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消费者的知情权? 【案例】 青年人刘兵看准农村彩电消费市场的潜力,贷款5万元,在县城开办了一家彩电专卖店。起初,刘兵只是按电视节目中的广告,购进一批国产彩电,结果销路不好。在一位朋友的启发下,刘兵从省城某电子城购进一批日本某品牌广东组装的大屏幕彩电。为扩大宣传,刘兵在宣传横幅上写明“日本进口大彩电”的字样,对国内组装只字未提。一天,大坪村的王老汉到县城给女儿办嫁妆,花5000元买了一台这种牌子的彩电。他自认为是进口彩电,高高兴兴地把彩电拉回家。王老汉以为女儿会高兴得跳起来,没想到,细心的女儿却在电视机底部一个不显眼的位置看到了国内组装的字样,说父亲上当了,花5000元买了一台假进口彩电。王老汉生气地将彩电又运到了刘兵的商店,要求退货。他的要求有无法律依据呢? 【评析】 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有知情权,这是一项基本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随着经济的日趋繁荣,消费品的品种、款式越来越丰富,即使是同一类型的商品,也有不同的生产者、不同牌号,质量也不尽相同。如果消费者在不知悉真实情况的条件下进行消费,就有可能达不到真正的消费目的。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享有知情权,关键在于经营者提供的情况真实。经营者不得隐瞒商品的有关情况,不得做虚假表示,不得做令人误解的宣传。而刘兵的宣传横幅上有令人误解的内容,因而他应给王老汉退掉彩电。
2、消费者的安全权包括哪些内容?
【案例】 某市玻璃厂青年职工周明,因违反厂纪被开除。为谋生,周明在宿舍区开了一个家常饭庄,除了经营火锅、炒菜,每天早晨还做油条,以供应宿舍区居民的早点。然而,由于周明做油条的技术不过关,做出的油条又小又硬,不受欢迎。后来,他从朋友那里听说,把洗衣粉搀在面粉里,炸出的油条又黄又松软。周明如法炮制,果然奏效。于是,周明买来洗衣粉,开始做他的“洗衣粉油条”。一些居民吃了周明的油条出现肠胃不良反应。接到群众举报,市工商局对周明实施了行政处罚。那么,周明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呢? 【评析】 周明用洗衣粉作添加剂炸油条,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人身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首先要考虑的是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对自己或与自己相关的其他人的生命健康有无不安全或危险因素。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必须符合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要求,既是经营者的义务,也是消费者的权利。财产安全权也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比较关注的问题。只要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其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消费者都有权要求赔偿。 3、什么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案例】 王刚从外地出差回来,刚一出火车站就被几名出租车司机围住,纷纷要求王刚乘坐他们的出租车。 一位年轻的出租车司机干脆拉着王刚的胳膊,硬将他拉到自己的桑塔纳出租车旁。“盛情”难却,王刚也就答应了。就在王刚准备上车时,有人喊了一声“王刚”,他循声看去,原来是自己的老朋友赵某(也是出租车司机)。赵某请王刚乘他的车。这时,桑塔纳出租车司机不干了,坚持不让他上赵某的车。王刚说:“我花钱乘车,想坐谁的车由我决定。”桑塔纳司机说:“我等大半天了,好不容易等来一个活儿,哪有说话不算数的道理,你今天是非上我的车不可。”王刚和桑塔纳出租车司机的说法,谁有理呢? 【评析】 王刚作为一名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这说明,消费者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必须是自愿的,买与不买,买哪个经营者的商品或接受哪个经营者的服务,最终由消费者自己决定。凡是违背消费者的自由行为,都是对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