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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
◎ 沈小平

“广大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常怀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舆论。”这是某市的一位领导同志在全市党员干部大会上说的话。的确,每个领导干部做人做事、修身养性,其人品官德贵在敬畏。常怀敬畏之心,不仅是一种态度、一种理念,更是一种人生智慧,关乎党性修养和作风品行。
  所谓“敬畏”,顾名思义, 既有敬重,也有畏惧;既恭敬有礼,又心有忧虑。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一些领导干部,不知敬畏、自我膨胀,以为手中有权,就可以一手遮天,凌驾于法律、组织、人民、舆论之上,言行张狂、为所欲为,直到锒铛入狱,才痛哭流涕、追悔莫及。如果他们有所敬畏,常怀敬重和畏惧之心,也不至于落到如此下场。
  敬畏法律,就是要尊重法律的神圣,敬畏法律的威严,明白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遵守,谁都没有超越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例外。无论是谁,违反法律都将受到严厉制裁。一个人如果缺乏对法律的畏惧感,往往意味着对法律的藐视。有了这种心态,就会放纵自己的行为,最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懂得,无论你地位多高、权力多大,都要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应该成为每一名领导干部的信条。只有把党纪国法内化为自觉行动,处处严格自律、严守法规,才能真正经受住各种考验。
  敬畏组织,就是要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自觉将个人的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之中,始终坚持在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下履职尽责。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固然跟自身努力分不开,但如果没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没有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没有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个人的本领再高、能力再强,也干不成事业。少数领导干部觉得自己特别能干,今天的“位置”是个人奋斗得来的,甚至抱怨组织上“早该用我了”。如果有了这样的思想,不仅工作不踏实,容易患得患失,而且甚至想方设法地投机钻营,走到跑官要官的歪门邪道上去。对领导干部来说,敬畏组织,最关键的是要服从组织,一切以党的事业为重,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不计较个人的得失,不论是在什么样的工作岗位上,都要以第一流的工作,回报组织的培养,赢得组织的认可和他人的尊重。
  敬畏人民,就是要正确处理个人和群众的关系,找准自己在群众中的位置,真正把群众当亲人、当老师。“执政为民”,绝不仅仅是口号和概念,而是要成为领导干部做每一件事的指南。现实中,少数干部有的习惯于发号施令,方法简单、作风粗暴;有的老爷作风十足,对待群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有的对群众的困难熟视无睹,漠不关心、糊弄群众,伤害了群众感情,激化了干群矛盾。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懂得这样的道理:手中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群众在我们心中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只有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各项政策、措施的标准,常思民生之艰难,常查百姓之疾苦,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这样才能在人民心中树起丰碑。
  敬畏舆论,就是要真诚面对、积极回应、妥善处理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养成在众目睽睽的监督下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习惯。信息社会、网络时代,舆论是强大的监督,舆论也代表社情民意,领导干部必须接受舆论的监督甚至是拷问。只有学会善待媒体、善对监督的领导干部,才有可能做到严于律己,才不会无法无天。一些领导干部,有的患上舆论“恐惧症”,把舆论视为洪水猛兽,想当然地进行堵、封、瞒、蒙;有的患舆论“麻木症”,对舆论“不理、不用、不管”,漠视社情民意,贻误引导和处置良机。良好的舆论环境,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敬畏舆论,就要时刻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把舆论当镜子,防微杜渐,慎始慎终;也要把舆论当平台,了解社情民意,宣传党的主张,争取各方支持,为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当然,强调常怀敬畏之心,并非畏首畏尾、做“太平官”,而是认识到民心民意不可违背、客观规律不许违抗、党纪国法不容践踏,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有所为有所不为,无愧组织、无愧人民、无愧历史。


  (作者单位:安徽省委组织部研究室)责编:马丽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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