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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雅腐”
◎ 颜玉华

2012年新年伊始,副部级贪官周镇宏落马。周镇宏贪腐案除了与茂名腐败窝案有关外,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此人具有理学博士、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头衔,是个爱出书的学者型“雅腐”贪官。近几年来,中央加大反腐肃贪力度,大力加强制度化反腐,加紧构建科学反腐体系,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但像病菌抗药性一样,一些贪官的“抗反腐”伎俩也在“升级”,官员贪腐的花样不断出现新的变种,不仅有送名贵字画和艺术品的“雅贿”现象,还有一些可以称之为“雅腐”的行为,比如这些年蔚然成风的官员出书热现象。周镇宏的落马,引发了公众对“雅腐”官员爱出书乱象的担忧和抨击。

  
官员爱出书的“雅腐”方式与丑行

  在官员出书热中出现的“雅腐”贪官,其“曲线受贿”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
   “权文交易”,售天价书。不久前,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张敬礼被控受贿罪、诬告陷害罪以及非法经营罪三项罪名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据检方指控,张敬礼涉嫌受贿117万余元,非法出售自己编著的书籍经营额达2300万余元,非法获利1600余万元。与一般贪官直接收受金钱不同,张敬礼的绝大多数受贿款都是通过自己著书立说,利用其身份让行贿者掏钱,不惜花高价购买他的书。
   “枪手捉刀”,名利双收。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纪平担任北京市地税局局长期间,曾先后出版了《中国税收简史》、《网上纳税实务》等著作。而王纪平一字不写,全靠“枪手”捉刀代劳。这些书出版后,巨额稿酬源源不断地进了王纪平的腰包,成了名利双收的“厅官作家”。
   “别出心裁”,拉赞助出书。通过出书来“曲线受贿”,挖空心思,最别出心裁的要数原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勇,他从担任凉山州副州长起,以出书为名,公开向近百家单位和个人索要赞助费。先后有23家单位“赞助”高勇数百万元。赞助单位的全部或部分款项,都是以“支持高勇出书”或者“买书”的名义而公开支出的。
  “强买强卖”,以书索贿。原湖南省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也是贪官中著名的“文化人”。李大伦爱好文学,善文,喜作诗,当地人称“官作家”。在郴州为官七年,出过诗集、写过小说,加之又是湖南省作协成员。出过许多廉政散文和诗歌。一本《大伦书法作品集》定价418元;他利用权势,强买强卖,通过市委宣传部向党政机关强行摊派,几年下来,李大伦“挣”了3000多万元,堪称“雅腐巨贪”。

  
官员爱出书的成因与治本之策

  从一些地方官员出书热的成因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综合因素助推而成的。
  政绩因素逼出官员出书热。如今有不少地方党政干部认为不出书就不足以体现其水平,不出书就不足以体现其政绩,不出书就难以提拔。笔者有位当县委书记的朋友私下坦言,按照他自己的水平是不具备著书立说条件的,但眼看有些同事水平和自己差不多,甚至于还不如自己,但因出书而成了“学习型官员”,得到上级的赏识,被纷纷提拔上去,出书成了政绩,有个同事三年当中提拔了两次。于是,他也动起了出书的念头,便安排“秘书班子”为自己写署名文章,包括调研报告、理论文章、学习体会之类,在当地报刊上刊登,待文章积累到一定数量后,便联系出版社策划出版,一年中出了三本书。他告诉我出书是被形势“逼”出来的。
  合法因素促成官员出书热。我国宪法有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无疑,官员作为社会精英,如果在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独到见解,能把自己在实践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体会写成书出版是合法的。但那些不是写书的料的官员,出于名利目的,利用合法因素出书,达到以权谋私的目的就是“雅腐”。由于出书这类“雅腐”行为披着合法的外衣,不易引起别人注意,法律风险比较小,犯罪成本较低。
  名利因素诱导官员出书热。有些搞“雅腐”的官员认为通过出书,可以包装自己,让别人觉得自己不但是领导干部,而且还是文人雅士,无形之中抬高身价。此外,除了可观的腐败收益,官员们热衷“雅腐”的另一个动机是谋求学识渊博的好名声,甚至一些官员想借出书捞取政治资本。
  隐蔽因素助长官员出书热。官员出书搞“雅腐”具有隐蔽性。公开受贿贪污,目标太大,账面上白纸黑字,记录在案,弄不好要吃官司、进班房。如以出书的名义,就要隐蔽得多。一方面美其名曰,是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为合法所得:另一方面,是愿卖愿买,两厢情愿。总而言之,官员出书可以名利双收且安全,是导致官员出书热高烧不退的主要诱导因素。
  如何遏制以官员出书热为主要内容的“雅腐”现象,规范官员出书路径 ,已经是摆在有关反腐部门面前的新课题。其治本之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靠法制治“雅腐”。当前,遏制以官员出书热为主要内容的“雅腐”是当务之急。世界上不少国家,为制约官员滥用行政权力,都从立法的高度严禁官员任内出书。而退休后出书就属于个人行为。这种做法的理由很简单:一是从总体上看,官员任期内出书实效性不强,官员出书容易混乱实际政绩。二是官员任期内属于公务员编制,任期内出书容易剽窃集体成果。
  靠制度治“雅腐”。实践证明建立起科学的官员正常出书渠道制度,以加强对官员出书的监督力度,比起简单的遏制官员出书更有意义。笔者建议,首先,从源头上把关,建立组织审批程序,防患于未然。未经组织批准,各级党政官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参与出版物的编写工作,不得在出版物上挂署党政职务头衔,不得在个人编写的书籍中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其次,设置相关制约制度,切断“以权谋私”、“借书牟利”的非法渠道。如严格财务审批,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用公款个人出书、举办个人作品展览;明确党政机关的社会角色和职能,禁止党政机关以单位和各级党政官员名义编写“文集”、“大全”等书刊资料,完善官员收入申报制度,防止各级党政官员利用职权和影响力在出书中谋取不当利益,第三,提高法律意识,加强监督,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只要落实了事前报告、事中监管、事后检查的各项制度,对借出书之名行腐败之实的行为严厉打击,“雅腐”就去掉了“雅”的假面具,还原了腐败的真面目。
  靠监督治“雅腐”。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有效监督是根治“雅腐”的良方。一是发挥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对官员出书的监督作用。二是对在职领导干部出书至少要经过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由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于官员出版经费补贴和稿费的使用情况监督力度。三是对有些在职干部由于单位和部门工作需要,由单位组织力量集体撰写、以领导个人名义公开发表的文章,妥善处理版权归属和稿费归属。四是由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出台政策法规,增强对领导干部出书的监管力度。今后,官员出书应当作为重大事项汇报,就版税、发行量等问题作出公报式说明,并严格审查企业使用官员所出书目的情况。只有出书官员接受监督,方为根治“雅腐”之道。(本文引用资料引自《人民日报》、《检察日报》、新华社、《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文责自负)


责编:陆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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