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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几点认识
◎ 河北省涞水县人大常委会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国家权力。因此,只有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才能真正得到保证,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民主权利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近年来,涞水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积极探索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提供条件和方便,代表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作用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同时,我们也深刻感受到当前的代表工作,离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代表的希望仍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代表工作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是学习宣传贯彻代表法不够深入,导致个别代表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了解不深,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部分代表素质不高,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四是代表活动没有经费保障,严重制约了代表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思路,采取相应对策,克服存在问题,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代表工作。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活动的质量,进而影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成效,影响整个权力机关的作用和权威。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力气努力提高代表的素质,推进代表工作。一方面建立学习培训机制。经常性地、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集中学习培训,使人大代表掌握履行职责必备的法律法规知识、政策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近年来,我们每年定期邀请省、市人大领导到我县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作用以及如何做好代表工作等问题做专门辅导,效果较好,以后还将继续坚持和完善。另一方面要建立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机制。人大常委会在组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及召开常委会会议时,都轮流安排若干名代表参与,使代表在实践锻炼中提高素质,增强能力,这种做法值得肯定。再次,人大代表自己也要挤时间系统地学习政治、法律、科技知识,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法律知识水平和人大代表业务知识水平。
      二、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履行代表职责
  人大代表自己要切实增强代表意识,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一是在会议期间要认真履职。每年人代会期间,要广泛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认真行使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职权;认真负责地审议列入大会会议议程的各项议题;积极参加选举;努力履行法律赋予的使命,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要求,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使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更加符合广大人民意愿。二是在闭会期间认真开展活动。对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必须踊跃参加。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县委及全县工作大局开展有效活动,真正做到履职重民意,办事想百姓。三是听民声,聚民意,勤于调研。人大代表要以加快涞水发展为己任,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十二五”规划实施和环首都绿色经济圈建设,围绕全县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继续坚持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实地考察等行之有效的调查研究方法的同时,创新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调研,形成事实准确、主题鲜明、有理有据、言简意赅的高水平调研报告,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人大代表要时刻铭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真正处理好人大代表代表谁、为了谁的问题,把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地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加强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主动深入基层,倾听老百姓的心声,也可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通信手段,加强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沟通,听民声,知民心,解民愁,为民代言,为民办事,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完善工作制度,创造代表履职条件
  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为代表充分履行职务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一是继续坚持“代表工作日”制度和创建好“代表之家”。依托两项活动,调动代表活动积极性,使代表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二是让代表知情知政。应继续通过信息专刊和人大常委会网站等方式及时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本行政区的大事要事及时通报传达给人大代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作为代表也应要有积极、主动的知政意识,结合自身特点,及时收集信息、了解政情。三是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不仅要有一整套交办落实和答复代表的制度,以充分调动代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的积极性,而且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到承办单位检查办理情况,以促使承办单位增强办理建议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同时要及时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件,要组织有关部门专题研究,提出重办意见并跟踪办理,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答复,落实有保证。四是健全代表活动激励机制。根据人大代表的履职手册记录,每年对人大代表进行年终评比考核,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进一步调动人大代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对那些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成绩突出的人大代表,给予奖励表彰或作为下届人大代表的人选,来激励那些不作为的人大代表奋发向上,达到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目的。五是从时间和经费上保障代表活动的开展。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检查、评议等活动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各单位应当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并给予必要的时间保障。代表离开本单位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应当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正常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代表活动经费,应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对执行代表职务活动的代表,各级财政应根据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补贴。总之,必须营造重视代表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加大宣传力度,开创代表工作新局面
    应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代表法》宣传力度,使《代表法》深入人心,人人皆知。一是针对《代表法》宣传不够的现状,想方设法,积极努力,通过有效的新闻形式和各种渠道深入宣传《代表法》,使全社会都了解《代表法》,努力形成全社会尊重、支持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良好风尚,共同开创人大代表工作新局面。二是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工作中必须带头贯彻《代表法》,要把进一步学习《代表法》作为加强代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优质服务。三是代表自身也应认真加强学习贯彻《代表法》,增强代表意识,明确自己的职责,了解自己的使命,认真做好代表工作,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当好人民的代言人。
                                             责编:胡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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