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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官自杀背后的精神解析及法律规制
◎ 王 静

高官自杀现象频出
  近几年来,高官自杀的现象频频出现:重庆市高院执行局原局长乌小青自杀,湖南武冈副市长杨宽生自杀,兰州市国税局副处长马兰芳自杀,宁夏组织部副部长赵宪春在北京一酒店内割腕自杀,江苏省海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启明从家中阳台坠楼身亡,广东韶关市武江区政府原武江区委书记邬学新从办公楼七楼坠下身亡……
  自杀官员级别从县处级、厅局级到省部级,每个层级都有。我们不禁要问:这到底是怎么了?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此多的官员自杀,造成当今中国高自杀率的又一怪现象?在我们普通人的眼中,这些高官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有着很好的社会名誉,生活被纳入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衣食无忧。那么他们又为什么选择自杀呢?高官表面的权势生活与其背后的精神问题形成了强烈对比,不得不引出我们对其精神世界、精神生活的探讨。

高官自杀背后的精神解析
  高官虽然位高权重,但他们也有正常人的心理、情绪。现实工作中却可能因为以下原因长期压力大、精神抑郁焦虑,导致心理失衡。
  第一,由于不适应官场潜规则。无论在任何国家、任何朝代,由于长期的积累,每个行业都会形成它独立的潜规则,官场更是不例外。要做好官场工作,你必须上可以沟通、下可以协调。在群众中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和群众打成一片。在领导面前,更是要处处搞好关系。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腐败现象的存在,出现了买官卖官、行贿受贿等不正当现象,很多人不适应工作中的人际压力和官场潜规则。
  第二,由于不正当两性关系。改革开放后,在社会生活中包二奶、三角恋现象频频出现。这也对我们的公务员队伍形成了很多不良影响。党中央曾多次出台纪律条例杜绝和坚决打击党员干部包二奶现象。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官员禁不住诱惑,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江西省上饶市市委书记余小平自杀,被认为与江南商贸城案有关,并且与多名女子保持了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上饶的干部对余小平的评价比较一致:口才好,逻辑思维强,精明能干,作风硬朗,对下属颇为严厉,人人惧之,深谙为官之道。但是经过调查余小平的主要违纪事实有:其一,“道德品质败坏,嫖宿卖淫女”,余小平在江西春来集团董事长黄春发安排下,以嫖资200元“买春”;其二,“生活作风糜烂”,花费10万余元包养小情妇。余小平在樟树时认识一名来自四川的情人,该女怀上余的孩子后,威逼余小平离婚,并要求与其结婚。余小平为了摆脱纠缠,就请黄春发“做做工作”,不想黄春发派人把这个女人给杀死了。此后,该女家属到处上访,终于把这个事情给捅开了,黄春发因怕受到牵连而逃跑。包养情妇已是余小平的“惯常行为”,根据江西省纪委的通报,余小平与其小学老师之女保持情人关系,不断送去巨额财物,并把这个只有中专学历的女人调至南昌教委系统工作,享受副处级待遇。余小平自杀后,中共江西省纪委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通报原上饶市市委书记余小平自杀案的初步调查结果。通报称,余小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糜烂,最终自绝于党和人民,所作所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经江西省委批准,省纪委决定给予余小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样有此问题的还有天津政协主席宋平顺。他从一名普通干警做起,位至天津市公安局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直到2003年1月当选为天津市政协主席,成为正部级官员,在天津官场和警界很有影响力。但是据调查宋平顺一是利用职权谋取利益;二是道德败坏,包养情妇并生有一子。他滥用手中权力,为情妇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在法律与道德的谴责下,宋平顺最后走向自杀身亡的道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决定并报经中共中央批准,开除宋平顺党籍。
  第三,由于贪污腐败问题。在当代中国官场中,确实存在一些腐败现象。有些官员利用自己的权力之便,在工程中赚外快、拿回扣。有些官员贪污了很多钱财,却无处藏匿,只能埋在家中地板下或藏在自己的情人那里,钱财虽多,却不能消费,见不得天日。有些官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自己的良心也受到很大的谴责。虽然有些腐败案件还没有完全浮出水面、还没有被发现或是腐败数额尚未构成犯罪,但长期以来,在这些腐败官员的心中也会形成很大压力,使其食不知味,夜不能寐,最终寻求用自杀的方式解脱。
  还有一些官员自杀是为了逃脱法律制裁,畏罪自杀。很多官员贪污腐败东窗事发后,发现难逃法网,遂选择自杀。山西省委常委王通智自杀,被认为是与落马的该省省委副书记侯伍杰案有关。自杀于家中的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原主任张喜武,自杀前曾因为经济受贿问题接受调查。哈尔滨市副市长朱胜文因为涉嫌哈尔滨国贸城案被逮捕,在办理保外就医过程中跳楼自杀。
  此外还有一些官员自杀是为了丢车保帅、保护背后的关系网。官场就像一张巨大的网,形成了形形色色的人际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日前,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张美芳被双规。有媒体报道称,张美芳为争取立功,在被双规的当日即爽快招供,什么都说,案情波及面不仅牵涉到财政厅内部官员,还牵出江苏省内多个其他厅官。而在江苏省财政厅,不少相关官员已人心惶惶。一个官员败露,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很多其他官员也会被牵扯出来。所以,一些官员在事发后,往往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中断了案件的线索,从而保全自己的家人及背后的利益集团。

高官自杀问题的机制
辅助及法律规制
  那么,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我们应该如何在法律上规制腐败问题、在机制上加以辅助以缓解官员自杀的困局呢?
  第一,增加对高官的心理辅导机制和心理缓解机制,增加人文关怀,缓解官员的精神压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治疗其焦躁不安等不良情绪。官员也是正常人,官位越高,相对的各方面的压力与风险也就越大。所以高官们更需要心理辅导与人文关怀,例如在汶川大地震后自杀的官员们,如果能够早一点得到心理治疗,缓解自己的巨大精神压力与痛苦,使其从失去亲人的抑郁和当时暂时的工作压力下解脱出来,也许他们就不会选择自杀。
  第二,大力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使一些迷茫官员找到正确人生方向。在当今这个社会转型的大时代中,伴随着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也出现了很多社会问题。例如卖淫嫖娼屡禁不止,社会风气败坏,一些官员借机以权谋私、生活腐化堕落。面对这种复杂情况,我们更要拥有正确的精神需要和精神追求,从而建设我们文明而丰富的精神生活。
  第三,纪检部门应高度重视高官自杀现象,继续以此为契机抓好反腐败工作,从根本上促进党员、官员廉洁自律。提出“八荣八耻”的目的就是在于引导中国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正本清源、标本兼治。
  第四,相关司法部门和执法部门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现有刑法中关于贪污腐败的相关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共12个罪名。我们应该积极健全和补充现有刑法内容,使犯罪官员法网难逃。并且相关腐败案件不能因为个别高官的死亡而终结调查,要深查其背后的毒瘤。祛除一些官员的侥幸心理,坚决打击腐败官员背后的利益集团。
(作者单位: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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