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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职干警应具备的素养和能力
◎ 张中兴 赵兰振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比较复杂,行业性强,涉及的领域宽,对反渎干警的素质要求较高。在取得反渎工作成功的诸多因素中,干警素质是关键,直接决定了办案的力度、质量和安全。
   一、要有强烈的使命感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反渎干警肩负着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神圣使命,始终处在反腐败的风口浪尖上,面临着监督和排斥监督的博弈、国家权力和腐败权势的博弈、侦查和反侦查的博弈,反渎干警必须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充分认识查办案件是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反渎事业,围绕政府工作大局,集中力量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全面履行查处、预防、教育职责,为社会全面进步营造廉洁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要具备较高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
     “一位称职的职业化的检察官,必须具备系统的法律理论的知识,否则,他永远不可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检察官。”现在职务犯罪特别是渎职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前所未有。因此,反渎干警作为专门的法律工作者,无论在逻辑推理方面,还是对法律法规的准确把握方面,必须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只有这样,面对纷繁复杂的案情,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才能做到抽丝剥茧,理清是非,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做出准确判断。办案实践中,反渎干警面对的大都是素质较高的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多年处在领导岗位,理论素养高,与这样的对手较量,在很多情况下,仅凭法学知识是不够的,这也要求反渎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才能计高一筹,谋高一筹,游刃有余。
      反渎干警应该强化尊重法律的品格培养和严格执法素质的锤炼,从事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人必须是被法律化的人。要认真学习法律,加强法学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研究,不断提高法律素质;要深刻理解法律,正确把握立法本意,熟悉法律的属性、特征,结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注意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要严格执行法律,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把案件查办工作置于法律规范之中;要准确适用法律,强化办案质量意识,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执法,客观公正;要能动诠释法律,全面理解法律规定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到适用法律的合理和均衡。
      要培养灵活运用政策和策略的能力。要自觉用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指导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法治精神出发,高度重视宽严相济政策在查办案件中的运用,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找到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的最佳结合点。
      三、分析掌握渎职侵权犯罪特点、规律的能力
      侦查就是一种对抗,要在对抗中取得优势,就必须做到知己知彼。对于反渎职侵权侦查人员来说,侦查能力的大小与其对渎职侵权这类特定犯罪的特点、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密切联系。渎职侵权犯罪是一种危害极大而又颇难查办的犯罪。它是伴随着国家公共权力的出现而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主体是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参加国家管理、行使国家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客观行为是利用其职务行为,其本质是一种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是权力运作过程中的权力异化和失控现象,是权力腐败的极端表现。由于这种犯罪的主体和客观行为的特殊性,所以其社会危害性比一般刑事犯罪和贪污贿赂职务犯罪(贿赂犯罪本身也是渎职犯罪)更大,它严重破坏国家经济秩序和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败坏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危及国家政权和社会稳定,成为不少国家社会动荡和政权更替的一个基本因素。由于渎职侵权犯罪是权力行使过程中发生的,常披着合法的外衣,因此出现对渎职侵权犯罪“不把违法当违法、不把犯罪当犯罪”的惯常现象。只有认识侵权渎职犯罪发生的机理、权力运作规律,才能有效的抗制此类犯罪。
      四、具有所查渎职侵权犯罪相关领域的知识
      渎职案件发生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行业,有极强的专业性。对这些领域渎职犯罪案件的侦查要求必须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而现有渎职侵权犯罪侦查人员大多对司法、侦查活动较为熟知,而对案件所涉及的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较为匮乏,不能适应办案要求。
      由于渎职侵权案件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反渎干警不仅要精通渎职侵权类的刑事法律知识,对案件涉及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性规范也要有充分了解。这种知识储备要求远非一般干警所具备。因此,当前我国的反渎职侵权侦查工作大都仍然处于“外行查内行”的阶段。这种现状严重制约了反渎职侵权部门对案件的突破和深挖。在多数情况下,反渎职侵权部门能在原有的线索范围内顺利办成案件就已属不易,要想办成大案要案难上加难。
      五、要具备较高的侦查能力
      由于反渎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反渎干警需要具备较高的侦查学知识和技能,做到“胜兵先胜而后求战”。现阶段,反渎侦查办案的检察官大都是法律上的内行,具备相当的法学知识,但在侦查学上缺乏专业的学习和培训。这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反渎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以及反渎侦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因素。渎职犯罪分子大多有职有权,社会阅历丰富,高学历、高智商,这些人大都社会关系复杂,交际广,关系网厚,部分犯罪嫌疑人还精通法律,反侦查能力很强,因此,反渎干警应加强对“渎职”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学习和研究,掌握完整系统的侦查渎职犯罪案件的侦查学知识和技能。
      六、通晓多学科的知识
      反渎干警除需要具备上述职业素养外,还需要掌握扎实的逻辑学和心理学知识、良好的语言运用能力,以及相关的金融、税收、审计、经济、民事、计算机、外语等知识。例如,法律规定传讯犯罪嫌疑人的时限为十二小时,在十二小时内,侦查人员的讯问技巧,证据的运用,谋略的应用,对犯罪嫌疑人心理态势的把握至关重要。实践中我们常常看到,同样一个案件,有的侦查人员怎么也无法获得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而有的侦查人员在极短时间内,犯罪嫌疑人就被折服。如在李真案、胡长青案等的突破过程中,侦查人员渊博的知识、对嫌疑人心理的把握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七、要具备综合协调、侦查决策和指挥能力
      侦查决策是决策者针对侦查中的特定问题,拟定多种解决方案,并从中做出选择,以较好的完成侦查任务的思维活动。决策的核心是寻找和选择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胜利的办法。案件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侦查决策是否正确,特别是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等环节的决策,是否正确,是否适时,是否有效,对查办案件的成功率起到重要作用,而这种决策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无风险的决策在侦查中是少见的,这就需要提高风险决策的水平和能力,保证查办案件的成功率。
      随着反渎工作的深入发展,侦查体制创新方兴未艾,一体化办案、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办案等侦查工作方式已成常态,极大地改变了原来单打独斗的局面。对于一些重大案件,一个办案组或一个院的反渎力量已难于应付,必须集中两个、甚至多个院的精兵进行大兵团作战。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名反渎干警特别是主办检察官,除了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较高的侦查能力外,还应具备综合协调和侦查决策及指挥能力。主要体现在,一是侦查力量的配备,二是取证的组织协调,包括深挖线索,三是与上级院及兄弟院的信息交流、配合,四是与侦监、公诉部门的协调配合。
  在取得反渎工作成功的诸多因素中,干警素质是关键,直接决定了办案的力度、质量和安全。我们常讲,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说的也是这个道理。反渎干警的素质提高必然会提升打击侵权渎犯罪行为力度,必然会有效遏制侵权渎职犯罪多发频发态势。
      (作者单位:河北省行唐县人
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责编:马丽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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