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的工作实践使我感受最深刻的是,要当好人大常委会主任,充分发挥人大在推动地方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就必须找准工作定位,掌握人大工作特点,牢固树立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加强制度建设,以创新精神勇于实践,不断改革工作方式,使人大工作永葆生机与活力。 一、创新思想理念,更新知识结构,树立人大的高效形象 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都相当强,人大常委会能否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状况,取决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在工作中,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具体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注重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采取集中培训和专项培训结合的方式,每年邀请专家对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系统学习代表法、监督法、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人大业务知识,让代表知法懂法,了解代表的权力和义务。平时,常委会则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代表的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安排专题培训,分期分批对各个行业代表进行培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代表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和履职意识。 二是注重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议事水平。本届常委会建立了会前培训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都结合审议的内容,聘请有关专家举办法律讲座,使审议之前先学法成为工作惯例。每次执法检查、调研前都要根据视察内容对视察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常委会每年都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赴外地参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 三是注重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制度,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熟悉人大工作的规则和程序,掌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同时,积极开展创建“六型”机关活动,即: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倡导大家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着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干部队伍。 二、创新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树立人大的法治形象 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后,坚持从基础性工作做起,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狠抓了人大工作制度建设。在工作制度方面,作出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先后修订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19项制度,出台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暂行办法》、《重大事项和案件报告制度》、《关于对“两院”法官、检察官工作监督的办法》、《关于人大代表对法检两院的暗访制度》等8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常委会和办事机构的工作行为。在代表工作方面,制订了《大会议案及代表建议、意见、批评的提出和办理办法》、《区八届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考核办法》、《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日制度》等6项制度,并把以上制度编印成《桥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制度汇编》,印发“一府两院”及所有代表;将省政府对省本级及下放设区市、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摘编成工作手册,发到每一位代表手中,便于代表监督。以上举措不仅为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而且使人大各项工作进一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树立人大的为民形象 以“抓重点、抓热点、抓难点”为原则,精选监督议题,突出工作特色,努力增强监督的针对性,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抓重点,就是抓党委政府正在推进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2010年是城建攻坚年,常委会对听取和审议政府城中村改造、拆除城区违法违章建筑、项目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作为工作监督的重点,使人大监督工作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合拍,与“一府两院”的工作重点合力。抓热点,就是抓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应强烈的问题。常委会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行路难等热点问题,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九年义务教育、启动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低保发放及社会救助、城市街道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促使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具体问题得到快速解决。抓难点,就是抓党委政府在推进中有难度,需要通过人大支持并动员方方面面力量共同解决的问题。为优化发展环境,常委会对有执法权的16个部门的收费工作进行专项调查,调阅近两年来的全部执法案例,认真核实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提出了政府组成各部门要在政府网上公布执法依据、执法标准和公开承诺等建议,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收费行为。针对法院执行难问题,先后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执行工作、《法官法》落实情况等进行视察。同时,加大个案监督力度,通过对法院依法审判工作的旁听和评议庭审、代表暗访等途径,选择了38起重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办,促使法院解决了一些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促进了司法公平公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称赞,较好树立了人大的亲民、为民形象。 四、创新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树立人大的务实形象 积极探索开展人大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不断解决新的问题,做到创新务实求实效,有力保障和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在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上下功夫。一是视察前要组织视察组成员进行相关的法律培训。二是要对被视察单位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暂停执法资格,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三是视察时要查看近两年的执法记录,并加大对执法过错的追究。四是视察组采取先暗访后明查的形式,首先指定人员对视察内容进行暗访,然后视察组根据暗访存在问题确定视察地点、座谈人员,力争提出全面、翔实的调研报告。五是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报告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使专题询问常态化。六是实行审议重点发言与一般发言相结合、分组审议与大会审议相结合的形式,彻底改变过去会上不发言、会后没意见的状况。七是建立督办反馈制度。 2、在干部任免监督上下功夫。一是任前严把程序关。常委会在严把任前调查、法律考试、表态发言、投票表决、就职宣誓、颁发任命书等关口的基础上,坚持“四不任命”。即:不调查不任命,不审计不任命,不考试不任命,不承诺不任命。二是严把任后监督关。坚持对“一府两院”的“三长”实行“三账”机制,即年初政府区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工作报告向人大常委会就全年工作“建账”,年中人大常委会“查账”,年底“三长”向人大常委会“交账”。平时对政府职能部门着重进行工作评议,对“两院”任命人员则建立履职档案,在每年年终对每人的履职情况打分。届终,对“一府两院”所有任命人员进行述职评议,评议结果向区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被评议人员按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意见,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 3、在增强代表活力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自2005年开始,常委会把每个季度的最后一天,确定为“代表联系选民日”,各代表团组织代表回到选区,面对面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发放印有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的“代表联系选民”卡,使代表履职时间从联系选民日扩展到每时每刻,从而做到“时刻心系百姓,天天履行职责”。二是建立代表小组活动机制。换届伊始,常委会根据代表所在区域成立了六个代表小组,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和特色活动;根据代表从事行业,组建了城建、文教、卫生、法制等5个专业代表小组,按照分工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通过专题调研、持证视察等方式,收集社会各层面意见。三是实施代表履职目标管理机制。常委会修订了《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与办法,建立了代表履职档案,每年将考核结果记入档案并予以通报。四是建立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要求人大代表每年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考评,并通过选民层层推选,评出区级优秀代表,在人代会上进行表彰。五是建立人大代表退出机制。结合代表述职评议和履职考核结果,对一年考核不称职的代表给予告诫;对于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代表,劝其辞去代表职务;对不依法履行职责,违法违纪的代表,依照法定程序免去其代表职务,并不再推荐为下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对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人代会的代表,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对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职务代表,在1个月内按照法定程序终止其代表资格。以上制度的实施,打破了代表终届制,有效克服和减少了个别人大代表不作为现象。 (作者系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责编:胡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