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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加强基层检察文化建设
◎ 刘建革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灵魂和支柱,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基,检察文化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战略举措,对于巩固和推动检察事业的科学创新发展,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促进检察队伍建设,展现检察新风貌具有十分重要的的战略意义。
  一、检察文化的概念和内涵
  文化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产物,具有历史性、地域性、民族性、时代性等特点。检察文化是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产生、发展的。检察文化建设是近几年才被重视和大力提倡的新鲜事物,由于各地检察机关对检察文化的认识不尽相同,对检察文化的概念有不同的诠释和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文化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为此必须统一和明确检察文化的概念。关于检察文化建设,原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有过这样的总结:“检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衍生的法律文化,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完善,检察文化建设涵盖了检察思想政治建设、执法理念建设、行为规范建设、廉政文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等等,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精心实践,大力推进。”张耕副检察长关于检察文化的阐述,涵盖了检察文化的渊源、形式、目标以及对检察文化发展方向和要求。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华文化的传承功能与检察机关职业特点、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望相融合,便产生了检察文化。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的价值观、道德观的集中反映,是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机关整体在长期的法律监督工作和内部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具有检察机关独有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的总和,反映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精神本质,是检察官优秀品质长期深厚的积淀。它既继承了中华文化“修身、立德、自律、刚正”的历史精髓,又体现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鲜明时代特性。广义上的检察文化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检察制度的改革、检察职业道德、检察人员的法律素养等。狭义的检察文化是与检察职业、检察工作相关的诸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文化系统,它包括四个层面的内容:一是物质文化,检察机关的基本建设如办公建筑、相关设施,科技装备,检察人员的着装、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等等;二是行为文化,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岗位培训,调查研究,人际关系等过程中产生的行为模式、思维模式和文化模式;三是制度文化,检察机关在履行检察职能、强化内部管理、检察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与检察职业精神、司法观念、价值取向等意识形态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四是精神文化,检察机关在检察工作中、组织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检察特色的意识形态和价值理念,精神文化是检察文化的精髓和核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检察官必须具备的价值理念,是检察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检察官内心追求的最高境界。
  二、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作用
  检察事业要实现可持续创新发展,需要检察文化作为根基加以支撑。通过检察文化建设,将检察干警的思想意识、执法理念、价值取向统一起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检察干警奋发向上,充分发挥检察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检察干警的创造性,自觉做到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实现检察工作新跨越。
  一是有利于增强检察职业感,确保公正执法目标的实现。公正执法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殷切希望,检察文化所包含的执法理念和价值观念,与公正执法的本质是一致的,它能够增强检察人员的职业责任,规范检察干警个人和检察机关的整体行为,促进检察机关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实现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
  二是有利于培养检察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增强凝聚力,激发创造力。检察文化是全体检察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长期的累积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模范检察人员的行为模式是先进检察文化的具体体现,对广大检察干警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宣传模范检察官的先进事迹,能够促使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勇于实践,增强检察官职业道德修养,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形成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并重的执法观念,让先进的检察文化引领检察干警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三是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的工作水平,确保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检察文化不仅是检察工作的根基,更是创新检察工作的先领。先进的检察文化能够形成一种新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引领检察干警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服务宗旨意识和执法为民意识,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把促进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保障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最终目标,不断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
  三、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服务大局,突出主题的原则。检察文化来源于检察实践,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检察文化的目的在于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检察业务素质,培育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操守,把检察人员的价值观统一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来。因此检察文化建设不能拘泥于几次革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典型报告、被动的教与学、简单的娱乐文体活动等,必须从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培育检察精神文化的高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公正大局,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的主题进行,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实践,不能舍本逐末,孤芳自赏。
  2、与时俱进,发展创新的原则。我国尚未建立完整、完善的社会主义检察文化架构,对检察文化的认识、内容、载体等也在不断地探索。因此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必须坚持紧跟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步伐,不要因循守旧,不要照抄照搬西方法律文化,在社会主义文化的基础上,吸收中华文化的历史精髓,根据检察文化建设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丰富检察文化的内容,多渠道扩展检察文化的途径和载体。只有不断发展创新,才能使检察文化保持旺盛的生命力,面对不断出现的复杂形势,真正发挥出思想阵地的先锋堡垒作用。
  3、积极引导,陶冶情操的原则。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要坚持以正确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引领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通过优秀的作品、典型的事迹、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陶冶检察人员的道德情操,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人格修养和道德修养,使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昂扬奋进、团结拼搏、勇创一流的精神风貌。
  4、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检察文化是一种职业群体文化,不是少数人的舞文弄墨,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就应当注重群策群力,应当要求每一位检察人员积极参与其中,发掘每一个人的潜能,充分发挥每一个人的聪敏才智,依靠全员力量构筑起检察文化的大厦,如果忽视多数人的参与,检察文化建设就会失去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丧失强大的生命力。
  5、立足实际,突出特点的原则。检察文化具有传承性、统一性的特点,同时也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点。中华文明博大精深,地域幅员辽阔,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文化特色。所以不同地域的检察机关,其文化建设也不可能千篇一律,而是应当将当地检察工作的特点,于当地的经济文化特色相结合,创造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检察文化,使检察文化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
  四、多措并举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全面实施文化兴检工程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紧紧围绕检察文化的基本内涵,强化工作措施,拓宽工作渠道,通过挖掘特有的文化底蕴,整合丰富的文化资源,提升优秀的文化成果,锻造卓越文化、细节文化、和谐文化三大品牌,切实树立起检察文化的独特魅力。
  (一)观念文化方面:大力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促使干警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清正廉明恪尽职守的执法观和献身检察事业实现人生意义的价值观。创新教育方法,采取日常教育与专门教育相结合,思想教育与文化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变单向灌输为互动交流,变封闭式教育为开放式教育,切忌空洞说教。大兴学习之风,通过深化“争创学习型科室、争当智慧型检察官”活动,寓教于乐,推行“四个一”读书活动(每日挤一小时看书学习,每月阅读一本推荐读物,每季交流一次心得体会,每年撰写一篇理论调研文章),引导干警端正思想,提高正确观念的自我培育能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从多个角度加强干警们的拼搏意识和团队精神,增强其集体责任感、荣誉感,使全体干警在正确观念的驱动下树立主人翁意识,保证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度文化方面:建立健全一套符合检察工作需求的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对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严格规范,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使各项工作不以领导的改变而改变,不以领导意志的改变而改变,保证“软环境”的稳定。要强化制度执行力,既强调制度执行的刚性特征,远离制度不落实的各种借口,又注重落实制度的人性化要素,以温馨的提示、关怀式的告诫增加制度的亲和力,使干警由被动服从变为主动执行。积极营造“人人遵守制度,人人监督制度执行”的良好氛围,引导干警充分认识到制度既约束人也保护人,自觉把制度作为日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
  (三)管理文化方面: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培养干警的创新精神。采用教育、启发、引导、吸引、熏陶和激励等多种方式来培养干警们的命运共同感。用真情温暖人,坚持“五必看”、“六必谈”(在干警生病、生活困难、结婚、亲人去世、子女婚庆时,必登门看望;在干警思想波动、工作岗位变动、工作出现失误、家庭出现变故、评先晋级落榜、与同志发生矛盾时,必开展谈心、沟通和交流),全面落实从优待检规定,增强检察干警及其家属对检察院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用健康向上的检察文化占领和覆盖干警八小时外的思想文化阵地,引导干警远离是非之地,远离是非之人,远离不良的生活方式,养成有益于身心健康格调高雅的良好生活习惯。摒弃论资排辈观念,推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更广泛、更扎实的挖掘人才,做到知人善任,广纳群贤,促使每位干警把内在潜力和创造力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成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行为文化方面:深入开展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开展敬业、勤业、精业的三业教育,使全院干警明确自己身上的责、权、利,树立正确的职业态度和遵守职业规范的意识,使职业道德的培养上升为全院干警自觉的行动。积极提倡“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引导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从小事做起,积小善为大善,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弘扬美好的社会公德。大力倡导外在形象的“得体高雅”,制定礼仪规范,矫正不良行为,增强干警的礼仪观念;提倡文明用语,用规范促干警提升人格品位,树立良好形象。通过举行升国旗仪式、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新干警入队仪式、重大荣誉挂牌仪式等简朴而隆重的仪式,激发干警的自豪感和责任感,把美好的心灵外践于实际行动中。
(作者单位:河北省定兴县人民检
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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