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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不作为现象透视
◎ 许圣义 陈荣辉
  最近看到周立波在河南电视台《壹周秀》中戏谑地批评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不作为现象。比如,某体育界全国政协委员在记者“长枪短炮”(摄像机)的追击之下,一不小心说露了嘴:“我的那些提案都是他们给我搞的。”意思表明:其当政协委员以来,一是忙着治病疗伤,二是忙着参加比赛,三是偶尔参加政协会议,所提的“关于提高体育教练待遇的建议”等提案都只不过是别人代笔而已,并不能代表社情民意。比如,某文艺界全国政协委员面对媒体的采访,心直口快地说:“我是爱国的,我从来都不提不同意见……我每次都是投赞成票,从来不投反对票,也从来不投弃权票”云云。还有几位人大代表明确说明:“太忙,‘两会’不是每次都来参加的。”因此,周立波先生诘问:“无论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其实都是非常稀缺的政治资源啊,既然被推举为代表或委员,总得‘协商’一下嘛,怎么总是别人代笔啊,从来不提反对意见啊,‘两会’不是每次都参加啊……再说,政治协商、提反对意见与爱国究竟有什么关系?何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发言不是还有不受追究的法律条款的吗?难道说批评政府、鞭策官员改进工作就是不爱国吗?真是岂有此理?!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种现象太不象话了嘛,不但浪费了政治资源,还丧失了民众的信任,难怪老百姓讽刺说:诸如此类的代表和委员,就像‘聋子的耳朵——只不过是个拼搭(摆设)’。更恶劣的影响是:纯粹给外国人口实——‘哎哟,原来中国式民主法制就是这个样子嘛!’”
  周立波先生的批评确实反映了一种社会现象,就是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不作为。笔者以为,周立波先生批评得恰到好处。因为这是全社会应当正视的现象。
  无论是人大代表,还是政协委员,既是政治荣誉,更是社会职务,同时,又是非常稀缺而宝贵的社会资源,不能闲置,不能浪费,应当名副其实履职尽责,名正言顺地参政议政,发挥作用。那么,这些声名显赫、经过“百里挑一”选出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何在担任代表或委员期间“在其位不谋其政”呢?笔者以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进口把关不严,个别代表委员不作为。
  现实中,确有一些人进入人大政协,并不是为了为民代言,为政府建言献策,为人民群众谋福利,而是为给自己披上一层红色的外衣,为给自己企业的发展提供便利。也正因为如此,这些人如愿以偿后,不是尽职尽责,而是披着红色外衣,默默地获取更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至于参政议政,他们并不会太积极,一来没有什么参政议政的水平,二来怕过于积极提意见和建议,可能招人注意,对自己并没有什么好处,于是就甘心做一个“潜水”的代表(委员),做一个“哑巴”代表(委员)。
  其二,过多考虑“安排”,忽视能力,个别代表委员难作为。把一些有社会影响和名望的人安排进入各级人大和政协,这种“政治安排”可谓是现今的通例。毋庸讳言,由于中国的国情和民情,适当的“政治安排”是必要的,但忽视履职素质和能力也是明摆着的。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知识储备不足,参加人大和政协学习培训不够,对人大和政协工作不够熟悉,履职能力有限,难以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尤其是非公经济人士在参政议政方面,还存在“在其位而不谋其政、难谋其政”的现象。有些代表和委员,不注重学习,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感兴趣,跟不上发展形势。有些代表和委员没有履职的责任感,不关心民众疾苦,不了解社情民意,不参加人大和政协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甚至个别人连一年一度的“两会”(人代会、政协会)都不愿意参加。缺席,缺会,空有其名,影响了人大和政协的形象。
  据《羊城晚报》报道,广州市政协副主席郭锡龄批评一些私企老板身份的政协委员既不敢批评又不敢拿出措施,“钱是很多,但不懂议政”,致使社会民众戏称一些代表和委员是“摆设”。
  广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孔少琼随后也表示,希望工商界委员“不单是挣大钱,还要有水平”。难怪广州市工商联党组书记谢春潮感同身受地表示说,今后一定要组织带领工商界代表和委员开展学习,加强培训,主动履职,参政议政,有所作为,给社会民众“有所交待”,不辜负“代表”和“委员”的称号。
  其三,一些地方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当成“奖品”发放,个别代表怎能作为。比如,江苏泗洪县鼓励干部创业,对他们创办、合办的各类项目,均享受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待遇,并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措施,明确对成绩突出的创业者将优先列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候选人选(据《新华日报》)。
  把成绩突出的创业者优先列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候选人,也算得上够有“创意”的了。单就拿人大代表的位置当“奖品”来说,相当普遍,特别是在招商引资上项目时,在考核GDP时,地方党政领导往往会把上“大个项目”的民营企业老板和GDP贡献份额较大的企业老总优先列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人选。这些人的当选,只不过在换届时走一下法律程序而已。这种习惯把公权凌驾于公民选举权之上,搞暗箱操作,私相授受,甚至公开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当成“奖品”发放,是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起码说是违背宪法和选举法的。
  就这些代表和委员的素质来说,从一些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的组成可以看出,这些人多是在本职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的人。然而,本职工作突出并不能代表其履职能力突出。对于这些人是否能够真正扮演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角色则少有考虑,导致不少代表和委员(特别是那些被当做“奖品”获得的人)当选后,根本不知道如何行使代表、委员的权利和履行代表、委员的职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大代表应该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管理国家权力;各级政协委员代表一定阶层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行使监督权力。所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该是一种责任与使命,而不是奖励与荣誉。
  毋庸赘言,如何提高代表(委员)素质、完善代表(委员)的选举机制和监督管理,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不容回避的话题,也是纠正代表、委员不作为现象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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