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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纯洁性的有效措施
◎ 李宏伟

保持党员、干部纯洁性,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有效保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的生动体现。党的领导干部既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又是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执行者和实践者。要把保持党员、干部纯洁性贯穿于执法办案、服务大局等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强化思想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推进检风检纪和加强党性修养锻炼相结合、完善制度机制和发挥监督作用相结合,始终保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纯洁、纪律作风纯洁和行为举止纯洁。

一、坚持党性教育,保持党员、干部纯洁性

  思想纯洁是保持党员、干部纯洁性的根本。要以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契机,打造“三种模式”,即打造教育培训制度化模式,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制度,制定定期学习日和业务培训日,定期邀请专家或业务骨干开展授课培训;打造培训内容多元化模式,在学习内容的确定上,要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出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最新的文件精神,引导广大干警坚守精神家园;打造教育形式多样化模式,推行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乡村、企业等实地开展一线调研。突出抓好政治教育、廉政教育和红色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六观”,自觉践行“六个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四个必须”,增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二、遵循民本思想,保持党员、干部纯洁性

  “天地之间,莫贵于民。”只有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真正在思想上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在感情上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在工作上做人民群众的公仆,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才能更好地体现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纯洁性,才能更好地使检察事业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将民生意识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之中,切实做到在执法观念上“为民”,在执法方式上“便民”,在执法效果上“利民”,努力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着眼于人民、一切服务于人民。要摆正权力和权利的关系,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运用群众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与群众交流互动,提升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增强检务公开效果。要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不断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保持党员、干部纯洁性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强化制度建设是做好权力约束的基本手段。保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纯洁性,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管用适用的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面前无特权、无例外,要树立健全、完善和落实制度的责任意识,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以制度的落实做到规范执法,确保检察干警多谋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要建立完善健全廉政风险防控、行为习惯管理、廉洁从检管理等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和请休假报告制度,认真执行诺廉、述廉、评廉制度,并完善任职谈廉、档案记廉、考核述廉、群众评廉等制度。要以严格、规范、公正、廉洁为主线,推行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对所办案件实行“告知制”、“案件监督制”、“案件回访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做到用制度促进检察工作,用制度约束检察工作。建立完善检务督察制度,对干警办公办案情况及八小时工作之外情况开展督察,并定期将督察结果进行通报。建立检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四、开展纪律整顿,保持党员、干部纯洁性

  强化纪律约束、推进纪律整顿,是保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作风纯洁性的基本前提。要以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为抓手,注重干警的学习能力培养和执法素质提升,确保干警自觉遵守公正执法、廉洁勤政、机关作风和公众形象等方面的纪律要求。要以加强日常管理为重点,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教育干警时刻注意保持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作风文明,不耍特权,不逞威风,谨言慎行,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正派、公正执法的人民检察队伍。要把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在查办重点案件时强化教育管理,特别是对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依法办案、文明执法,是否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进行重点督察。推进检务督察教育,认真治理“庸、懒、浮、散”的工作作风,确保干警作风硬、作风正、作风纯洁。

五、强化内外部监督,保持党员、干部纯洁性

  强化内外部监督是促使检察工作实现创先争优的“防腐剂”和“助推器”。检察机关党员、干部要时刻在行为上保持纯洁性,敢于接受监督,敢于面对“阳光的烤晒”。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畅通内外监督渠道,切实加强对检察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推进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实现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确保检察干警行为的纯洁性。要强化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在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审批和使用等重大决策上,严格贯彻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纯洁性。要注重对干警权力运行的监督,实现监督的即时性、客观性,防止权力的滥用。要加大干警执法档案、执法瑕疵档案、“一书两卡”、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落实执行力度,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有机统一,做到事前要“预防”、事中要“跟踪”、事后要“查处”,保持整个监督过程的连续性,使执法监督制约贯穿于整个执法活动,确保检察干警在运行权力上的纯洁性。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加强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形成监督合力。要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权利监督,依法接受其他司法机关的制约,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规范检察行为,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作者系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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