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涉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市招标办的业务指导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招投标工作全局,认真贯彻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以制度建设促进招投标管理和运作,以“阳光操作”提高招投标执法透明度,下大力治理虚假招标,开展科学评标工作,切实维护了招投标双方利益和公共利益。
加强监督管理,治理虚假招标 为治理虚假招标,涉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通过严格招标投标程序、缜密审查投标人资料来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遏制了虚假招标。 一看是否规避招标。针对在招标过程中存在的私招、假招、明招暗定等虚假招标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维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在报名时剔出虚假成份。对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没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不设立限制性、歧视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投标人进入本地区投标,使潜在投标人能够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公开平等竞争。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信用手册,以便剔出挂靠、借用等行为的发生。同一公司、同一法人的项目部只能有一个参与,若中标后,招标人则扣留项目部所有成员相关证件至竣工后归还;在报名时审查其委托书的内容是否与本次招标的项目有关,公章、法人章是否齐全有效,委托书是否有效,拒绝用复印件报名,彻底杜绝了挂靠、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审查投标人存在的虚假可能。一是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审查投标人有关原件,审查项目经理以及主要技术人员的相关原件和劳保交费原件(主要解决挂靠、借用资质问题)。二是在开标评标前加大投标保证金金额,重大项目不得低于投资额的10%,有效杜绝了皮包公司。三是在评标中缜密细致地审查投标人资料,招标办严格把关,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细致的看其封面是否章印齐全,报价函是否章印齐全,投标人的技术、商务部分资料有无雷同或基本相似,承诺是否雷同以及字句标点是否雷同等。四是在开标、评标时邀请纪检委、检察院到招标交易中心共同监督。
量化、细化评标办法,推行清单招标
为体现评标办法的客观、公正、公平,涉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对评标办法进行了量化、细化,由不编制标底而直接进行招标、编制标底时报价下接近标底的中标、合成标底逐步规范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法。在具体评审中,由不少于5位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分技术标和商务标对其进行评审。一是所有单位技术标符合性通过后,次低价中标;二是所有单位技术标符合性通过后,商务标无明显低报价的最低价中标;三是将技术标分成质量、工期、社会信誉及实力、施工方案、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承诺等五个方面来打分,商务标由两个有造价资格的单位或者两个造价师背对背做出两个预算,然后用两个预算的平均数作为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以下的所有投标报价取平均值再下浮5~10%作为投标下限,在最高限价与最低限价之间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或得分一样的低价中标。2008年以来,涉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对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的投资在15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进行了工程量清单招标,方便了竣工结算,提高了招投标的透明度。
邀请社会各界监督,实施阳光透明操作
遇有重大项目开标、评标、定标时,涉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会邀请县四套班子(至少一位县领导)参加开标会,监察局不少于2位同志全过程参与招投标,另选5~10位各界人士代表参加(包括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人士),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中所占的份额小于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一,一般限一人,避免了招标人的倾向性,保证了评标的公正性。同时邀请电视台向社会公布本次招标的全过程,以便于全社会的监督。 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为进一步做好招标投标工作,涉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不仅鼓励广大干部职工自学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还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招标投标法制培训。同时配合省市招办培训新评标专家,测试老专家评委。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关于招投标工作反腐倡廉的法律和相关文件,提高其自身素质,加强了招投标监督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了自觉抵制和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