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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尊重群众首创精神
——学习十八大报告的体会
◎ 李抒望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要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造历史中的伟大作用,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原动力,是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也是一种执政能力。我们深入贯彻学习十八大精神,就是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弄清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在改革开放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是改革开放成功的一条宝贵经验
  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实践和认识的主体,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创造世界历史的真正动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是广大人民群众自己的实践。“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2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新时期我们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伟大典范,彪炳史册。同样,若没有个体私营创业者的创新冲动,哪有非公有经济的大规模发展?所以,十八大报告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首要的一条,就是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任务,要依靠人民群众去完成;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实践经验,要依靠人民群众去创造;各种艰难险阻,包括突发性的自然灾害,要依靠人民群众去克服战胜;各种社会矛盾,包括涉及群众利益调整的矛盾,也需要依靠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承受才能解决。如果没有这一切,就没有我们改革和建设事业的成功和发展;如果离开了人民群众,我们将会一筹莫展,一事无成。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是中国特色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我们必须把握以下几点:首先,必须坚定依靠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念。中国的事情要按照中国的情况来办,要依靠中国人民自己的力量来办。正如邓小平在十二大开幕词中讲的那样:“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4页)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业,除了紧紧地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之外,别无良法。其次,要相信群众中间蕴藏着巨大的创造力,能够创造出多种多样的方法和措施来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我们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了一条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这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的好作风中“最根本的一条”(《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0页)。我们坚持走群众路线,首先必须相信群众,如果我们连群众自己能够解放自己都不相信,就难以做到正确地贯彻群众路线,还谈何尊重。第三,要创造条件,放手让群众大胆地试,大胆地闯,不要用一些清规戒律来束缚群众的创造力。对一些短时期还看不准的事物,不要急于下结论,也不要搞无所谓的争论,看一段再说。要支持在探索中前进,并且坚持对的,改正错的。第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出发点和归宿都要体现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提高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都要聚焦于、服务于、满足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判断我们各项工作成败得失的最高准绳,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是一种执政能力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并不等于领导者无所作为,相反,领导者的历史责任就在于支持群众的创造,参与到人民群众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去,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及时发现、总结、概括人民群众创造出来的新鲜经验,使之上升为理论和政策,同时来宣传、动员、指导人民群众从事新的实践,从而推动历史向前发展。善于总结群众的经验,是正确决策的基础。任何一个领导者,不管具有多么超常的经验和智慧,单凭个人的能力是难以对重大问题作出符合实际的正确的决策的。必须依靠集体智慧,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也就是说,在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善于从群众中吸取智慧和力量,总结群众的发明和创造,吸收借鉴一切成功的经验和有效的办法,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为自己开辟认识之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广东考察时所指出的那样:“我们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在决策上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不是一个抽象的词句,而是现代领导者领导艺术和领导方法的集中体现,是现代领导行为的唯一选择。衡量一个领导者的成熟程度取决于他集中群众的智慧,正确反映人民群众呼声和意愿的程度,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程度。领导者成长的规律表明,那些投身于实践并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善于发现总结群众经验的领导者,大都成长进步较快。应该指出,现在有些领导者缺少社会实践的锻炼,群众观点淡漠,同群众感情疏远,对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机勃勃的创造知之甚少,或者对群众中已经创造出的一些很有价值的经验视而不见,引不起重视,结果成了群众的尾巴,耽误了事业。这样的领导者是难以担当重任的。领导干部讲政治,就是要尊重群众,尊重实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动摇。总之,我们的一切智慧和经验,归根到底都是来自于人民群众的实践。尊重群众的实践,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开拓创新的基本途径,是一种永远需要不断培养和提高的执政能力。
  四、新形势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基本要求
  首先,必须着力改进党的作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确保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必然要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恶劣作风,其内在根源是追求高居于人民之上当官做老爷的剥削阶级腐朽思想,是蔑视群众、崇尚自我的唯心史观。懂得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国家的主人,共产党员是人民的公仆,才能在工作中摆正个人的位置,恭恭敬敬地向群众学习,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夺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胜利,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虚心向群众学习,深入了解群众的意愿,广泛集中群众的智慧,切实使各项决策和工作从实际和群众的要求出发,而不是从本本出发,或者从自己的脑袋出发。其次,必须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双百”方针,形成鼓励创新、鼓励探索的良好环境,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重要条件。贯彻“双百”方针,关键要承认差异,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和而不同,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求真务实的氛围,使思想、文化、学术的发展道路更为广阔。第三,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根本保证。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改革就是为了保证让人民群众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民主权利。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权力行使的过程成为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过程,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当家做主。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只有得到切实保障,蕴藏其中的创造活力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对政治体制改革作出的部署,坚持从国情出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准确把握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意愿,认真总结和科学运用自己的成功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地焕发广大人民群众勇于创新的积极性,使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多姿多彩,更加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作者系中共山东省临沂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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