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定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代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拓展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2011年在全市开展的“代表活动日”活动就是其中之一。“代表活动日”由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是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在同一时间,围绕同一主题或不同主题,统一进行的一项大规模、大范围的代表活动。
一、主要做法
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2011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代表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代表活动日”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每单月份的20日进行(如遇节假日顺延)。其中,5月和11月的“代表活动日”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确定主题、统一制定方案、市县两级人大统一组织实施。其他的“代表活动日”活动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活动形式可以不同层级的代表联合活动,也可以分不同层级分别活动;可就近以“代表之家”成员为单位活动,也可以代表小组为单位活动,或者按不同活动内容组织相关代表活动。活动内容以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代表述职、座谈交流等为主。 二是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对每一次“代表活动日”,在活动前,我们都明确活动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目的和要求,并将活动安排提前通知到辖区内各位代表,既保证了代表的出席率,又便于代表们结合活动内容提前搞好调研,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发言准备。同时,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活动中,代表全部佩证参加活动,认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深入实地进行调研,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信息,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面对面的座谈交流,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耐心回答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并就有关情况向代表们作认真负责的解释说明。在活动结束后,建立“代表活动日”档案,认真记录每次活动的内容、方式,代表参加活动、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等情况以及收到的效果。每次活动结束后的当月月底前,各县(市、区)都及时将该次活动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委,经汇总后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通报。 三是突出重点、注重效果。我们对每次“代表活动日”,都从本地的实际出发,确定活动的主题。无论是选择哪一项活动内容,都把活动效果放在首位,务求取得实效。活动中,代表们以主人翁的姿态,畅所欲言,既总结成绩、鼓舞士气,又说明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仅去年5月20日的活动当天,代表们就围绕“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进项目建设”这一主题共提出意见、建议1100余件,内容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土地资金技术需求、环境保护、作风转变等多方面。对代表们在每次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绝大多数能够当场得 到解释说明,当面给予满意答复,其余的都分别转交县(市、区)或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并限期答复代表。
二、主要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都将“代表活动日”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专门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指挥、主管领导具体落实、其他领导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都做到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主动向党委汇报,及时与政府沟通,按照《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扎扎实实地把每一次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二是充分调动代表参与热情。每次活动前,由于准备工作到位,各级人大代表都表现出了高涨的参与热情,据初步统计每次活动的代表出席率达到85%以上。活动中,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都以身作则,带头以普通代表的身份,分别深入到一个“代表之家”,同代表们一起参加活动。有些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也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参加活动。一些担任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职务的代表,提前妥善安排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有的主动调整重要接待安排、推迟业务会议,还有的代表带病坚持参加活动。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加大对“代表活动日”活动的宣传力度。活动前,通过媒体提前将活动时间和内容在社会进行公开报道;活动中,对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及时报道;活动结束后,对活动取得的效果进行跟踪报道。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既提升了人大代表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又扩大了“活动日”的社会效果和认可度,同时,在全社会营造了支持代表履行职务的良好氛围。
三、初步成效
一是增强了代表履职的意识。重新修订通过的代表法,进一步明确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细化了代表的履职行为和规范,加强了代表的履职服务和保障。同时,对代表的履职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是,在目前代表履职的实践中,存在着一些代表履职意识比较淡薄的问题,还没有真正意识到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历史使命,以至于履职热情不够高,责任心不够强,参加活动不够积极主动,在各种会议上很少发言或者是不发言,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不作为的情况。开展“代表活动日”活动,就是体现了新修订的代表法的精神,并通过这样一个制度,这样一个平台,进一步调动代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主观能动性。 二是提高了代表活动的实效。闭会期间,代表们都分散在各条战线,工作在不同岗位。在同一时间,将各级代表集中组织起来,围绕党委工作重点、政府的工作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开展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这不仅是代表履职的一种重要形式,更重要的是人员集中、时间集中、主题集中,易于营造氛围,易于集中智慧,易于引起重视,易于提高实效。 三是发挥了“代表之家”的作用。2010年,我们在全市创建了“代表之家”447个,使我市五级人大代表都就近有了自己固定的活动场所。建“代表之家”不是为了形式,而是为了开展活动,有了活动,“家”才会有活力。开展“代表活动日”活动,就是依托“代表之家”这一活动阵地,让代表们定期进“家”活动,感受“家”的温暖,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发挥好“家”的作用,更好地保证每位代表在闭会期间都能够履职尽责、有所作为,更好地为实现保定各项事业的新发展新跨越新辉煌做出应有的贡献。 “代表活动日”虽然是个新生事物,但它符合代表法的要求,体现了代表法的精神,贴近了代表们的心声,与新时期代表工作做到了同步,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合拍,开创了我市代表工作生动活泼的新局面,为保定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增添了新亮点。
(作者单位: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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