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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代表视察形式 切实提高视察质量
◎ 张 娅

代表视察是代表行使职权的一种重要形式,是解决人代会闭会期间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监督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因此,唐山市丰南区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视察活动,通过进一步改进视察形式,增强代表意识,加大视察力度,提高了代表视察质量,较好的发挥了代表作用。

  
着眼全局定选题,合理组织选代表,确保视察质量

  认真选定视察题目是搞好视察的前提。在组织开展专题视察的题目选择上,我们始终围绕以下几方面确定:一是围绕区委中心任务,选择专题视察;二是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定视察题目和内容;三是围绕代表在开、闭会期间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人大例会上通过各项决定、决议,以及结合当时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专题视察。例如,在2012年年初乡镇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有群众到区人大来反映情况,村换届选举是这段时期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同时正值两会前夕,为预防发生矛盾冲突,做好稳定工作,我们于3月份及时组织代表对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情况进行视察,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调研,代表们提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建议共5条,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代表的建议,积极开展工作,为群众做好调节和服务工作,在全国两会期间未出现一例关于村换届选举的上访案件,此次代表视察的实际效果,得到了群众赞扬和社会好评。
  科学选择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是提高视察质量的保证。一是人大代表由于职业和从事领域的不同,具有文化知识上的差异,所以在我们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时应以代表的专业性质、工作性质和业务范围进行安排,在此基础上,也可以适当交叉安排跨行业视察,以使代表了解和掌握更多的情况,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在代表人员的安排上,要统筹考虑领导干部、基层干部和群众代表人员的组合,不同领域的代表能反映不同角度的问题,有利于多方位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三是要合理编好组,大部队式的集中视察活动声势浩大,容易产生走马观花的效果,收效甚微。应提倡有组织的小型、多路视察,扩大视察的覆盖面。一般每组安排十人以下,可按行业分类编组,这样可增强灵活性和机动性,便于代表深入基层接触群众,把视察过程变成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既可了解到真实情况,又可扩大社会影响,效果比较明显。
  深入调查、了解实情,是搞好视察工作的基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为此,我们在每次开展视察前,都要组织部分代表、群众深入视察单位、全面调查、了解实情、找准问题,并召开座谈会,一起研究调查方案,这样所提整改意见和建议才会有所依据。

  
转变方式,增强视察的灵活性

  以往我们组织代表视察采用的方法是,先集中听取被视察单位领导汇报,然后分组视察几个点,参观先进现场,召开座谈会,形成视察意见。毋庸置疑,这种做法开始时是比较有效的,但经过多年的应用,一些被视察的部门已习以为常,慢慢地便乐于做表面文章。代表们听到的都是单位的成绩和正面的情况,看到的都是经过“包装”过的场景,对于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深层次的问题无法了解到。视察中未能充分发挥代表的主观能动性作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不了全面、真实的情况,所以视察后,代表难于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视察工作难于取得实效。针对这种问题,我们解放思想,转变方式,用较为灵活的方法来改变过去那种走马观花式的视察:
  (一)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在视察过程中,腾出一些时间让代表分散活动,使他们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分头到基层去听听看看,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询问、现场察看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多侧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之后,大家再通过总结交流,综合反映出比较客观全面的情况。
  (二)与舆论监督相结合。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报道代表视察的全过程,通过新闻报道、舆论点评等方法,对视察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要进行曝光,引起广大人民群众关注,扩大社会影响,加强监督力度。这样既可以宣传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又能给被视察单位造成更大的压力,促进问题的解决。
  (三)多种视察形式相结合。集中统一的视察很有必要,但集中视察毕竟时间较短,如果平时的分散视察、定向视察和持证视察搞好了,就可以丰富视察的内容,更好地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专题视察、定向视察、持证视察与集中视察相比,有内容专、时间短、人员精、调研深、效果好的特点,且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很有针对性、可行性。因此,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择不同的更为有效的视察形式,以确保提高代表视察效果。

  
督促检查,狠抓代表建议的落实

  代表的监督权,主要是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而不是直接处理问题。要使视察取得实效,必须把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我们实行了四项制度来确保建议的落实:
  (一)代表视察建议转交制度。每次组织代表视察后,及时整理代表视察意见,转交丰南区政府,并要求区政府按照指定时间作出处理,并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区人大常委会和所提建议的人大代表进行反馈。
  (二)检查验收制度。对于代表们所提整改建议,区人大常委会有关科室负责人要在区政府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后,亲临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在去年5月份进行的对丰南区拘留所、看守所工作情况的视察中,代表们提出了5个方面需要具体解决的问题,我们在10月份接到公安部门反馈意见后,立即逐个检查,其中4个已经落实到位,1个正在落实之中。
  (三)向代表通报制度。向代表通报办理落实情况,要求采取口头和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必须通知到位,使每个参加视察的代表清楚他们提出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针对办理落实不了的代表建议,要求区政府将实际原因向代表作出实事求是的书面解释。
工作实践使我们体会到,代表视察质量是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体现。这些年我们虽然做了一定的探索和努力,但距离《代表法》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持续探索提高代表视察质量的途径和办法,更好的发挥人大职能。


  (作者单位: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大常委会)
责编:胡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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