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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称职人大代表的“五种能力”
◎ 胡勇冲

人大代表是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文化事务的使者,是各级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表达意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代言人,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础。由于人大代表连着两端,一头是国家,一头是人民群众,人大代表通过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因此,人大代表要做到不辱使命,履行好职责,就必须始终牢记使命,树立为民意识,提升“五种”能力。
  一、树立民本意识,强化责任能力
  人大代表从群众中来,履行职责也要回到群众中去。要求人大代表要有一颗爱民之心,和人民群众建立真感情。很难想象,一个人民群众选出的代表,不热爱人民,对人民群众没有感情,是不可能真心实意为民代言、为民办事的。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可以讲,人大代表爱人民,既是常理所在,也是法理所需。只有发自内心地热爱人民,才能产生出为人民服务的不竭动力。有的代表,克服很大的困难,为当地人民群众改水、架桥、修路,办了一件又一件好事、实事,动力来自哪里?就是来自于对人民群众的真爱,对家乡的感情。众所周知的人大代表郭凤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为了把基层群众的呼声带到中央,不顾自己年事已高和旅途的劳累加班加点整理提案,受到大家的尊敬。
  二、树立学习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当一名合格称职的人大代表,首先,要成为学习型代表,因为这是履行好代表职责的前提。大会期间,要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要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闭会期间,要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这就要求代表必须注重学习,善于吸纳各方面的知识,不断地丰富自己、提高自己。要自觉地系统地学习法律、政治理论,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重要会议精神。其次要努力提高知情知政能力。知情知政是履职的前提,作为代表必须深入了解本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方面的基本情况,了解党委、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思路、工作部署以及一些具体工作的进展情况,了解有关部门和行业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了解“一府两院”在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中所开展的工作。要掌握这些情况,就必须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知情知政能力,要积极参加有关会议,注重从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网络中了解各方面的工作动态,发现一些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地参加人大的工作和各项活动,成为一个学习型代表,依法、为民办事的好代表。
  三、树立调研意识,深化认识能力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一是凭法律说话,二是凭事实说话。而这“两凭”,靠的是调查研究的真功夫。要监督法律实施,就必须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法律实施得如何,经验在哪里?教训又在哪里?要参与人大决策,也必须通过调查研究,详细把握社情民意,就决策的现实性、民众性、科学性作出科学理性的判断。要提出议案,就必须通过调查研究,对所涉及的重大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建议对策,形成有说服力的材料。也就是说,调查研究是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基本功。有的人搞调研,是“坐在办公室想‘点子’,下到基层找‘例子’,回到机关爬‘格子’”。这样的调研误人误事。调研绝对不能走“捷径”,要“身入”基层,“心入”群众,“解剖麻雀”就能深化认识,形成可靠的观点。要从全局着眼,对调查得来的材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综合,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善于分清主次求同见异,善于逆向思考求真务实,善于发现苗头把握趋势,善于集思广益写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树立大局意识,提高办事能力
  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感和全方位的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人大代表职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人大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具有大局意识。人大代表履职时同样要从同级党委的中心工作出发,围绕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来开展工作。所提建议、意见等要从比较细碎局部升华到注重全局,从大多限于自己的工作领域扩展到关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上升到高度关注社会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上。要善于用党的方针、政策观察和发现问题。凡是对党的一些方针、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这本身就是问题。要善于抓住本质,找到关键。如卞和辨玉、伯乐相马,就能独具慧眼,识别真伪,提出真知灼见,即提出有分析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要力争做到动人有听头,服人有记头,感人有品头,帮人有学头。要把努力做到虚话实说——有信,冷话说热——亲切,硬话说软——入耳,远话近说——可行,把我们要说的话真正讲明、讲透、讲实、讲好。代表任期有限,责任无限。“做无品官,行有品事;读百家书,成一家言”,值得代表在履职时借鉴。
  五、树立代表意识,强化履职能力
  乡镇人大是乡镇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由乡镇人大代表组成的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是这一机关的基础和组织细胞,担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任。作为乡镇人大主席必须树立代表意识,强化权力观念。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为群众做好监督工作。同时处理好两种关系。一是乡镇人大主席在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时,要处理好依法履行职责与党委工作大局的关系,要自觉服从并服务于党委的中心工作任务。人大主席本身就是人大代表,担负着代表人民依法履职和组织开展代表活动的重任。以代表工作为基础是乡镇人大主席工作的核心和重点。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人大代表通过参加人代会、视察、执法检查、提出议案、建议等方式,发挥监督职能,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人大主席既要组织开展好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又要发挥好自身的带头表率作用。二是要正确处理好乡镇人大与县人大的关系。县人大常委会具有指导乡镇人大工作的职责,乡镇人大主席应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党委的领导下,努力做到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共同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乡镇做出人大代表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河北省涿鹿县矾山镇人大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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