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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需要“三股气”
◎ 杨宏高
  按照宪法规定,人大监督在我国监督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是最高权威的监督。但在现实生活中,人大监督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显得比较乏力,没有实现立法预期,没有达到人民满意的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是不少人对待监督工作底气不足、热情不高。因此,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还需要“三股气”。
  一是党委领导要“鼓气”。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实践使我们深切地体会到,人大监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都是与党委的领导分不开的;人大监督工作的每一项创新和突破,都是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的;人大在开展监督工作中遇到许多问题都是在党委支持下解决的。我们发现,一些地方人大监督工作之所以行动坚决、效果明显,与党委主要领导同志直接给人大提要求、交任务、压担子密不可分。这既表明党委对人大履行职能重视程度高、支持力度大,同时也说明,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始终是人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的坚强基础和后盾。有了党委的鼓气,人大监督也就有了更足的底气。
  二是人大自身要“硬气”。长期以来,在人大履行四项职能中,人们普遍认为人大监督是个薄弱环节。究其原因,有些人又往往归结到党委、政府对人大的批评建议重视不够上。所谓“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就是这种认识的集中反映。造成人大监督薄弱的原因很多,抛开其他因素不谈,从人大自身来说,就有一个愿不愿意、敢与不敢、善不善于监督的问题。愿不愿意是个观念问题,反映的是对人大监督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是否到位;敢与不敢是个态度问题,反映的是对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正确行使监督权利的理解程度;善不善于是个能力问题,反映的是组织开展监督活动的水平与本领。对于人大监督,中央文件有明确要求,监督法有具体规定,各地也有可资借鉴的实践经验,但说到底,首先要求人大自身澄清模糊认识、克服畏难情绪,不怨天尤人、不碌碌无为,拿出一股子“就算白说也得说”的劲头,理直气壮地开展人大监督。只要我们的工作出于公心,为人民的利益着想,大胆地开展监督工作,就必定会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拥护支持,得到人民群众的肯定。
  三是监督对象要“顺气”。监督与被监督是一对矛盾。既然是监督,就少不了找问题、就少不了挑毛病、也少不了提批评。既然是矛盾,就会有认识上的差异,就会有观点上的碰撞,也会有言语上的交锋。作为监督对象,要对人大监督的性质作用有个正确态度,也要有一种心平气顺、闻过则喜的胸襟。对正确的意见虚心接受、认真采纳;对不太符合事实的批评说明缘由、求得谅解。人大监督的出发点,是帮助监督对象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正视矛盾进而化解矛盾,从而实现协调关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大目标。看清楚这一点,就不会觉得人大监督是可有可无、人大代表是没事找事。只有如此监督,才能有助于打造诚信政府,维护政府形象。
    责编:白玲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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