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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可以为“康菲渤海漏油事件”做点什么
◎ 裴志江
  8月24日,康菲石油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司徒瑞对记者一系列的提问都以“不能说”、“不清楚”、“无法公布”等回应。这与去年的英国石油公司在处理墨西哥湾漏油事故相比,康菲公司在渤海溢油事故中明显缺乏诚意的应对。两个多月过去了,康菲还在遮遮掩掩,事到如今,要打破这个僵局,笔者认为全国人大应该做点儿什么。
  做点什么呢?人大作为民意机关、代议机关,就要倾听民声,反映民意,为人民负责,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题中之义。根据国家海洋局通报的情况,本次溢油污染主要集中在蓬莱19-3油田周边和西北部海域,造成劣四类海水面积840平方公里,对油田以及周边海域对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损害。“虽然已经监测到的劣四类海水海域面积为840平方公里,但这并不代表着这次溢油事故的影响范围就是这么大。”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崔文林说,“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只有一部分溢油能够被回收,还有相当一部分会与海水融合或沉到海底。渤海本身特点带来的环境脆弱性,使得这次事故的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复杂化。”在这次漏油事件中,辽宁、河北、山东的渔民损失惨重,而且在未来的时间里,这种损失还会继续加大。环境污染、渔民损失都是事关公众的利益,全国人大背负着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背负着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要果断站出来说话,要乐作人民群众的忠实代言人。
  做点什么呢?人大监督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是人民当家做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权利的表现。康菲渤海漏油事件发生后,公众一直在期盼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会尽快处理好这个事件,在事实证明那只是善良愿望的情况下,只有依靠全国人大来实施监督。全国人大来实施监督,并不是说要让全国人大来直接面对康菲,而是由全国人大监督和督促相关的政府部门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对康菲渤海漏油事件作出处理,“给民众、给环境一个真诚负责任的交代”。
  做点什么呢?严厉问责,重究责任。自康菲漏油事件发生以来,相关管理部门一直都是在做“小动作”或“不动作”,大多限于一些书面和口头的内容,并无实质性举措,给公众的印象就是“不作为”或者是“没多大作为”,丧失了治理的最佳时间,给国家和人民增加了不应有的损失。建议对中海油、环境保护部、海洋局等相关责任部门的有关责任人的不作为和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政治问责,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起;涉及渎职的司法性问题由检察机关启动,如果涉及法律则依法进入司法程序。全国人大还可以启动特定问题调查程序,组织专门委员会对康菲渤海漏油事件或具体政府官员进行调查,严格追究责任,该撤职的撤职,该“踢饭碗”就“踢饭碗”。
                                                                                     责编:白玲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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