环节,又要轻车简从,不给基层添负担。建立“代表活动日”档案,认真记录每次活动的情况,包括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各位代表参加活动、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等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效果。每次活动结束后的当月月底前,及时将该次活动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委,经汇总后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通报。 三是广泛宣传。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加大对“代表活动日”活动的宣传力度。在活动前,通过媒体将活动时间和内容在社会进行公开报道;在活动中,把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取得的效果进行跟踪报道。通过广泛宣传,既调动全体代表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去,又扩大“代表活动日”的社会效果,在全社会营造支持代表履行职务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